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监所检察部门积极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是惩治司法腐败和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也是保证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深入健康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2004年9月,高检院下发了《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通知》.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全部赋予了监所检察部门,为监所检察部门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广阔空间。  相似文献   

2.
结合我省近年来对职务犯罪的立案查处情况来看,刑罚执行和羁押监管场所领域也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之一,其中看守所作为重要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但承担着羁押监管任务,同时对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看守所职务犯罪的危害巨大,引起社会舆论关注,损害司法机关执法形象。因此加强对看守所职务犯罪的研究和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李瑚钰 《法制与社会》2012,(13):121+139
依法查处监管场所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是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对监管活动最有力、最有效的监督手段。加大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力度,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权威性将得到进一步的体现。  相似文献   

4.
李波拉 《法制与社会》2013,(15):270-271
监所检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与公平、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无可取代的作用.查办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是监所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反贪、反渎等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案相比,监所检察部门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较为滞后,面临着外部和内部的各种制约.因此,认真分析当前监所检察部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5.
监所检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任务.而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然监所检察工作产生了影响.  相似文献   

6.
监所检察工作主要包括为三部分:一是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进行监督;二是预防和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三是打击狱内犯罪和  相似文献   

7.
根据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及高检院《关于调整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分工的规定》等规定,监所检察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责,就是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只有依法惩治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腐败问题,才能切实有效维护司法公正,真正保障国家法律、政策在执行机关的正确实施,才能真正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刑罚执行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与侦查、起诉、审判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刑诉体系,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重要保障。因此,《刑事诉讼法》修改应该关注刑罚执行问题。一、关于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刑罚执行权的问题按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罚的执行分别由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其中,  相似文献   

9.
为了确保监狱正确执行刑罚,遏制监狱干警职务犯罪,促进监狱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有效进行的现实需要,本文试在掌握监管干警职务犯罪重点环节的基础上,对预防和避免监狱干警职务犯罪的实现途径略陈浅见。 监狱干警职务犯罪的易发环节(一)整报罪犯减、假、保材料环节。有的罪犯本来符合减刑条件,但因上级分配给分监区的减刑指数与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数不合,且减刑指数由监狱下  相似文献   

10.
作为刑事诉讼的最后环节.刑罚执行承担着惩治和教育改造罪犯的任务,减刑、假释是刑罚变更执行的两种重要制度,源于教育刑的倡导,如果运用得当,会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稳定监管秩序,节约司法资源。运用不当,则容易滋生司法不公与腐败.使罪犯失去改造的动力和信心,甚至使司法失去公信力。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包括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刑事诉讼监督的目的就是为了纠正刑事诉讼中的司法不公现象.  相似文献   

12.
李晶 《中国法律》2011,(4):46-48,107-109
刑事诉讼监督作为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和检察制度的主要特色之一,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刑事诉讼中其他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督促纠正以维护法律统一实施的诉讼活动,包括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等方面。  相似文献   

13.
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以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为契机,以强化执行监督、强化人权保障为主线,进一步树立和践行"三个维护"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发展。一、突出抓好修改后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有关监所检察工作内容的落实。一是积极稳妥做  相似文献   

14.
减刑、假释是刑罚执行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的核心内容和重要职责。对减刑、假释的实施行使有效地监督,对于提高监所检察工作的监督质量和水平,保障刑罚执行机关严格执法,鼓励服刑犯人加速改造,实现刑罚目的,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由于某种原因导致检察机关监督的效力受到一定的影响。由于刑罚执行是司法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滥用刑罚执行权将导致前期所有的刑事诉讼活动失去意义,因此,必须构建有效的刑罚执行法律监督体系。现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些个人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法律与监督》2006,(3):22-25
监所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业务职能机构之一,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监所检察工作任务是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惩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监所检察官肩负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的干警们,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工作条件艰苦,监督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优秀派驻检察官,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做出了突出贯献。在2006年1月召开的仝市检察长工作会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在全市捡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派驻检察官评选活动中评选出的6名优秀派驻检察官,予以表彰。他们是:一分院驻重庆市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吴蓓,万州区院驻万州区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余伯建,渝北区院驻渝北区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黄志贵,江津市院驻江津市看守所检察富检察官吴炳衡,武隆县院驻武隆县看守所检察宣检察官郑福建,石柱县院驻石柱县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吴晓惠。  相似文献   

16.
植伟家 《法制与社会》2012,(27):149-150
被监管人员的增多对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提出了挑战,可以从监管、打击、保护并重、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查办和预防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提高监督能力水平等方面全面强化对监管场所的执法监督.  相似文献   

17.
监所检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刑事诉讼监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机关重要的业务之一。监所检察工作担负着依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艰巨任务。因此,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干警必须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监督能力,才能依法监督,公正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完成监所检察的神圣职责。  相似文献   

18.
刑罚执行中检察监督的实现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监督权是刑罚拙行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拙行活动正确实施、维护行刑秩序、保证行刑公正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执行体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削弱和遏制检察监督权,检察监督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实现,应当加强检察监肾权电没.法院应当专司审判权和刑罚变更裁定权,维护司法权威和检察监督.检察院应当规范和正确运用职务犯罪侦查权,查处刑罚执行中发生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促进执行中的检察监督.走制约型监督和督察型监督结合之路,构建适合我国的刑罚拙行检察官指挥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9.
一、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的内涵(一)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的概念和意义刑罚执行作为国家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阶段,肩负着最终实现刑罚目的的使命。刑罚执行,是指有行刑权的司法机关依法将有效刑事裁判确定的刑罚内容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所谓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刑事执行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依照法律规定实行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有利于保障刑事判决和裁定的正确执行,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有利于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推动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20.
《江淮法治》2009,(20):63-63
安徽省白湖人民检察院,位于巢湖市庐江县境内,是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检察院,成立于1986年,担负着对白湖监狱管理分局、庐江监狱、青山监狱、安徽省罪犯技术培训中心四所监狱的法律监督任务。其主要职责是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活动、对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