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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股权投资估值调整协定作为股权投资活动中重要的风险控制与经营激励机制,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投资领域。实践中因股权投资估值调整协定引发的纠纷逐渐反应到法院等组织中来,由于目前法律未对这一创新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其法律性质及效力认定尚存困惑,股权投资估值调整协定的正当性和滥用、异化等问题有待研究,本文以股权投资估值调整协定的法律性质为出发点,运用商法思维及理念对该协定的法律效力等裁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傅穹 《政法论丛》2011,(6):66-71
对赌协议虽有赌博的字眼与表征,但与零和博弈的赌博存在本质的分歧与泾渭分明的界限。对赌协议是私法上财产自我估值机制的一种形式,是私募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估值调整机制。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即可降低投资方的代理成本,又可降低融资方的融资成本。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非典型合同,与附生效条件合同貌合神离,可归结为射幸合同,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运行不存在任何合法性障碍。  相似文献   

3.
林壁 《法制与社会》2014,(16):270-271
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基金在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估值调整手段,其本质为射幸合同。其虽能有效解决投融资中关于公司估值的争论,但由于具有高风险性,加之我国对此缺乏具体规范,在具体适用时容易引发法律风险。针对对赌协议存在的不同运作模式及风险,本文通过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以期为企业发展及金融业务创新提供风险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4.
对赌协议在私募股权投资中也称为价值估值调整机制,是用以解决投资过程中投资方与被投资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估值不统一问题所经常使用的一种投资工具.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和对赌协议都是从国外引进而来,因此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其做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对赌协议作为私募股权投资不可或缺的存在,又有着各种误解与判断.出现纠纷之时司法部门也仅能依据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但由于缺少法律明确规定、对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对赌协议的理解不足,所作出.的判决难免令人有所诟病.本文试从私募股权投资以及对赌协议原有价值角度以及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角度试对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合法性进行研究,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对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纠纷解决带来启示.  相似文献   

5.
王云霞 《行政与法》2013,(4):116-121
本文认为,从性质上讲,对赌协议是一种射幸合同,也是无名合同.其法律适用必须依照合同法总则规定。对赌协议作为私募股权投资中的一个环节、一项重要投资工具,符合社会需求.其并不必然违反法律中的效力性禁止规范,也并不一定侵犯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海富投资案"为例来分析"估值调整协议"在我国的法律环境下的适用困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视角,结合"估值调整协议"的本质和目的,来说明"估值调整协议"并不必然造成投融资双方"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等",在执行过程中也不必然"侵害公司与债权人的利益","估值调整协议"只要运用得当在我国完全合法且合理。  相似文献   

7.
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近年来,随着海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投资活动的日益活跃,对赌协议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投资领域。实践中,有些企业对赌成功,取得了良好的效益,而有些企业则由于种种原因对赌失败,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对赌协议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实践中不断出现由对赌协议引发的纠纷。从对赌协议的内容看,对赌协议属于射幸合同,但是该种协议又具有独特性,目前法律无法做到有效调整与约束。  相似文献   

8.
BOT项目协议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BOT是一种新型的私人直接投资方式。BOT项目协议是东道国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关于项目开发、运营和移交各阶段彼此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BOT项目协议的法律性质,是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的前提,直接决定着BOT项目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角色。本文认为BOT项目协议不是所谓的国家契约,而是国内法契约,并在比较BOT项目协议与行政合同的基础上,提出BOT项目协议是类似与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的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9.
季境 《法学杂志》2014,(4):49-55
私募股权投资中股权价格调整条款模式的确定,使得原本当期无法达成的交易得以成就,实现了交易双方以缔结合同的方式达到在上市前对企业投资的真实目的。股权价格调整条款的设置虽克服了在交易时存在标的物价格不确定等因素,但也使得私募股权投资中股权的法律性质与普通股权不同,故而公司法规范股东义务的条款并不完全适用。投资溢价款在被投资企业业绩承诺兑现前是归属于投资人的财产,不应依财务制度或惯例决定其法律上的归属。一旦此类条款产生争议,在法律适用层面应严格区分合同法与公司法的适用范畴。与此相关,在资本市场领域,对"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保底条款无效"和"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属于违法"等法律规定也应严格甄别,谨慎适用。  相似文献   

10.
沈伟 《法学研究》2015,(4):184-208
与双边投资协议在全球范围内的爆炸式增长形成鲜明对比,国际投资保护领域的多边协定相对而言谈判进展缓慢并且较少受到关注.亚洲地区最近的多边投资协定,当属《东盟—中国投资协议》及《中日韩三方协定》.本文以中国签订的双边和多边投资协议为研究对象,考察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公平和公正待遇、全面保护与安全、征收以及资本转移等主要实体保护标准的演进.《东盟—中国投资协议》与《中日韩三方协定》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的实体保护标准,越发显示出更为自由的保护投资者的立场,这将有利于促进投资、改善投资相关规章制度的透明度、加强投资领域的多边合作,最终推动整个亚太地区的区域投资协定的签署以及投资法律体系的自由化和多边化发展.  相似文献   

11.
刘旭萌 《中国审判》2021,(4):100-103
股权代持因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交叉和多方利益冲突等问题,始终是司法实务中的难点。争论的焦点主要围绕股权代持的法律性质,代持股权的权属,股权代持合同双方之间以及与公司、其他股东、合同相对人之间的多方关系问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虽承认了股权代持的效力,确认了投资收益的归属,但在立法上,关于股权代持的法律性质和股权的归属等问题仍未明确。当涉及股权代持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时,股权代持与破产法律关系的交织又产生了更为复杂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评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以《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作为其载体,是当今世界最具广泛影响的国际投资法律,其诞生标志着全球多边贸易法律体制趋于完善,投资领域的国际立法出现重大突破,各国外资立法面临严峻挑战。与现有的国际投资立法相比,其性质、结构、内容及具体适用诸方面具有显著特征。作为缔约各方折衷妥协的产物,该协议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种种弊端,留下了不少隐患,有待于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3.
论WTO协定对国际投资法的影响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WTO协定创设了在多边贸易体制中调整国际投资问题的先例 ,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WTO协定对各国国内外资法和双边、多边投资立法的影响成为国际经济法领域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对WTO协定中的直接涉及国际投资规则的TRIMs协议、TRIPs协议和GATS进行了深入分析 ,对其他间接涉及国际投资规则的一些协议进行了阐述 ,从国内法角度和国际法角度揭示出WTO协定对国际投资法未来发展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袁日新 《行政与法》2013,(8):108-115
合同类型化使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法律性质认定成为必要.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理论分野和客现存在是界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法律性质的前提和基础.运用合同识别的抽象标准从微观的视角认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性质,信服力不足.只有运用系统论的方法,将分析问题的视角扩展至宏观领域,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行政合同的法律性质才能彰显.  相似文献   

15.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法律性质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是政府与私人投资者间就市政公用行业或基础设施领域中某个项目的建设、经营、移交而签订的协议。它的法律性质在学界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主要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争。由于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兼具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特征,不能将其归类为单纯的行政合同或民事合同。它体现的法律关系更符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因此是经济法意义上的合同。  相似文献   

16.
BOT特许协议的法律性质在国际投资法学界一直存有争议:西方国家及少数发展中国家的学者都主张其是国际协议,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在内都认为其是国内契约,并细化为三类:一是行政合同,二是民商事合同,三是经济合同。本文将围绕BOT特许协议的特殊性,对它的法律性质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有限责任公司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主要的公司组织形式,由于其兼具资合性和人合性特征,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特殊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法律规制问题是法律界探讨的热点问题,股权性质决定股权自由转让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合同应遵循合同自由原则、与第三人股权转让合同应受到股东同意和公司章程约定等限制,同时面对存在的问题,应完善立法找到平衡公司股权流通性的方法,使公司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8.
赵蓉 《法制与社会》2014,(4):265-266
作为新兴投资方式的BOT开始逐步进入我国参与到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中,由于BOT本身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在运作过程中难以避免会产生各类法律问题。本文认为就协议性质分析,BOT特许协议应属于国内契约,是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就适用法律分析,BOT特许协议应适用我国的法律。  相似文献   

19.
TRIMS协议对中国外资立法的冲击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AgreementOn Trade 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以下简称TRIMS协议)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一揽子协定的一个重要协定。我国已加入WTO,TRIMS协议的生效使我国现行外资立法受到很大冲击,我们必须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进一步改善我国利用外资的法律环境,协调我国外资立法与TRIMS协议的矛盾,以加快我国投资立法和有关政策与国际的接轨。  相似文献   

20.
股权一般泛指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各种权利,而狭义的股权则专指股东向公司直接投资而享有的权利。对股权的性质,法学界历来颇有争议,有人认为股权是物权,有人认为股权为债权,也有学者认为是社员权,另外还有股东地位说,集合体说等等,本文对此将不作讨论。本文主要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所涉及到的公证问题展开分析,主要包括股权质押合同公证、股权转让合同公证、股权继承公证,下面先对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简单阐述,再分别予以讨论。一、股权概论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与一般的财产权还有所不同,其还带有一定的人身性质,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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