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重大事项的概念无须再进一步详尽定义。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遵循职权法定原则 ,处理好人大决定权与党委领导权、政府行政决定权的关系。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 ,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多年来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这一职权 ,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 ,如何科学界定重大事项 ,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做到既不失职 ,又不越权 ,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同志正在努力研究、探索的一个重要课题。一、如何界定重大事…  相似文献   

2.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 ,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首先 ,常委会加强了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工作。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作了原则规定 ,但就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而言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具体操作中较难把握。为了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发挥地方人大的作用 ,我们先后四易其稿 ,研究制定了《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 (试行 )》。在这个《规定》中 ,我们就“重大事项”的基本范围、内容进行了界定 ,并规定了讨论决定重大事…  相似文献   

3.
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而不是包揽一切,这既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具体的实践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认识和把握重大事项的特征和界定,这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决定权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一、确定重大事项要注意层次性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39条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有八个方面的内容,但对这些内容的规定很抽象、原则,其范围也比较笼统。中国之大,各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又千差  相似文献   

4.
必须科学界定范围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首要的是必须对重大事项的范围作出科学、明确的界定。从地方人大的实践来看,界定由地方人大审议决定的重大事项,关键应把握三条原则。  相似文献   

5.
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讨论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西部十省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讨会于 2 0 0 1年 7月 4日至 8日在贵阳市召开。会议着重交流了地方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如何界定“重大事项”的做法和经验 ,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方法和途径。现就会议研讨的一些重要问题简述于后。一、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基本经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研讨会中 ,新疆、湖北等省区的同志认为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 ,有以下几条基本经…  相似文献   

6.
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来抓,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首先,常委会加强了对“重大事项”的研究工作。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作了原则规定,但就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而言,...  相似文献   

7.
在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加强本地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区的进程,促进经济社又好又快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课题。河西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河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暂行规定》,界定了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明确了遵循的原则以及运作程序,  相似文献   

8.
正重大事项决定权被"虚化""弱化"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说"权力虚置"也不为过。重大事项决定权成了近乎"沉睡"的职权,也成了阻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环节。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及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法理依据、范围和主要内容,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了重要的法理支撑。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9.
吴振涛 《楚天主人》2012,(11):23-23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根本体现。笔者认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应避免"四种倾向"。一是守旧性倾向。由于法律对重大事项的范围界定较为笼统,一些地方对重大事项的理解,仅限于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等工作报告,或是以往  相似文献   

10.
<正>当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还存在着"四多四少"现象,即程序性问题决定多,实质性问题决定少;被动决定多,主动决定少;讲高票通过的多,真正审查决定的少;做出决议、决定的多,事后跟踪督查的少。提高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质量,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界定范围,不模糊。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但什么是重大事项,哪些属于重大事项,并没  相似文献   

11.
正根据地方组织法第44条规定,人大常委会有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实践中,某一具体事项是否为重大事项,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界定的。有人认为,对重大事项,法律只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有讨论决定权,并没有赋予其界定权,因而由人大常委会界定重大事项没有法律依据;有人认为,法律既然赋予了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权,就自然包含了重大事项的界定权。  相似文献   

12.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行使好这一职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决定权时如何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尤其是如何界定重大事项,仍需要理论和实践上的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13.
徐海宏 《楚天主人》2013,(12):45-45
<正>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了不少卓有成效的探索,但仍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行使的一个薄弱环节。如何运用有效的方法与途径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笔者认为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夯实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基础。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的权力,这意味着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决定权  相似文献   

14.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果行使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其它各项职权的行使。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必须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相似文献   

15.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如果行使不到位,会直接影响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其它各项职权的行使。因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必须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相似文献   

16.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重要的职权,它的行使能比较充分地体现权力机关的特点,能反映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位。然而,这项职权又一直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职权行使中的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不一而足,其中与行使职权的主体认识不够有着直接的关系。当前有四种颇具代表性的观点是行使这项职权的主要思想障碍。一是"内容空洞"。这种观点认为重大事项决定权没有多少实际内容和实际意义,不像监督权和任免权那样具有可操作性。地方组织法第八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  相似文献   

17.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地方人大一直存在着“重监督权、轻决定权”的问题,需善于“拍板”以补齐“短板”。善于“拍板”,依法行权不越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要切实把握好“三不能”原则:不能决定属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不能决定属于上级人大或者上级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不能决定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18.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它是国家权力机关权威形象的真实体现。然而,我们看到在一些地方人大工作中,尤其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决定权的行使还缺乏主动性和真正的“多谋善断”。与这些地方形成鲜明对比,本期刊出的湖北省松滋县人大常委会运用决定权规范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一文,体现了该县人大常委会高屋建瓴,把握全县经济发展命脉的善断能力。他们的实践再一次说明,决定权贵在“决”,在于用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去行动,争取主动性,树立权威。 “所谓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权,就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并用国家强制力保证贯彻实施的权力”(《现阶段的地方人大》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明确“权限和范围”是决定权行使的前提,“按照法定程序”是决定权行使的合法性要求,“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决议”这里就体现出一个具有主动性的“决”,“用国家强制力保证贯彻实施”是“决”后效应的保障。由此,从整个“决定权”的内涵来看,关键是如何把握“决”,科学地运用“决”,而不是被动地“定”。  相似文献   

19.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上,要注意走出三个误区。——走出行使重大事项界定权缺少法律依据的误区宪法第1 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第3款、第44条第4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  相似文献   

20.
当前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存在的问题从法律上看,虽然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但法律对重大事项规定的范围和内涵很原则,在内容上缺乏实质性规定,在形式上缺乏程序性规定,因而在实践中地方人大行使决定权很难完全到位,操作起来准确性很难把握,随意性难以避免。从思想认识来说,有的部门由于对人大的性质地位理解不深,往往把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看成是与党委、政府"争权"、"唱对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