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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依法解除夫妻关系的行为。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只要“查明”有关情况,符合离婚条件的,就应予办理登记。但是,在协议离婚登记实践中,普遍存在着“隐性调解”,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时,一般都自愿地从事认真细致、有时甚至是非常艰苦的具有调解性质的工作。这主要表现在现行婚姻法规对离婚登记如何执法操作不够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离婚双方是否自愿、对子女和财产是否适当处理时,发现不合…  相似文献   

2.
《政策瞭望》2004,(6):32-33
民政部对外公布10条婚姻登记管理新规定,放宽了办理婚姻登记对身份证件的要求,并首次明确了非中国内地居民可以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赁户口簿复印件可登记根据很多人因条件所限难以提供户口簿的情况,《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男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相似文献   

3.
办理离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证件和证明.但对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如何处理,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在离婚登记中,尤其在农村,却较为普遍,亟待统一规范。据调查,在婚姻登记管理中,发现有不少离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结婚证遗失了,或因吵架一方把结婚证撕了,办理离婚时,当事人只是在离婚申请上说明一下,或由单位出具一张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就给办理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风众所周知,…  相似文献   

4.
数字     
正3.2‰2017年全国共有婚姻登记机构1217个,办理婚姻登记场所4877处。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063.1万对,比上年下降7.0%;依法办理离婚手续437.4万对,比上年增长5.2%,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370.4万对,法院判决、调解离婚66.9万对;离婚率为3.2‰,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  相似文献   

5.
《中国民政》2021,(2):38-39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信息内容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能否为其办理婚姻登记?答:如果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后,婚姻登记机关方可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相似文献   

6.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夫妻关系证明书和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时,要求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或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之所以这样要求,是源于民政部1994年2月1日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新的《姻登记条例》于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各地掀起结婚高潮.但一些“新现象”也令人担心。 离婚没有缓冲期。以前夫妻离婚须由所在单位、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介绍信.经村、居委会调解,调解无效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商离婚。现按新《条例》,只要双方事先协商好.离婚程序非常简单。婚登机关10分钟内就可当场发给《离婚证》。民政部门还强调,对于离婚绝不允许再出现先向当事人进行司法调解再受理的情况,  相似文献   

8.
周恺 《民主与法制》2014,(33):38-39
在所有公文中,裁判文书的署名是比较有特点的。虽然加盖法院的公章。但裁判文书署的却不是单位名称。而是法官个人的姓名。虽说我国是法院独立审判而非法官独立审判,但这署名却忍不住流露出本性:司法从技术上讲就是件个人的事情,无法集体做,所以裁判文书上都是个人署名。近代唯一的例外是“文革”时期,不署名。咱们国家还让法院盖个章,美国法院的文书只要法官签名就是正式文书。  相似文献   

9.
约辑同志:近来,笔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在农村,有些年轻的夫妇,离婚时不是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庭办理有关手经,而是用一张白条写上离婚协议,双方签上鲜红的指印,再找来所谓证人,也盖上手印,即*了事。有些村干部法律观念和意识不强,不仅在这样的场合出面当证人,而且在他或她找到对象之后,又为其开具未婚的证明书前来乡政府登记结婚。由于婚姻登记员不可能认得全镇人而造成了重婚的严重后果难堪。今借贵刊一呼:这样的“离婚”是违法的,莫将法律当儿戏,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或当地人民法庭办理。离婚“打白条”是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0.
2000年元月上旬,徐某某(男)和陆某某(女)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婚姻登记员要求当事人出示结婚证时,当事人说他们的结婚证已遗失,登记员便让他们到档案局查询,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加盖各自单位的行政公章。  相似文献   

11.
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实现了从管理到服务的理念转变。离婚登记取消单位证明,缩短办理时间,协议离婚成为越来越多离婚当事人的选择。但新条例实施后,离婚登记工作出现了一种认识偏差。不少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准确把握离婚登记工作的内涵和要求,忽视了离婚对社会、家庭和未成年人的影响,认为办理离婚登记越快越好,离婚协议审查  相似文献   

12.
婚姻登记机关在执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过程中,常遇到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时提交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操作不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3.
最近,婚姻登记机关发现有人持假身份证和假户口簿办理婚姻登记的现象,这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为了杜绝这个"漏洞",笔者认为,将婚姻登记证件复印存档,十分必要。一、利于全面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件,实行婚检的提供婚前检查证明等。这些证明,后3项内容都已列入婚姻档案保管,而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只交给婚姻登记员查验一下,便退回当事人,没有在婚姻档案中保存。这一欠缺不仅给造假者提供了条件,也给后来查阅和…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许多地方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借结婚骗取钱财,然后卷走财物礼金,从此杏无音讯的事件。这其中有的是一方当事人离家出走。更多使用的是虚假的身份证明办理了结婚登记,根本上查无此人。因为已有结婚登记记录,受骗当事人再去办理登记时遇到了麻烦,许多都被告之不能办理,要求处理好原来的婚姻登记问题。当事人奔走于公安、法院、婚姻登记机关之间,由于没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导致前一次结婚受了骗,  相似文献   

15.
正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相似文献   

16.
违法婚姻登记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违反《婚姻法》的规定,采取欺骗手段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管理人员违反《婚姻登记条例》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复婚登记。结合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离婚案件看,违法婚姻登记现象比较突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瞒天过海,单方登记。婚恋事宜,本应由男女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意见,但有不少男女一方不管对方是否同意结婚、离婚或者复婚,而出于自己某些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通过各种渠道向婚姻登记机关骗取婚姻关系证明书,以致社会上出现不少骗婚、逼婚和重婚现象。  相似文献   

17.
《中国民政》2006,(3):40-41
第一条为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婚姻登记档案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撤销婚姻、离婚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作用的各种记录。第三条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四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履行下列档案工作职责:  相似文献   

18.
[案情介绍]1994年6月,婚姻当事人王某(男)与张某某(女)在区婚姻登记机关依法领取了结婚证。1999年7月,二人以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为由,到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按照法定程序,登记机关审核了当事人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又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当事人还在有关材料上签了名、摁了手印,1999年8月,二人领取了离婚证。2001年2月,张某某父亲以监护人身份向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销王、张二人的离婚登记”。理由是: 1999年12月(离婚登记4个月后)张某某在安徽省滁州市一医院门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200…  相似文献   

19.
公安部门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缺乏衔接,这样的结果易造成空档,让不法之徒钻空子,也易造成非法婚姻的滋生。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要携带户口证明,而户口证明即是公安部门填发的居民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验证时就要以此来核实有关项目,合格后即发给《结婚证》或《离婚证》,当事人领到结、离婚证后,即成为合法夫妻或解除夫妻关系。而所持户口本“婚姻状况”一栏仍是“未婚”或空白,而要变更户口簿上“婚状”内容,等派出所统一核对时或在办理婚迁时才能填写其…  相似文献   

20.
婚姻登记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或复婚,必须依照本办法进行婚姻登记。依法履行登记的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条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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