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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5,(7)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全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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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增减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凡列于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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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5,(7)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于本法附件三者外,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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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晓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6,(4)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和附件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1997年7月1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基本法中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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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4,(5):627-63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张德江委员长:根据2004年4月6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是否需要进行修改,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及第六十八条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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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0,(6):552-553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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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7,(7)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 我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负责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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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4,(17):11-12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经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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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4,(5):622-62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草案)》作说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2014年7月15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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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4)
正2021年3月29日至30日(2021年3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订草案)》的议案三、审议任免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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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7,(4)
一、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及其附件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时(1997年7月1日),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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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时,香港原有法律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为同本法抵触者外,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如以后发现有的法律与本法抵触,可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第八条规定:“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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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0,(6)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一届]第十五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予以备案,现予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8月28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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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0,(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4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90年4月4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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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4,(4)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作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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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1997年2月19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乔晓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7,(1)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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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1997,(6)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香港选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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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0,(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一、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时,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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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1,(6):583-585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委员长会议的议案是应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