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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法学》2007,(8)
裸聊是借助网络这一特殊空间介质而诞生的一种新的网络行为现象,是对网络上一些复杂淫秽现象的概称。由于满足了"聚众"、"空间"、"淫乱行为"等要求,对于聚集多人进行的裸聊行为可以认定为聚众淫乱罪;对于组织他人通过视频进行淫秽表演的裸聊行为可以认定为组织淫秽表演罪;由于裸聊行为在时空存在上的暂时性,不符合淫秽物品的特征,不能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刑法学的角度对网络裸聊行为进行定性,认为网络裸聊行为不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及聚众淫乱罪,对于组织他人进行网络裸聊的行为应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网络"裸聊"在我国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本文从刑法学角度对网络裸聊行为进行分析,认为网络裸聊不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及聚众淫乱罪,对于组织他人进行网络裸聊的行为应以组织淫秽表演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网上组织淫秽表演,半年吸金两千万。荆州警方一举破获的“071”特大组织淫秽表演案,夹杂其间人性的沦丧,金钱的诱惑,种种内幕让人触目惊心——48名妙龄“主播小姐”分成3班,24小时进行视频色情表演,会员充值288元就可与之全脱裸聊;  相似文献   

5.
本文指出以牟利为目的"一对一"、"一对多"、集体"裸聊"以及在"裸聊"中组织淫秽表演的方式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裸聊"的视频流不属于淫秽物品,所以"裸聊"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但"裸聊"的淫秽活动属于"淫乱","裸聊"的虚拟空间属于聚众淫乱罪的聚众空间,所以"裸聊"可以构成聚众淫乱罪。  相似文献   

6.
网络裸聊是一种通过网络聊天室、摄像头,向特定或不特定的他人展示自己裸体的行为。从刑事政策学的角度来看,主张网络裸聊侵犯了性道德和性风尚,因而构成犯罪的观点是不妥当的。特定情形下以一定方式实施的网络裸聊行为可能侵犯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公共安宁,因而具有应受惩罚性。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来看,将网络裸聊作为聚众淫乱罪、组织淫秽表演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定性都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违反。因此,在现行刑法框架下,网络裸聊不能认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7.
针对网络裸聊行为在法律定性中存在的争议,本文在分析裸聊行为现状和特点的基础上,从罪刑法定和犯罪的定义两大方面对裸聊行为进行法理分析。关于裸聊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依据现行刑法对争议比较大的聚众淫乱罪、组织淫秽表演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逐一进行阐释,将这些罪名的客观方面与裸聊行为的特点加以比较,得出现行立法中关于裸聊行为出罪的理由。文中根据《刑法》关于犯罪的定义,结合我国的刑事政策,对裸聊行为的危害性进行比较,探讨了刑法规制裸聊行为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8.
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利用互联网为载体在网上裸聊行为是当前网络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分为群体型裸聊、点对面型裸聊、点对点型裸聊三种形式。针对三种形式,应给予不同的定性。  相似文献   

9.
法制故事     
《江淮法治》2014,(4):34-35
正诱童裸聊法律严惩1月20日,霍邱县法院审结一起利用QQ视频引诱女童裸聊趁机截图胁迫强奸案,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2年零10个月。2013年10月6日,汪某(合肥市人)通过QQ与被害人小丽(化名,2001年1月生)、小红(化名,2003年10月生)视频聊天时,通过播放淫秽影片、图片等方式引诱小丽、小红二人在视频中模仿影片中的动作,后小丽、小红两人按照汪某的要求在视频中将衣服脱光,并按照汪某所发送的淫秽  相似文献   

10.
王永功 《法制与社会》2011,(18):174-175,188
裸聊是借助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升级优化而诞生的一种新型的网络行为现象,是对通过通讯软件即时传播一些语音、视频等淫秽信息现象的概称。随着网络影响的不断扩大化和裸聊现象的不断滋生蔓延,越来越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始关注这一现象。然而,我国没有关于裸聊问题的详细法律规定,甚至在法律上出现“盲点”,裸聊现象到底是属于法律问题抑或是道德问题,没有统一的认识。是否要对裸聊行为进行定罪处罚以及如何定罪,是涉及到国家公权力应用与人民私权利保护的深层次的问题,本文就此有关的问题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1.
青梅 《政府法制》2008,(14):30-31
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因其危害的严重程度被称为“网络毒品”。近年来,网络新技术不断出现,在促进互联网发展的同时,也被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用来制造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这些信息严重危害网络和社会秩序,成为社会一大公害。而网上裸聊作为一种变了味的网络聊天,从其出现时就备受关注与指责,但是裸聊该不该治罪,治罪到底该适用哪条法律,仅仅依靠法律手段是否能将艳照传播、网上裸聊等网上色情业一网打尽呢?  相似文献   

12.
宋云璇 《法制与社会》2012,(30):242-243
网络裸聊行为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视频聊天方式,是一种虚拟的相互展示身体隐私的行为,同时,它也是网络色情现象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裸聊行为是否应通过立法将其纳入刑法调整的范畴需要进行慎重的思考。本文拟通过分析不同类型的裸聊行为,对裸聊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3.
徐苏林 《检察风云》2007,(11):56-57
一名家庭主妇在北京家中组织多人进行视频"裸聊"被抓,嫌疑人对组织"裸聊"供认不讳.然而,检察院却因刑法无相关罪名撤回起诉.针对此事件,有人认为,对于执法者而言,目前的困境是打击"裸聊"亟待得到法律支持."裸聊"是否真的难以定罪?……  相似文献   

14.
网上组织淫秽表演,半年吸金两千万。荆州警方一举破获的071特大组织淫秽表演案,夹杂其间人性的沦丧,金钱的诱惑,种种内幕让人触目惊心——  相似文献   

15.
网上组织淫秽表演半年吸金两千万。荆州警方一举破获的“071”特大组织淫秽表演案,夹杂其间人性的沦丧。金钱的诱惑,种种内幕让人触目惊心——  相似文献   

16.
组织淫秽表演罪79刑法、单行刑法均未规定,系97刑法新增设的罪名,高法《罪名规定》、高检《罪名意见》将其解释为:组织淫秽表演罪。但该条文规定相对简单,没有配套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出台。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司法实践中对相关行为是否适用这一罪名存在疑惑,如本案共同犯罪中组织者地位如何确定、淫秽表演的具体行为范畴如何等法律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明确。以便更好地依法打击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行为,进而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  相似文献   

17.
浙江衢州女子因裸聊被判刑,被称为国内"裸聊获罪第一人"。网络视频裸聊获罪,是"法无明文规定",还是有法可依?龙游县检察院首度回应质疑。  相似文献   

18.
一月回眸     
宣判 南京德成美食娱乐中心总经理刘娟等人在1999年3、4月间每晚11时后组织三陪女谢某、姬某当众进行脱衣舞表演,日前已被当地法院认定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刊5年、4年和1年,并处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这桩江苏省首起组织淫秽表演案暂告段落。据悉,涉案的三陪女不满18周岁,已送劳教。  相似文献   

19.
2017年7月下旬,网曝一位微博网红大V恋童,并且开设色情网站.某媒体记者深入调查“恋童”群体,结果令人触目惊心:15岁的孩子给20元就能裸聊,给30元想干嘛就干嘛;60集儿童淫秽视频168元,贩卖者仅一个月就收入2万多元;最令人发指的还有提供未成年人性服务的,13~ 14岁的小女孩,4000元一天!  相似文献   

20.
我国对组织淫秽表演行为的立法惩处一直是法律上的空白,直至1997年3月14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才将该类危害社会的行为纳入到刑法处罚的范畴。2005年8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又将该类危害社会的行为纳入到了治安处罚的范畴。可以说,我国法律已经完善了对组织淫秽表演这一危害社会行为的惩罚体系。因此,总结和疏理我国对组织淫秽表演行为的立法,并寻找出我国现行《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类危害社会行为立法所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改进建议,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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