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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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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世纪踟年代以来,我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围绕人权包括罪犯人权问题进行了尖锐的斗争。自此,人权问题便成为理论界研讨的热点问题。罪犯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属人权”体系中的许多内容。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罪犯的民事主体地位长期未能引起人们的重视,以至于在实践中常常忽视甚至侵犯其民事权益。切实保障罪犯的民事权利,不仅是保护人权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2.
程颖 《中国司法》2009,(11):52-53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体现一个国家或社会人权保障状况的重要窗口。随着“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入宪,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罪犯权利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当前监狱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3.
罪犯的处遇经历了一个从野蛮到文明的历史演变过程,如何对待罪犯,表明一个国家的社会文明与法律发达的程度。当今世界,尊重和保障人权愈来愈受到世人的关注。2004年3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修正案,这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作为人权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罪犯人权的发展也就成为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本文在人权实现一般规律的理论基础上,从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等方面对阻碍我国罪犯人权实现的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推进监狱改革发展依法保障罪犯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狱罪犯人权保障是国家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罪犯人权保障状况是一个国家人权状况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权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作为人权保障特殊领域的监狱罪犯人权保障工作也有了显著进步,为我国人权领域的国际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相似文献   

5.
“惩罚改造”不能作为监狱基本价值的全部内容,“惩罚改造”和“罪犯人权保障”的有机统一,才完整构成中国监狱的基本价值,才符合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监的要求。罪犯的人权保障不仅只反映罪犯和监狱的关系,它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全体成员相对于国家的法律地位。注重人权保障才能使监狱法制具有良法的品性。  相似文献   

6.
监狱人权保障工作是监狱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反映一个国家人权状况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一贯重视监狱人权保障,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监狱人权保障工作随着监狱工作的改革创新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国坚持在立法和制度层面上保障监狱人权,在执法过程中重视罪犯权利保障,在教育改造中完善罪犯人权保障,并强化监狱人权保障的监督机制建设。  相似文献   

7.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上均各平等”。这是《世界人权宣言》的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显示了中国对人权保障的高度重视。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普通公民,同时也从根本上维护在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被羁押罪犯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一、我国罪犯人权保护的特点及内在要求在我国,罪犯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用保护普通公民的人权方式来保护罪犯人权,是不科学也  相似文献   

8.
闵征 《中国监狱学刊》2005,20(5):151-151
安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小群副研究员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上撰文《论中国监狱的基本价值》指出,监狱最基本的价值,监狱学的元概念是惩罚改造罪犯和罪犯人权保障。监狱学的基本问题就是惩罚改造罪犯和罪犯人权保障的关系问题。作者首先分析了我国监狱法、刑法关于我国监狱宗旨、目的的表述,然后指出,这些规定表明了我国的刑事法律存在着严重的片面和缺陷。在这些总纲性的条款中,只注重保护社会,而缺乏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尽管我国的刑事法律中有一些人权保障的务款,但那都是“目”,而不是“纲”。  相似文献   

9.
从刑法的性质、目的与任务分析,刑法是“善良人的宪章”;从刑法的功能分析,因其具有使犯罪人免受刑法之外制裁的保障功能,可以认为“刑法也是犯罪人的宪章”。至于“(应)使刑法真正成为公民特别是犯罪人的大宪章”的观点,却存在人权保障理念植根的错误。监狱机关应当依法保障罪犯的人权,但罪犯权利保障必须符合刑法的目的,必须置于惩罚的前提下,必须体现在改造的过程中。同时,应当将罪犯人权保障放到整个国家人权保障体系中认识与权衡。监狱人民警察应当确立正确的罪犯人权保障理念,坚持监狱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0.
沈慧 《法制与社会》2011,(24):131-132
罪犯人权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问所应享有的,未被法律剥夺的各种基本权利,包括罪犯的公民权利,罪犯的政治权利,罪犯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等等。罪犯的人权保障对于衡量国家的文明程度,人权水平、法治程度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针对目前我国的罪犯人权保障在司法实践上存在很多缺陷,分析其根源在于我国的罪犯人权保障在立法规定、体制设置、监管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提出我国要完善罪犯人权保障机制,应从思想意识、立法细化、体制改革,强化监督等角度完善罪犯人权保障机制,以求让罪犯的人权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  相似文献   

11.
中国罪犯人权概念的提出与发展,既是同西方国家进行人权政治斗争的现实需要,又是监狱行刑现代化的必然结果。本文立足现实,分析了我国监狱人权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思想观念以及具体措施改进两个角度,论述完善我国罪犯人权保障机制的现实性。  相似文献   

12.
罪犯权利的救济制度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郑艳  金川 《中国司法》2006,(2):89-91
一、引言长期以来,我们对监狱的解读是“国家的专政机关”,“暴力机器”,对罪犯的认识是“被专政的对象”,罪犯几乎没有权利可言,因而侵犯罪犯权利的现象时常发生。随着人类文明进程的加快,现代法治理念逐步确立,基本人权保障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罪犯也是人,也有“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保障罪犯权利已成为人民的自觉选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保障罪犯的权利,就是为了保障所有人的权利。罪犯“权利主体”、“特殊弱势群体”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并逐渐成为行刑活动的基本人权理念。在法治理论的框架里,救济是权利的应有之意。没有救济就没有权…  相似文献   

13.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有关罪犯权利的规定,系统地阐述了我国关于罪犯人权的基本观点、立场、方针政策和做法,认为我国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依法平等地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权利。并且通过比较研究,阐明了我国罪犯人权的主要特点,即立足于改造罪犯;注重罪犯的发展权;重视保护罪犯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的权利;保障罪犯权利的实际行使;罪犯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最后指出,罪犯人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今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我国监狱工作必将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罪犯的人权状况必将不断得到改善,进而达到新的水平。  相似文献   

14.
罪犯和监狱民警在监狱运行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罪犯人权与监狱民警的权益保障都是实现人权保障的共同需要。因此,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既要保障罪犯人权,也要关注监狱民警的权益保障,两者是处于同一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关系。只有罪犯人权与监狱民警的权益保障实现了,才能确保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5.
陈琴 《中国监狱学刊》2004,19(4):123-126
在工作机制上,丹麦为监狱系统确立了明晰的工作目的、主要任务和相应的执行原则,核心在于减少犯罪和保护罪犯的人权。在管理模式上,与大多数国家采取严格管制不同,丹麦对监狱系统实行“软性”管制,却能几十年保持再犯率低和罪犯数少的状况。我国正在进行的监狱改革方向与丹麦监狱的现行体制是接近甚至吻合的,丹麦监狱在减少犯罪和保护人权两方面实现了互动双赢的效果。从某种程度上说,应是我国监狱前景规划的理想彼岸。  相似文献   

16.
罪犯人权保障的实际状况及改进人权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人权问题是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西方敌对势力借此对我国推行西化战略的一个重要武器,我们不能回避罪犯的人权问题,应该向国际社会发出一个我国重视监狱人权保障的强烈信号。我国监狱通过各种方式和机制保障罪犯人权实现,然而罪犯的人权保障,法律还应对执法者的公权和罪犯私权有明显的界定;法律既要保障罪犯的权利又要规定罪犯的义务;在执法中既要讲理性又要讲人道;在执法机制中要平衡刑罚执行权和检察监督权;在监狱工作整体上处理好改造创新与法律制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马骜 《法制与社会》2015,(8):280-281
罪犯的人权问题一直是社会和民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而罪犯人权的落实情况和法律保障情况更是法律界关注的热点.作为罪犯他们该享有哪些人权,这些人权是否得到落实,当前我国罪犯人权的现状怎么样,以及如何完善罪犯人权.本文分析了当前罪犯人权的现状和造成当前现状的原因,并对未来如何更好的保障罪犯的人权提出一些建议,弥补一些罪犯人权方面的缺陷,希望我国的监狱制度在罪犯人权方面有更大的进步.  相似文献   

18.
莫振 《广东法学》2004,(2):11-12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了国家的根本大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巨大进步,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和宪政建设进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  相似文献   

19.
惩罚改造罪犯和罪犯人权的保障是对立的统一。其对立性表现为:一方面,一些监狱干警过分注重惩罚和改造,忽视对罪犯人权的保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当罪犯提出人权主张时,传统的管理、教育模式受到冲击,感到束手无策;另一方面,一些罪犯不切实际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规定、监管秩序发生了冲突。统一性表现为:从整体上看,对罪犯人权的保障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惩罚和改造,只有保障罪犯的人权,尊重罪犯的人格,改造内容才能为罪犯所认同。监狱工作以改造人为宗旨,通过改造使罪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学会生存的技能,从而立足于社会。改造罪犯成为新人,就是对罪犯最根本人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20.
自 199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建设进入了依法治监的法治规范化轨道。2004 年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既体现了弘扬主体精神的时代信念,也反映了“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人权保护落实到监狱治理和罪犯改造的领域中,就具体化为“以罪犯权利为本”、“依法治监”。 以人为本、依法治监,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才能保证依法治监的“尊重和保障人权”方向。罪犯作为特定身份的人,不仅应当享有未被法律剥夺或限制的公民权利,还享有法律专门赋予罪犯的特殊权利;他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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