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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5 毫秒
1.
著作权的侵权损害赔偿,是追究著作侵权行为最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之一。在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著作侵权后,侵权行为人是否应当向著作权人赔偿损失,适用何种原则进行赔偿,如何确定赔偿的范围和具体数额,是著作权案件审理的重点难点。正确认定赔偿损害责任以及确定赔偿数额,对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要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损害赔偿作为著作权侵权的救济方式之一在追究侵权人民事责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各国著作权法中均有规定,而建立合理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前提是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科学确立.我国<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的三种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法有进一步完善之必要.侵犯著作权或者邻接权的,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额外利润应予返还;实际损失和侵权利润难以计算的,可以许可使用费为参照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法定赔偿制度的适用应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3.
当前,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是人民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最常见的一类案件,是著作权纠纷案件最基本的类型之一。在这类案件中,越来越多的受害人针对著作人身权被侵害的事实提出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但我国有关著作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立法却相对滞后。并且,对金钱赔偿的数额标准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实践中往往出现混乱和矛盾。因此,本文以期通过对著作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标准的研究,促进对著作权人和相邻权人精神权利的保护,并最终完善我国著作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纪晓昕 《知识产权》2005,15(4):37-40
模仿广告是指对他人具有明显特征的广告的图片、结构、颜色及整体布局的模仿.由于模仿广告侵权具有隐蔽性强,认定困难等特点,所以在审判实践中常常难以处理.本文以一起典型的模仿广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为例,就如何判定原告对系争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被告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著作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竞合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
关于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著作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该条规定看似已有效解决了《著作权法》修改以前对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规定不明确的问题。但笔者认为该条的规定仍属于原则性规定,实际操作性仍然不…  相似文献   

6.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出现,引发了是否需要给予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包括图片、文章等)著作权保护的讨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构成作品的关键在于外观上是否具备独创性,而无需考虑创作主体和创作过程。但是,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人类作品,生成式人工智能无法成为适格作者,仅仅是自然人作者实施创作的辅助工具。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者的操作过程可以被理解为创作,但是应进行个案判断。使用者基于创作行为取得作者身份和著作权,同时,投资者、开发者、所有者等主体的权益也能够得到充分实现。由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问题尚未形成共识,目前认定第三人侵权时应持审慎态度,赔偿数额宜低不宜高,不宜判处惩罚性赔偿。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涉及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的案件,但通过对笔者所搜集到的各地法院相关司法判决的比较分析,不间的法院和法官所确定的赔偿数额存在很大的差别。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情况而言,出现司法判决的某些差异是可以理解的,但出现畸轻畸重的情况,就有司法保护力度不统一之嫌,实践中也常常出现权利人以其他高额判决结果为依据要求给予同等保护的情况。如何统一、平衡对摄影作品的保护力度就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相关司法实践提出确定摄影作品侵权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并结合我国著作权法修正后有关侵权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对确定侵权赔偿数额问题提出几点思考,以期为相关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梁作民  曹波 《知识产权》2002,12(2):38-41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案情虽然简单,但其中涉及的诸多问题值得思考,比如怎样看待摄影作品的艺术性、委托作品的性质以及著作权人是否滥用权利等问题。在法院受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中,关于委托作品的案件占一定的比例,而我国著作权法对委托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上著作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ISP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日益受到广泛重视。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归责原则不同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侵权赔偿的原则。ISP与传统媒体不同,对其规制也不能简单类比出版商。ISP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对ISP著作权侵权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符合法理,符合国情,有利于平衡ISP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利益,有利于惩罚侵权行为,也有利于保护互联网产业。  相似文献   

10.
音像制品著作权纠纷,近年来已经成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的重点,也是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司法实务界在如何界定权利主体和侵权主体、如何审查侵权证据、如何判断侵权人的过错、如何认定损害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数额等方面存在认识分歧和操作差异.从实践角度出发,对相关疑难问题应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1.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已经启动,其中新增了关于著作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传统民法认为,侵权损害赔偿只具有填补损害的功能,不具有惩罚性。然而,作品的公共产品属性使得著作权易受侵害,补偿性损害赔偿无法为著作权提供足够的保护。因此,在著作权侵权中应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考虑到惩罚性赔偿有可能会不合理地限制作品的传播,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条件和数额上应当做出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12.
结合一起因竞标落选而引起的著作权纠纷的具体案例,本文分析了委托创作合同成立、委托创作作品权属、著作权转移等问题,指出根据招标方发出的项目邀请函而设计的建筑方案作品、不能视为委托作品,如果竞标落选,则其著作权应归设计方所有,委托方擅自使用,则构成侵权.  相似文献   

13.
邱远哲 《法制与社会》2014,(10):272-273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是保护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的法定权利不受侵害。由于著作权侵权的鉴定涉及到司法鉴定的边界问题,所以对著作权的鉴定边界进行判断对于司法鉴定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著作权侵权的基本判断方法,其次介绍了司法鉴定及其界限,最后介绍了著作权侵权的鉴定边界,并给出了具体的案例。  相似文献   

14.
唐伟 《行政与法》2014,(4):124-128,F0003
著作权侵权具有易发性、难以预防和控制、侵权成本低与维权成本高的特点。传统民法认为,侵权损害赔偿只具有填补损害的功能。然而,作品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产品,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控制较弱,补偿性损害赔偿难以为著作权提供足够保护。因此,在著作权侵权救济中应引入惩罚性赔偿。同时,考虑到惩罚性赔偿有可能会不合理地限制作品的传播进而影响到社会公众的表达自由,在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上应当做出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15.
《电子知识产权》2005,(5):48-50,60
在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中,侵权纠纷占绝大多数,而其中被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并判令被告承担赔偿损失民事责任的案件又占相当比例。正确认定损害赔偿责任以及确定赔偿数额对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在认  相似文献   

16.
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栋 《法制与社会》2011,(19):105-106
本文主要研究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与模式。首先通过分析法律制度中对赔偿方式规定的不足,总结不同的赔偿方式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所考虑的影响赔偿数额计算的各种因素,研究不同因素的特性以及在判决中所起的作用。最后提出完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期望能够对制度的建设和司法实践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17.
保护作者的合法权利是著作权法的核心问题。著作权侵权则直接侵犯了作者的权利,因而作者通常会采用采取各种方式维护自身权利。而其中,著作权诉讼往往是解决该纠纷的最终方式。司法实践中,显而易见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不少,处于"模糊地带"的侵权案例也日渐增多。著作权侵权呈现出多样化、不确定的特点,审判活动中很多问题的解决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来支撑,这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了挑战,而专家证人制度开始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8.
浅析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网络的需求日益膨胀,网络这一传媒工具在社会各个领域产生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知识产品被使用在各类局域网、数据库等网络服务企业的现象已经极为普遍,但由此引发的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也日益增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造成了各方面的影响。网络著作权侵权涉及网络服务企业、著作权人、社会公众三方利益。本文从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现状出发,解析其产生的原因,并结合该侵权的特点和表现形式,探讨了网络侵权与著作权保护的矛盾所在,以期对相关问题的解决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9.
张可 《法制与社会》2012,(14):285-286
网络著作权是著作权的一种新形式,侵犯网络作品的类型主要有如下几种:从网络上下载作品;特传统作品上传网络;未经的链接行为;克隆他人网页,对此,至少应从完善对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建立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体系,知识产权侵权补偿制度三方面加以规制.  相似文献   

20.
计算机字库的著作权保护及侵权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创新性应当成为一种字体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前提。字体作品不具原创性并不必然导致相应的字库软件也不具原创性。字体作品和字库软件是对字体设计思想的不同表达形式。字体作品著作权和字库软件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著作权,在保护对象和权利归属等方面均有区别。不同国家对字库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不尽相同。竞争对手复制字库软件和最终用户未经授权使用字体是字库著作权侵权的两种主要形式,在认定字体或字库软件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时,可借助重叠法和坐标法等技术手段进行比对和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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