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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准确认定强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管教行为的性质,这是刑法介入调整与否的前置性问题。教师具有的教育惩戒权并不包含涉及人身自由的处罚权,因此教师强制剥夺学生人身自由的情形构成非法拘禁罪。父母享有惩戒子女的权利,并以保护和发展未成年子女权益为其限度.父母在惩戒权属范围内剥夺子女人身自由一般不宜认定为非法拘禁罪,如果导致子女伤残、死亡的,宜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在时间上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的,宜定虐待罪;具有其他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可以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但是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应当从轻处罚。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增加了三个罪名。第一条之罪名应被确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罪,前罪中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行为不需要数量较大的要件,后罪是行为犯。因为“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这样的表述在动宾上明显不协调,第三条增加的罪名应该确定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妨害军事通信罪。  相似文献   

3.
在司法实践中,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而被判处死刑的人数高居不下,这与我国现行的死刑政策相抵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社会危害性迥异,因此,应对刑法典第347条规定的罪名进行分解,实行条文单一、罪名单一化立法,配置不同的法定刑,并不能对制造毒品罪配置死刑。同时,从运输毒品的性质来看,其不应当作为独立的罪名,而应以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的共同犯罪或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从而,毒品犯罪的死刑在立法上得以严格而合理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故意危害孕妇妊娠在刑事司法和刑事法理论中被视为故意伤害胎儿,但其定性一直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难题。对此,司法实务中存在无罪与故意伤害罪两种截然不同的判例,这有损司法的权威,亦破坏法制的统一,更是对国民的不公正。在刑法理论中亦存在无罪说和故意伤害罪说。刑法典第336条规定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表明,故意伤害胎儿的行为应当作为犯罪处理,因此,无罪说值得检讨。故意伤害罪说,超出了国民预测的可能性,是现代刑法所禁止的类推解释。增设"伤害胎儿罪"与"恶意伤害胎儿罪"的见解未能正确区分胎儿发育的阶段性特征,且存在罪名不科学之弊。因此,为了有效保护胎儿的健康发育,有必要对孕妇妊娠实行分阶段保护,并在刑法典中分别增设"非法终止妊娠罪"和"故意伤害胎儿罪"。  相似文献   

5.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其他强制方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近些年来,人权问题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然而非法拘禁案件却有着逐年增多的趋势,随之也使一些问题浮出水面,比如婴儿、精神病人能否成为本罪的对象、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转化犯以及从重情节、索债型非法拘禁等相关问题,因此解决这些问题就成了研究本罪的重点。  相似文献   

6.
论斡旋受贿罪若干有争议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新刑法典第38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如何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一法律规定,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均存在分歧,本文试就争议较大的四个问题略陈己见。一关于该法条的罪名问题新刑法典没有实现罪名的“明示化”,对罪名问题仍然采用“暗含推理式”的立法方式。因此如何确定第388条的罪名成为大家关注的首要问题。这一问题包含以下内容:(1)该条是否存在独立罪名;(2)如果是独立罪名,…  相似文献   

7.
刑法将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定为非法拘禁罪,理论上称之为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但刑法在此罪构成方面,对某些内容并未明确界定,导致在司法实践和理论中颇有争议。应着眼于索债性非法拘禁罪的主客观方面,重思本罪的立法价值和理念,探析其合理内涵。将本罪定为绑架罪并附以较轻的法定刑,在罪名上体现出法律对行为人行为更为强烈的否定性评价,在刑罚设置上又兼顾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因素。  相似文献   

8.
就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出来的特征而言,绑架的行为可以成为许多犯罪的手段。我国《刑法》中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等罪都可以采取这种手段。然而《刑法》将绑架规定为独立罪名,主要在于其犯罪目的不同于其他犯罪的,即以"勒索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法利益"为目的。[1]这样,绑架罪的目的就成为区分绑架罪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重要标准之一。正确理解绑架罪的目的,对于绑架罪的认定有着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家庭暴力案件的应对是一个系统工程,公安机关是应对家庭暴力案件的重要主体。家庭暴力案件可能是治安案件,也可能是刑事案件。家庭暴力可能涉及的治安案件包括殴打他人行为、故意伤害行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虐待行为等,施暴者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公安民警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应当立即制止暴力行为,被害人需要救治的应以救人为先,并及时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为后续的调解和处罚及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对于被害人实施了反击行为的,还要关注其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已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被纳入新刑法典中,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地理解和适用,理论上有深入研究的必要.为此,深入剖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构成特征及在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1.
强迫交易罪是新刑法典规定的新罪名,对于其构成特征和司法认定,学界和实务界还存在不同认识。本文通过对强迫交易罪中的“暴力、胁迫、商品、服务”等词语的含义进行了界定,并对本罪司法认定中的难点问题作了较为深入地探讨。  相似文献   

12.
非法特有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以持有、携带、私藏等方式非法支配控制国家管制物品的行为;是法律明文规定根据行为人实际上非法支配控制国家法律禁止非法持有的管制物品的行为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客观基础的一类犯罪;其外延包括“持有罪”、“携带罪”、“私藏罪”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非法持有犯罪有六个具体罪名,它们是:三刑法第163条规定的私藏枪支弹药罪;2.《关于禁毒的决定》第4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3.《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4条规定的非法持有伪造的货币罪;4.嫩路法》第60条规定的非…  相似文献   

13.
生效案件已经暴露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罪质不明、追诉标准阙如、司法竞合处置有失妥当、积极适用的司法导向淡薄等问题。基于“利用信息网络”的行为特质,应明确《刑法》第287条之一的网络独立预备犯之立法旨趣,是一般性罪名,起基础性的规制功能,取代《刑法》第287条发挥司法兜底之用。不宜限制解释“其他、等‘违法犯罪’(信息、活动)”,扩张解释更符合第287条之一法定的相对有限的一般性规制功能。“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是限制刑罚处罚的提示性规定,本罪在实践中与关联犯罪的实质竞合概率应极低。应确认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秩序的具体法益内容,固化其释法机能。应明确“情节严重”的具体追诉情形,注重通过案例指导制度提供持续性的司法供给。  相似文献   

14.
刑讯逼供罪和非法拘禁罪这两种犯罪在1979年刑法典皆有规定,1997年修订通过的刑法典对这两个犯罪在原规定基础上又更加具体、明确予以规定。足见,其社会危险性之大,受到立法者的高度重视。本文仅就这两种犯罪的构成特征、罪间界限等有关问题做了较为深入、具体的研讨,以期能对司法实务部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三)非法拘禁罪 外国刑法中一般都规定有非法拘禁罪,日本等国刑法中则称作逮捕及监禁罪,并将其单独成章,其余国家中有的规定在侵犯人身权利罪一章中,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法剥夺或妨害他们行动自由的行为。 1、非法拘禁罪的行为特征简单明了,各国刑法对此普遍规定得较为简短,道先,构成  相似文献   

16.
新刑法典罪名、罪种繁多的原因在于立法观念和立法技术的误区.确立判断罪名、罪种合理数量的标准以及确定罪种的原理,有利于确保罪名、罪种数量合理.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犯罪日趋严重,《刑法修正案(七)》对《刑法》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作了修改,但是仍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刑法》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刑法》第287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的其他犯罪之间是存在区别的,且两者罪名规定的行为之间存在“牵连犯”情况.  相似文献   

18.
检察官在判定犯罪的过程中不能凭总体感觉而先取结论再对结论牵强附会地找依据,而是应该以案件事实为依托,根据刑法教义,对行为人实施的具体行为逐一进行检验,最后得出符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结论。在不具有其他情节的情况下,普通公民也只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才成立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应理解为本罪的客观处罚条件。认定犯罪过程中不能对同一个情节重复评价。  相似文献   

19.
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以简单罪状形式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一罪名不够准确,对这一罪名所蕴涵的犯罪论机理与具体适用,学界缺乏较深入论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罪过形式不应包含违法性认识,不适用严格责任,持有行为应以实际控制为准,建议罪名采用“持有毒品罪”,量刑上也应相对从轻为宜。  相似文献   

20.
尽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我国1997年刑法典中增设迄今已三年,但该罪的司法适用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解决的疑难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对该罪的罪名确定、构成特征、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犯罪未遂形态的认定等司法适用中争议较大的疑难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委规范分析,以期能对该罪的司法认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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