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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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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九八二年五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叶××(男,二十一岁)与被告人李××(男,二十八岁),盗得湖南省汉寿县岩嘴乡高湖村“东—30型”拖拉机打气泵一台,实际价格二百四十余元。事后,两被告人将打气泵卖给张×,得赃款八十元。打气泵被盗后,被害人报案并到处寻找,叶、李唯恐罪行暴露,在案发一个多月后,又将打气泵从张×处窃回,藏在李××家中。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异议,但对作案次数的认定及盗窃财物数额的计算,有分歧意见。  相似文献   

2.
1986年4月30日,被告人王某(男,33岁,×建筑公司职工)在被告人唐某(男,34岁,×乡村民)家吃晚饭。两被告人边谈边饮酒至深夜,唐对王说:“我们两口子关系不好,至今两个月没有同房了。”王说:扯乱谈,天天在一起哪有不同房的?我不相信。”唐说:“我找她(指妻子),她就打人。你不信,你就去试一下看。”王说:“真的吗?”唐说:“真的,不信你去试一下,下次你老婆来了,也让我与她睡一次就是。”  相似文献   

3.
今年一月,我们受理了这样一起继承案件,原告人杨××(五十岁,工人)和被告人(五十三岁,退休工人)、关系人(四十一岁,精神病患者)是同胞兄弟。父死后,被告人于一九四六年与母郜×分家单过,郜×为此登报与被告人脱离母子关系。解放后,特别是“文革”期间,被告人同其母又有来往,并尽过赡养义务。原告人和关系人一直与母郜×一起生活。关系人在一九六三年患精神分裂症住进北京市精神病院至今,“文革”前其住院的医疗费、伙食费等均由其母负担。“文革”中郜被抄家,即停止给付关系人所需的费用。一九七九年四月郜×病故。至一  相似文献   

4.
未签名的鉴定结论不能作证据张劲松最近,某市基层法院审理了一起轮奸妇女案。主犯李××在公安局预审、检察院提审时都承认自己的罪行,没有异常表现。但在案卷移送法院后,被告人李××的家属却说李××有精神病,没有行为能力,不负刑事责任。为此,法院将李××送至河...  相似文献   

5.
最近,某区法院受理了一起遗嘱继承的案件。案情是:原告人吴××(女,二十七岁,干部)与被告人张××(男,六十五岁,工人)之子张某于一九八○年四月结婚,一九八一年一月生一男孩。张某于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五日病故,临终前留下遗嘱,将银行存款一百五十元给其父张××继承。后吴××与张××为抚养男孩及继承张某遗产问题发生争执,吴起诉到法院。经查,这一百五十元存款是张某生前与吴共同储蓄的财产。吴××、张××各自坚持要抚养小孩、继承一百五十元存款及其他遗产,互不相让,多次调解未得解决。除子女抚养和其他遗产继承问题外,这一百五十元存款应如何处分?张某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它涉及到处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问题,值得研究。  相似文献   

6.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间,被告人卢建华(男,二十七岁,工人)得知被害人朱某赌博赢了钱,即与被告人顾兆平(男,二十三岁,工人)共谋敲朱的竹杠并要顾作案时带上刮刀。顾又纠合了被告人何华(男,二十三岁,工人),唆使何身带利刀,于同月某日晚,由卢将顾、何二人带至朱某家附近。卢以朱会认出他为借口,在关照顾、何“主要吓吓他,不要出问题”等话后,先行返家。顾、何二人将朱叫出室外,由顾搭住其肩膀,用语言威胁,强行“借”钱,何则手持利刀站在旁边。朱某见状,惊恐倒地呼救,其兄闻声赶来,两被告人仓皇逃遁。翌日,被告人顾兆平又以匿名电话继续对朱某进行威胁,企图索款。  相似文献   

7.
原告人梁×,女,27岁,××百货公司售货员。被告人钟×,女,24岁,××小学教师。原告人梁×为与被告钟×争城西友爱巷12号房屋诉到法院,案经法院受理后查明:原告人与被告人是继姐妹关系,现所讼争的房屋是砖墙瓦面二层楼房,面积96平方。此房屋系钟冠华与杨美娟夫妻以钟冠华的名字于1947年向他人购买的。钟与杨夫妻无子女。1952年钟冠华病故。1953年杨美娟收养了钟冠华胞兄的一个13岁儿子钟少坤为养子。收养后杨供钟上学读书并共同生活在一起。1960年  相似文献   

8.
前段时间,笔者承办一件由某省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刑事案件。该案被告人王××、男、30岁、农民。被告人在本村为争抢购买废铁与同村农民杨××发生争执,继而互相厮打。王乘他人劝架之机,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击中杨××头部。杨原有肺心病和严重供血不足,致急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而死。对于此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王××有期徒刑15年。王不服判决,以被害  相似文献   

9.
被告人程××:男,43岁,云梦县食品公司副经理,承包和主管该公司下面的日用工业品经理部。被告人祝××:男,45岁,云梦县下辛店区委纪检干事,与程××是战友关系。被告人马××:男,37岁,云梦县下辛店区护镇乡长星村缝纫个体手工业者,其妻与祝××是姨老表。一九八五年初,浙江省苍南县钱库区望里乡塑化工艺厂业务员黄瑞坦、黄立连(以下合称“二黄”)到云梦县下辛店镇推销萱麻购销。二黄要马  相似文献   

10.
被告人黎××(男,27岁,以下简称黎),是珠海市香洲区信用社的记帐员。1988年lO月24日上午,黎在正常的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现“3175”号帐卡上附有已填满但未注销的活期存折一本,余额为人民币39900元,户主是“××公司”(户主在换领新折后又再存入两笔现款共人民币4500元)。黎便乘信用社其他工作人员不备之机,将该活期存折窃走。到下午下班后押款  相似文献   

11.
《法学》1986,(10)
被告人张某,男,三十九岁,原系某粮店总帐会计。一九八二年九、十月间,被告人持所在粮店的介绍信到某电镀厂综合门市部为该粮店刻制“××镇粮管所核对章”,“××镇粮管所”、“××镇粮库”及“××粮店”四枚印章。综合门市部认为张某是粮食部门干部,不会出差错,即刻制上述四枚印章交被告人张某。张某还在某粮店所在区的区粮管所窃得空白粮证多本。随后用伪造的印章和窃得的空白粮证,假托户主名称,伪造××镇居民粮证。自一九八二年十一月至一九八五年六月,被告人张某共伪造和使用假粮证二百余本(自供五十多本),骗  相似文献   

12.
被告人张××,绰号军师,男,17岁(1971年6月24日生),汉族,农民。1988年12月26日下午2点许,张××到本村棉花收购站玩耍,看到5号花垛的棉花有些潮,自认为点不着,向在场干活的张×红、张×德提出用火点点试试,二人警告他“不能点”,说话期间,张××就用火柴在棉花上试点,5号花垛起火,张××遂即用身体滚压火苗,其他在场人也用工具拍打,但未能将火救灭,致使5702.7公斤棉花被烧毁,13650公斤棉花被降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26475.25元。 某中级人民法院在研究对张××的行为定性  相似文献   

13.
〔原文〕: ××县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81)×检诉字第××号 被告人:王××,男,17岁,革干出身,学生成份,××省××县人,汉族,初中文化,×××市××公司学徒工,住本县××公社××大队,现在押。  相似文献   

14.
1996年12月24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受理了周××、肖××、雷××抢劫、强奸上诉案。通过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和运用证据,有效地避免了一起错案。一原审法院认定,1996年4月18日深夜,被告人周××纠合被告人肖××、雷××及雷庆东(另案处理)窜到佛...  相似文献   

15.
案情介绍:被告人陈方布,36岁,农民;被告人陆志国,29岁,某厂付厂长;被告人钱志强,32岁,个体户。以上三名被告人均系上海南汇县人,且系连襟亲戚关系。 被告人陈方布无端猜疑其妻与被害人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并以此为借口,与其妹夫陆志国、钱志强共谋勒索徐××钱财。1994年5月17日上午7时许,陈等3人窜  相似文献   

16.
翻阅某地各类法律文书,常见“(扌左)”、“啳”、“(扌戽)”之类文字隐约其中,仔细端详,均为手书,与其左右的铅印字体大不协调。诸如“被告人上前(扌左)住×××的衣服”、“双方啳骂不休”、“被告人将原告人的粮食  相似文献   

17.
[案情介绍] 被告人徐明仙,女,55岁,汉族,系农民。十月某日凌晨,被告人徐明仙见其夫顾××(60岁,亦农民)在儿媳黄××的衣服包里拿钥匙(为了开启猪厩门之用)便怀疑丈夫与儿媳有奸情。下午,顾××因事去了大女儿家(此事儿媳黄××不知),被告徐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近年来,由于工作关系,我参加和旁听过一些刑事案件的公开审理。发现有的审判人员保密观念淡薄,审理案件过程中泄密现象时有发生。某法院在公开审理一宗伤害案件时(此案的部分事实涉及部队机密),审判人员审问被告人道:“你与××市驻军×××师直通信营的聂××是怎么认识的?”于是被告人便(?)述了其与聂相识及后来频繁来往于某  相似文献   

19.
案情一九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中午,在木城涧煤矿家属宿舍区,被告人田晓明(男,二十岁,待业)、张沫(男,十九岁,待业),看见徐××与张××打架,先后去拉架。徐××认为田拉偏架,双方发生口角。当日下午和晚上,徐××伙同其兄徐越江(男,十六岁,学生,纠集了十多人,手持木棍、铁铣,两次到张沫家中要找田晓明打架,被张沫劝阻。徐等走后,张、田和他们的同伙贾某都认为徐等欺人太甚,自己方面“太现眼了”,要报复。次日上午,他们又和张××商议,一致认为非打不可。为此,各自准备了菜刀、斧子、管叉,张沫还特意借来半把磨得非常锋利的剪子。他们还商定打完之后,逃往外地,并准备了钱和粮票。上午十一点多,当他们得悉徐越江正在前往当地合作社途中,就分两路去截他。张沫和田晓明在合作社的附近截住了  相似文献   

20.
被告人:郑×,女,30岁,无业。被告人:蔡×,男,35岁,职工,郑×之夫。案情简介:1985年9月起,郑×、蔡×组织民间金融组织——“抬会”。郑×自封为总会主,总会下设中会、小会,中、小会主可分别吸收会员。“抬会”聚散会款的形式主要分二种:①“3.08万元形式”:会期100个月,中、小会主成员第一个月交3.08万元给总会主。第二个月起,会主每月付给交纳者0.9万元,连续付10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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