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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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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林 《行政与法》2014,(2):81-85
本文认为,一个国家现代行政法的客现存在是该国行政法开展理论研究的时代前提,而现代行政法的创制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国家实行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法治”方略;二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双方即行政主体和外部行政相对人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地位.纵现我国自辛亥革命以来所历经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建立后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分水岭的前后阶段等各个时期,“法治”理念是在曲折中得以不断提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独立资格地位也在不断发展,但中国现代行政法及以其为研究对象的中国行政法理论研究的成熟期是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  相似文献   

2.
法言法语     
《中国卫生法制》2010,(6):64-64
行政责任追究与行政责任免除 行政责任(administrative liabilities)又称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损害行政法保护的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国家社会公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关于行政责任含义,我国行政法学界主要有下述三种观点:相对人主体说、行政主体说和行政法主体说。  相似文献   

3.
行政法律关系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的基本范畴之一。对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研究 ,有利于确立现代行政法观念和行政法制度。从分析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入手 ,可将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所具有的不同法律身份和法律地位以及它与其他法律主体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分为四类 ;在对传统行政法律关系理论批判的基础上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可归纳为六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行政主体信息义务的行政法理析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政府信息放在行政法理论和行政法规则中分析 ,必然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义务 ,该义务的法律性质、该义务的具体范畴只有从较深理论层面上揭示才能为行政法治实践对它的规制、监控提供思辨基础。同时 ,行政主体的信息义务对行政法关系的理论和传统行政法关系的格局也有强烈震撼。  相似文献   

5.
国际经济行政法是经济全球化时代下,国际法学科与经济行政法交叉的产物。国际经济行政法是调整跨国经济行政关系的国际、国内公法规范、原则的总和,换言之,是协调国家政府规制市场经济制度的法律规范和原则。通俗地说,国际经济行政法指的就是政府经济规制法的国际协调,其内容包括国家间关于经济行政管理规制的国际公法法律规范,以及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行政法。本文主要通过对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涵义及特征的界定,以及对国际法层面及国内法层面的国际经济行政法法律关系的梳理,在中国首次尝试构建起一个较为完整的国际经济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框架,以期为国际经济行政法的法学研究与实践运行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6.
本文在界定行政法文化内涵的基础上,以回顾我国现行行政法律的制定为视角,从每一部行政法律的成形为发端,诠释了伴随着新中国民主与法制的发展,行政法文化的逐渐成形,法治理念的逐步深入人心。  相似文献   

7.
行政法总论具有减轻思维负担、提供法律解释、促进人权保障的多元功能。而部门行政法研究,对于行政法制改革、行政法总论体系的革新以及中国行政法学的本土化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药品行政法为例证,说明部门行政法研究有助于分析行政法上的利益关系构造;有助于建立介于行政法总论和部门行政法之间的、具有中度抽象水准的理论学说;并能推进行政组织法的建构以及新型行政活动形式的规范化。这将在整体上推进中国行政法学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8.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的核心理论问题之一,本文试图对古代行政法律关系理论从含义、特征和种类这几个方面进行梳理,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思考,有利于我们更加全面和正确的理解古代行政的全貌。  相似文献   

9.
论行政主体义务的法律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主体义务对行政法关系乃至于行政法治的走向起着决定性作用,它与行政法中的"权利"和"权力"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然而,在我国行政法学界历来重视对后两者的研究而忽视了前者,没有给行政主体义务以科学的定位,这不能不说是行政法学理论的一大缺憾。行政主体义务的成立,必须有法律或职权上的依据,有行政法上的义务形态,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主体,有完成义务的行为能力;行政主体义务在法律表现上有其独特之处,它是一个复杂的义务链条,是管理义务与服务义务的统一,是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的统一,是职权义务与行为义务的统一,是法规义务与契约义务的统一;行政主体义务对行政职权定"责",对行政法关系定"性",对行政行为定"量",对行政救济定"度"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0.
行政法学视野中的“经济法”——经济行政法之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问题多年来一直是法学界关注的热门话题,但以往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多集中在经济法学界,本文则试图从行政法的角度去认识及分析经济法的性质及地位。因国家干预经济关系论(又称经济管理关系论)为目前经济法学界主张的基本观点,因而,本文围绕这一观点展开分析。文章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干预经济的本质是行政权的作用,凡基于国家行政权作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本质上都属于行政关系,为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因此,以国家干预经济所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经济(行政)法在法律属性上为行政法的组成部分,为部门行政法;在内容上由宏观调控法、市场管理法、国土资源及国有资产管理法三部分所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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