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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基本案情:刘某在公共汽车上盗得乘客郑某皮夹一个,内装现金200元,另有5000元未到期存折及失主郑某的身份证一个,正当刘某下车时,失主郑某发现皮夹被盗,立即将刘某擒住,刘某被迫将皮夹拿出。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2013年10月9日、10日晚9时许,被告人郑某携带自制铁尖先后两次窜至许平南高速公路河南省襄城县茨沟路段和许平南高速公路河南省襄城县双庙乡常贾路段,在高速公路上撒下自制铁尖后隐藏在绿化带中,将高速行驶的由王某等人驾驶的轿车轮胎扎破,并趁王某等人停车换轮胎之际,将其车内现金16500元以及笔记本电脑等物品盗走。经鉴定,电脑等物品价值17610元。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郑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对此存在以下三种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郑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是主观上郑某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方面通过转移他人注意力,秘密盗走他人车内财物,  相似文献   

3.
郭健 《中国检察官》2011,(10):74-74
[案情】陈某某日晚伙同刘某,郑某在陈某家中吸食毒品。郑某因注射毒品过量而昏迷。陈某、刘某二人见此便将郑某平放在地上用手掐人中,用双手压胸部做人工呼吸。后,陈某、刘某再次吸食毒品海洛因。期间,郑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次日凌晨1时许。陈某、刘某二人发现郑某嘴角有点血,陈某用纸擦掉后,将郑某抱到刘某的踏板摩托车上,陈某骑摩托车带着刘某欲将郑某送回租房处,行至环城路一批发市场时,陈某驾驶摔倒,将郑某摔下车。  相似文献   

4.
王萍 《中国律师》2004,(9):60-60
【基本案情】检察院以被告人邱某、刘某犯贩卖毒品罪,邱某系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刘某系从犯,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2003年11月14日,被告人邱某找到被告人刘某借钱,并告知借钱是为到深圳贩卖摇头丸。刘某表示同意借钱给邱某,并随同邱某于次日来到深圳。在深圳,邱某独自与毒贩取得联系后,于16日上午10时许,找刘某拿钱,刘某便将自己的一张工商银行的银联卡交给邱某,要邱某自己到银行取款。邱某持该卡在银行取了42000元用于购卖1400余粒摇头丸(每粒30元,共计376余克)。当两人准备乘车回南昌时,被公安人员人赃俱获。【争议】对本…  相似文献   

5.
高子程 《中国律师》2006,(10):75-76
某部副部长郑某卸任并退休后,依然兼任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下称协会)会长,检方指控郑某在担任会长期间收受港商刘某20万元构成受贿罪,指控郑某在此期间为某企业向海外推销产品而在境外受赠的15万美元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对此,协会会长职务是否具有受贿罪的主体资格自然成为本罪能否构成的关键问题。同时,郑某是否利用该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相似文献   

6.
[案情]2008年1月间,吸毒后杀人的叶某多次拿钱给犯罪嫌疑人郑某,让郑某帮其购买K粉和摇头丸,郑某先后四次购买K粉和摇头丸给叶某,每次购买四分之一A(约7克)的K粉,其中  相似文献   

7.
正[案情]2011年12月22日,陈某将自己盗窃来的摩托车骑至汪某的饭店门口,谎称自己昨晚打牌输了没钱买建材,向汪某借3000元钱,将摩托车放在汪某处作为担保,声称还钱时取车。两天之后,陈某又盗窃了一辆摩托车,以同样的方式骗取郑某、李某6500元钱。三被害人和陈某并不熟识,当陈某一去不回之后,意识到被骗,先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陈某盗窃的两辆摩托车价值共计6000余元。对本案的分歧意见主要在于陈某的行为构成一罪  相似文献   

8.
[基本案情]2003年11月期间,周某、马某、黄某、刘某伙同张某、老三等人,在东莞厚街、沙田以嫖娼为由抢劫卖淫女及男友3宗9人,财物价值9500余元,并致郑某死亡(以下简称犯罪事实①)。2004年4月20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周某死刑,马某死刑,黄某有期徒刑13年,刘某有期徒  相似文献   

9.
不久前,霍邱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审结一起探望子女权纠纷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每周的周日上午8时由郑某将其子从刘某处接走,同日下午6时前送回。郑某与刘某原系合法夫妻,婚后生育一子。  相似文献   

10.
基本案情 郑某,中共党员,2004年4月任某县某乡派出所所长。 2005年9月,郑某的朋友付某说,他有两个朋友的身份证因经济纠纷被扣了,要郑帮忙重办身份证。当地政策规定用营业执照可以办理小城镇户口,付便将借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他两个朋友的照片以及4000元现金交给了郑。郑某知道付某交给自己的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找到在县公安局户政科任副科长的老同学谢某帮忙。谢某考虑到郑是自己的老同学,又是派出所所长,便在未对办证材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为2人办理了套用营业执照上姓名的假户口和身份证。付在取身份证时送给郑6000元现金。除去办户口、身份证的700元费用,郑某实得现金9300元。  相似文献   

11.
齐阳 《中国检察官》2014,(20):37-39
正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刘某,2009年10月因盗窃罪被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2年10月31日刑满释放。2013年9月6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武汉市汉阳区王家湾顶绣广场停车场,采用撬杠、起子撬锁的方式,盗得被害人张某伍停放在此处的价值人民币1819元的雄鹰牌QQ48CC型助力车1辆。后在转移赃  相似文献   

12.
案情简介2010年12月23日中午,成某陪同刘某用银行借记卡取钱时,记下了刘某输入的密码,起意盗窃。当日下午,二人在某网吧上网,成某的男友栗某等人也随后来到网吧。成某趁刘某离开时,秘密窃取其包内银行卡后与栗某一起离开网吧。成某与栗某先在附近银行ATM机上用该卡取款5000元,后乘出租车离开。在车上,栗某从刘某  相似文献   

13.
被告人郭某在任某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边贸科长期间,经人介绍与被告人郑某相识。郭某利用其握有为出国劳务团办理出国审批手续的权力,主动提出可为郑某办理插团出国的劳务护照。郑某遂以其朋友赴俄罗斯经商为由,另找他人牵线联络要出国的人员,又与郭某商议妥,先后七次为75人非法办理了插劳务团出国护照。郭某分别以每照七百元、八百元、九百元、一千元收受办照费。郭某共收办照费四万二千三百元。郑某又以中间人的身份,向办照人员以每照一千元。一千三百元、一千五百元,分七批共收取办照费六万六千一百元,郑某非法多得三万六千七百…  相似文献   

14.
案情 原服装厂工人、个体裁缝郑某为开辟资金来源、扩大经营规模,与待业青年张某等四人商议共同经营:郑某在五年中提供房屋一间及服装加工设备(折价五千元),张某投入价值约三千元的运输工具,其余三人各以两千元入股。后街道办事处向郑某介绍一人以一千元入股,经张某四人  相似文献   

15.
《法学》1991,(1)
1985年11月,某乡建筑公司承建了一幢造价9.3万元的工程,不久,建筑公司与该公司职工郑某就该工程订立了一份协议,约定:建筑公司委托郑某为工程负责人,负责工程的一切工作,建筑所需人员、机械设备以及工程质量、技术等均由郑某负责,建筑费用按工程决算由郑某一次包死,但资金往来均要通过建筑公司账户以非现金结算;郑某上缴建筑公司利润3000元。合同订立后,郑某组织人员投入了施工,施工过程中,郑向某建材经营部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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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李某伙同朱某、赖某以看风水为由将被害人宋某诱到一餐馆内吃饭。席间赖某故意提到"刮瓜子"赌博输钱之事,李某当面表演给被害人宋某看,制造庄家稳赢的假象,并通知事先串通好的叶某前来赌博,由叶某故意输钱给做庄的李某。几局之后,叶某称要赌大的,朱某、赖某引诱宋某一起做庄参与"刮瓜子"赌博。赌博之中,犯罪嫌疑人合伙使诈,赢取宋某6万元,赃款平分。此后,李某等以同样的方式,又先后分五次诱使被害人杨某、刘某、邱某、梁某和钟某参与"刮瓜子"赌博,并合伙使诈,共同骗取被害人30余万元,赃款由几名犯罪嫌疑人平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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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左  冯刚 《中国检察官》2005,(5):107-108
犤基本案情犦2004年3月19日6时许,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雷某下班后步行回家,在一街道转弯处被刘某等2人借故拦截。刘某等人对雷某进行殴打,在雷某求饶不进行反抗后,强迫雷某来到一家酒店请客吃饭,花去费用共计900余元。犤分歧意见犦在办案中,对于刘某等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等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对雷某实施了一定的暴力胁迫行为,并迫使雷某为其交付了数额较大的财产性利益,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尽管刘某等人未直接劫取雷某的财物,但雷某负担在酒店的消费使刘某等人实际…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2010年7月14日,施某经事先与邬某电话约定,以每粒人民币35元的价格出售100粒麻果(甲基苯丙胺)。当天15时许,施某携带毒品至某市同心路、宝山路路口处,欲以人民币3500元的价格将1包净重9.78克的甲基苯丙胺贩卖给邬某。与邬某见面交谈后,施某意识到周围情况反常,在其放弃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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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11年4月12日晚8时许,李某途经县城爱美美容厅,见刘某(女)站在洗头房后门打电话,遂向前提出要与刘某发生性关系而被拒绝。李某即将刘某拉到在地,卡其头颈等部位,并随之撩起刘的衣裙,摸其乳房及阴道。后李某见刘某的手机(价值1200元)掉落一旁,便上前拾得该手机后逃离。  相似文献   

20.
领导干部要重视家风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不久前被执行死刑。耐人寻味的是,在郑筱萸高达649万元的受贿簿上,许多钱是通过其妻刘某、其子郑某收受的。经查实,郑筱萸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家人站台前,本人居幕后,联手上演了一幕幕"前门办事,后门收钱"的丑剧。郑筱萸的权力,简直成了他与家人共同获利的"摇钱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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