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前的卖淫嫖娼活动呈现出新特点: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是妇女卖淫的主要原因,地区价格差异决定妇女流窜卖淫的走向,具有黑社会性质的卖淫嫖娼团伙呈增多趋势,卖淫嫖娼活动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等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和隐蔽性。卖淫嫖娼活动之所以猖獗,一是由于参与人员的畸型的金钱意识和颓废的伦理观念,二是由于现实中存在着性的“买卖市场”,三是色情文化的泛滥和贩卖拐骗妇女卖淫为娼的犯罪活动的存在,四是司法机关的打击缺乏力度。因此,禁止卖淫嫖娼的宏观策略应该包括:设立“卖淫罪”和“嫖娼罪”,并加大惩罚力度;重点打击强迫、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她人卖淫的犯罪分子;严惩有关淫秽物品方面的犯罪;严厉打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2.
卖淫嫖娼是社会腐败的一种现象。新中国成立初始,党和政府就十分重视对这一丑恶社会现象的整治,并卓见成效,使之在中国大陆基本灭迹。但近几年来,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卖淫嫖娼活动又死灰复然,并迅速蔓延,据有关专家推算,“全国目前参与卖淫活动的妇女以数十万计”,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公害之一。它不仅伤风败俗、传播性病、毒  相似文献   

3.
色情服务和卖淫嫖娼根治之策周理强卖淫作为一种古老而又复杂的社会丑恶现象,近几年来在我国死灰复燃,且愈演愈烈;伴随着卖淫嫖娼的恶性蔓延而滋生的商业性色情服务亦日渐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虽经连年治理,终不能有效遏制。如何预防、根治色情服务和卖淫嫖娼现象,已...  相似文献   

4.
卖淫嫖娼现象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伴随着人类文明史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在我国卖淫嫖娼与几千年的社会发展史更有着不解之缘。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1934年)中认为,我国最早的娼妓起源于商代。纵观数千年的中国娼妓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宗教卖淫时期。娼妓起源于‘宗教卖淫”,或称“神圣的卖淫”。这种卖淫源于古代巴比伦女子在神殿以“承迎过客(发生性关系)为拜神”的奉献。我国商代的“巫娼”即属于这种性质。当时的“巫娼”多是一些擅长言辞、装饰华丽、歌舞动人的美貌少女。《尚书》中就有“酣歌…  相似文献   

5.
在五十年代初,我国卖淫嫖娼活动已得到了遏止。到了八十年代初,在资产阶级“性自由”、“性解放”思潮的冲击下,卖淫这种历史渣滓又在我国重新泛起,并由沿海发展到内地,由城市蔓延到农村,其发展速度之快,影响之恶劣,已成为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据统计,河南省1984年全省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40起,1989年查处  相似文献   

6.
卖淫非罪化     
在卖淫问题上,女权主义流派对卖淫行为看法各异,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从妇女的利益出发,不认为卖淫是犯罪。在卖淫问题上分清犯罪与道德的界线是很有必要的,既然卖淫是一个道德问题,它就不再属于由法律来处置的范畴。由它所反映出来的是妇女的地位高低,卖淫妇女的道德水准和社会的道德水准问题,而不是刑事犯罪问题。   自从我国实行改革以来,一些贫困地区的妇女以卖淫为摆脱贫困的手段,在那里出现了“笑贫不笑娼”的情况,这反映出妇女地位的低下,妇女道德水准的下降,以及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这种现象同一些女性“傍大款…  相似文献   

7.
新中国成立后,卖淫嫖娼活动曾随着旧制度的覆灭而一度消失,但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并没有被彻底铲除。改革开放以来,各种消极因素、腐朽思潮或西风东渐或卷土重来,受其影响,卖淫嫖娼又开始死灰复燃,以至愈演愈烈,原因是多方面的。   卖淫嫖娼是伴随着人类社会不平等现象而存在的社会现象,其自身有顽固性和再生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认为:“卖淫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是消灭了剥削阶级的社会,其制度本身不会产生娼妓。但由于卖淫嫖娼这一丑恶现象固有的顽固性和再生性等特点,决定了它只要有条件就会滋生蔓延。我国目前…  相似文献   

8.
卖淫现象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存在。但由于社会制度不同,法律文化各异,各国对卖淫问题的态度和采取的对策不尽一致,概括起来,主要有:1、禁止主义。法律规定严禁一切形式的卖淫嫖娼活动。我国和其他一些社会主义国  相似文献   

9.
《人民公安》2008,(7):64-64
法博士: 我地某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行动中.抓获一伙非法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的男女,但为首的卖淫活动的组织者却拒不承认组织卖淫活动的行为,称自己只是出租房屋者。请问:组织卖淫和客留卖淫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相似文献   

10.
近几年来,我国对卖淫嫖娼这一丑恶社会现象,虽采取了一系列查禁和打击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特别是没有一套健全的、行之有效的法律约束,并未能使之受到有效控制。据统计,1989年全国共立卖淫嫖娼刑事和治安案件6万多起,比1988年增加近一倍半。其实,目前到底有多少以卖淫为业的暗娼难以估计。卖淫嫖娼活动的日益蔓延、泛滥,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而同这类丑恶现象的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不可能通过几次集中打击、取缔就能  相似文献   

11.
意大利《妇女时报》曾经撰文悲观地感叹:“娼妓是世界上一种最古老的职业,除非到了世界末日,否则是禁不绝的。”   卖淫真的要到世界末日才能禁绝吗 ?回答是否定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建立之后,通过政府明令取缔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娼妓制度,从 l949年起全国查封了妓院 8400多所,惩治了一批作恶多端的妓院老板,教育和挽救了一大批妓女,使她们开始自食其力,过上了新的生活。经过几年努力工作,几千年来摧残妇女身心健康、侮辱妇女人格的娼妓制度被彻底消灭,卖淫嫖娼在我国大陆上得到了成功的遏制,基本上消除了。 1964年我国政府…  相似文献   

12.
目前,卖淫有益无害论很有些市场,这种论调严重地阻碍着禁娼斗争的深入开展,它是对卖淫嫖娼现象迁就姑息、怜悯放纵,对禁娼斗争是十分有害的。   卖淫嫖娼“有益无害论” 认为卖淫嫖娼是一种市场交换形式,有买有卖,公平交易,谁也不损害谁,且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这只是看到了问题的表面现象,而没有从深层次上揭示问题的本质。卖淫、嫖娼虽出自双方的自愿,从表面上看一方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出卖肉体,另一方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而获得性欲的满足,这似乎是等价交换,体现着买、卖的公平。但从其本质上看,卖淫者与嫖娼者之间的…  相似文献   

13.
当前妇女卖淫现象主要有三个特点:卖淫妇女呈多元化、低龄化,卖淫地域呈扩大蔓延之势,卖淫活动集团化。卖淫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有:一些妇女贪图享乐、吸毒贩毒、受外力胁迫、丧失道德、羞耻之感,社会认识的失误,打击处理缺乏力度。当前卖淫现象的对策:要认识到卖淫现象百害而无一益,强化社会道德教育,社会舆论要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提高妇女素质,对卖淫活动严厉打击。  相似文献   

14.
当前,妇女卖淫活动蔓延,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1989年初,四川南充市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查禁工作,共查获卖淫妇女230名,比1988年全年的查处数还多114名。我们从中调查了100名卖淫妇女,发现妇女卖淫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  相似文献   

15.
警方动态     
警方动态北京清理整治文化娱乐服务场所取得成效。严打开展以来,北京市公安机关会同文化、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对全市文化娱乐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整治。截止上月22日,打掉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窝卢、54个,抓获组织、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犯...  相似文献   

16.
卖淫嫖娼与刑法抗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卖淫嫖娼作为一种人类社会历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据史学家考证,西方国家的卖淫嫖娼现象在古巴比伦时代已出现雏形,公元前594年,希腊的雅典城邦在建立国家政治体制的同时,即开始出现了公开营业的妓院和妓女。资本主义社会卖淫嫖娼现象达到了空前泛滥的程度,成为主要社会问题之一。娼妓在中国起源于殷商时代,直至解放前夕,我国的卖淫嫖娼现象极为普遍,泛滥成灾。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先是有计划有步骤地限制娼妓业发展,进而将其取缔,至 1957年该现象已基本绝迹。80年代以来又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其主要特点有:卖淫嫖娼活动逐渐趋于有组织化、社会化、职业化和半公开化;其形式和类型逐渐多样化;人员成分复杂化,几乎涉及全社会各行各业;卖淫人员心理多元,动机复杂。其主要原因有:该现象是剥削阶级社会遗留下来的历史产物,遗毒很深,短时间内不易消除;市场经济和商品意识改变了人们的社会价值观,产生了一些错误观念,极大地刺激了该活动的发展;社会控制弱化,打击处理不力;病态家庭、婚内性生活不协调以及错误的人生观,成为部分人步入歧途的原因。针对现阶段我国卖淫嫖娼违法犯罪现状,笔者认为要在综合治理的前提下,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武  相似文献   

17.
毋需增设“传播艾滋病罪”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实施报复的案件,时有发生。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  对此,人们首先联想到我国刑法关于传播性病罪的规定。   在我国,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但是,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的,不仅败坏社会风气,与传统道德不符,而且导致性病传播,危害国民健康,故而被予以刑罚惩罚。我国《刑法》第 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依据这一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  相似文献   

18.
曾几何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早已销声匿迹的封建迷信、赌博、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又死灰复燃,它们毒害着社会,腐蚀着人民。作为九省通衢的武汉市。去年在查破3000多起带“黄色”的案件中,其中一起卖淫团伙案引人注目。  相似文献   

19.
鉴于卖淫嫖娼是一种悖德行为,而且往往带来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因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主张立法禁娼。惩治卖淫嫖娼犯罪的国际刑法规范是《禁止贩卖人口及取缔意图营利使人卖淫的公约》,并规定了刑事追究原则。法、德、意、日等国及香港地区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立法及刑罚措施。我国惩治卖淫嫖娼犯罪的法律规定相继出台的有:195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79年颁布的《刑法》、1983年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及1997年刑法典等。我国刑法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刑罚规定,比较全面地体现了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共同趋向和时代特色:刑种齐全;刑罚严厉,规定了死刑;坚持了全面适用财产刑的原则;对轻罪规定了较轻的刑罚,规定了拘役和管制,增加了刑罚的适应度等等。  相似文献   

20.
郑义 《人民公安》2011,(14):44-46
传统的以发廊、洗脚屋等为卖淫嫖娼活动场所,已经开始向网络卖淫转变与发展。这一动向的出现,无疑给警方带来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