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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华法系是法制史上的概念,是中国封建社会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中华法系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一起总称世界五大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国法系已经解体。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618年)成熟。到清朝末年,在修律的过程中中华法系宣告解体,同时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制的雏形。中华法系的立法思想是中国古代立法者及法律思想家对立法实践进行总结升华的结晶,同时又反过来指导影响中国自秦到清的立法实践。本文仅从中华法系的立法思想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2.
赵明 《法学研究》2022,44(1):3-21
回顾中国现代法学的世纪历程,中华法系的历史叙事主要在进化论、民族论和法治论三种语境中展开。不同语境中的法史学者,通过将中华法系与其他法系相比较,揭示出了彼此有别的中华法系之历史面貌。在进化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古.老而落后,丧失了型构现实生活秩序的生命力,需整体性地予以批判和否定。在民族论语境中,中华法系因其系统性、连续性和民族性而独具特色,整理、发掘、重述其历史谱系,既有助于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力,也为重建“新中华法系”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前提。在法治论语境中,中华法系以其“治乱之道”和“良法善治”的血缘伦理身份内涵表明,在前现代社会中法律不可能获得型构社会生活秩序的权威地位。法制现代化是不同语境下中华法系之历史叙事的共同追求,中华法系研究的百年学术史,实质上是一部追求法治文明的中国现代精神史。  相似文献   

3.
中华法系较之于世界其他法系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它的封闭性。这一历史传统的影响对于今天的法制建设仍然有着严重危害: 一、“人治”残余未能肃清。我国历史上,法律产生于皇权,皇帝圣旨即是法,如明太祖“以诰代律”。解放后的一段时期,人治代替了法治,“文革”期间更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无法无天,大搞封建法西斯主义,法制荡然无存。这种“人治”影响,今天仍未肃  相似文献   

4.
中华法系和中华法制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世界法制文明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性。特别是汉代以法律儒家化取代秦代法律法家化,开始了法律儒家化的历史进程,至"唐律一准乎礼",标志着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奠定了中华法系礼法并用的治国模式和中国独特的儒家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5.
资产阶级法学家按照法的内容、形式上的特点和传统上的联系,把世界上的各种法律划分为五大法系,即: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中华法系的形成时期是在我国唐代,纵观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唐律无论从内容上和形式上都达到中国封建法律的完备阶段。引礼入法、礼法结合是唐律的一大特色,同时,唐律的影响超出了国界,相邻的东南亚国家和一些地区如当时的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法律,在内容和体系上都受唐律的影响。在世界法制发展史上,中华法系以突出的特色独树一帜。中华法系有哪些主要特点呢?  相似文献   

6.
中国刑法的最新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刑法的最新改革●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博士生肖中华一、前言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以刑民合一、刑主民辅特点而著称的中华法系,曾是世界法系中一个品格独具而影响深远的法系。俟本世纪初,随着封建帝制在中国的根除和西方大陆法系文...  相似文献   

7.
在东亚诸国中,朝鲜与中国的法文化交流最为深远,它曾以中华法系为母法,其法制建设受到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深刻影响。中华法系能被朝鲜所接受的重要原因在于中朝两国存在的相类似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而朝鲜从本民族的国情出发,具有创造性的立法活动与法制建设,又进一步巩固了中华法系的基石,更加突出了中华法系的特点,为中华法系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历史贡献。  相似文献   

8.
法系,开始于西方法学家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形式的某些特点对各国法律所作的分类。在当今法制时代讨论法系,并把属于不同法系的法进行比较研究.对于了解各国法的历史和把握其特色,促进民主法制的建设.具有一定实际意义。 世界文化史上公认的法系.一般分为两大类型:一类为活的法系.包括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另一类为死的法系,则与现行法律不关重要的法系,如埃及法系、巴比伦法系、犹太法系、波斯法系和希腊法系等。 中华法系,也叫中国法系.是对以《唐律疏义》为代表的中国法律和仿照这种法律而制…  相似文献   

9.
中国古代刑事政策论纲黄晓明考察中华法系的沿革和特点,我们赞同这样一种认识,即中国古代刑法史是中国法制历史的主干。①从历史渊疏来看,法制发展早期,法源于刑,刑与法雷同,无严格界限。古曰:"刑,常也,法也",②"井(刑),法也",③又有"苗民弗用录,制以...  相似文献   

10.
孙靖 《法制与社会》2013,(33):17-18
众所周知,在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中,儒法两家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其中,先秦的儒家和法家更是塑造中华法系的主要思想力量,作为一种统治政策,它们既矛盾冲突,又并立融通,共同为中华法系的源远流长作出了突出贡献。本文比较了儒家与法家在刑法观上差别和相同,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儒法本质上是一家,都是典型的‘1人治”。在我国正努力完善法制。构建法治国家的今天,对先秦儒法两家刑法观进行系统地整理、研究、比较以及反思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相似文献   

11.
法是随着社会不断的改革和进步而进行调整,并逐渐走向完善的,中华法系的发展也是遵循这一规律的,但直至今日,我们的法制改革很难说已经完全成功,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从民法角度探讨中国法治改革的核心与关键。  相似文献   

12.
中华法系的封闭性及其成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法系的封闭性及其成因李昕中华法系起源于物产丰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华夏文明,特定的历史环境尤其是封建小农经济的闭塞决定了中国长期是一个保守封闭的国家;中华法系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中经历了4000年成长发展的历史。在这4000年陈陈相因的缓...  相似文献   

13.
当前,对中华法系的研究方兴未艾,越来越多的问题值得去探索与研究。其中,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视角进行审视可以发现,中华法系在世界五大法系中,具有唯一的一个古代世俗法系的地位、唯一的一个用非强制力途径形成的古代世俗法系的特征和中华法系的开放性有力证明了中国传统法律是开放法律的作用。这些问题都是中华法系研究中的重要问题。正确认识这些问题,有助于全面理解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对其深入研究,为复兴中华法系与传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传统添砖加瓦。目前,除了面面俱到地论述,也需要通过拾遗补缺,深化对中华法系的研究。  相似文献   

14.
<正> 我国少数民族法制源远流长,同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原王朝的法制一道,走过了几千年的发展历程。它们之间长期的交流、融合,是促进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以及国家法制统一的一个重要原因。少数民族法律文化是中华法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历史上的和认识上的原因,人们长期以来较多地重视历代中央王朝的法制和汉族地区法律文化的研究,没有把历史上周边各少数民族法律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以及研究工作提到相应的地位.随着中国法制史研究的深入和对中华法系文化认识的加深,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的研究自然被提出来了。大凡进入阶级社会的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根据本民族自  相似文献   

15.
李力 《法学杂志》2012,33(6):82-88
法家法律文化是中华法系的法律文化基础,从战国时期直至清末,借助中央集权的官僚制与秦汉律令学得以在中华法系中传承。可分为优性、劣性、中性遗产三种类型,区别对待。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不能割断历史的联系,应该客观地审视、批判地继承法家法律文化,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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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中华法系是新时代法律人的文化使命,是在法治文化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应有之义。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复兴应当囊括历史、现实与未来三重维度,通过厘清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关系,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融合形成新时代中华法系的内在意涵。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指导思想,与新时代中华法系复兴有重要的内在联系,包括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和坚持守正创新三个方面。中华法系复兴必须立足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从中国式现代化和法治现代化两个维度开展复兴伟业。回溯法统转型的历史,应当从中得到启示,将中华法系复兴融入新时代法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研究,推动繁荣法学研究,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相似文献   

17.
一般认为:世界古代历史上曾经存在着罗马法系、英国法系、中华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等五大法系。它们各有其产生的历史,经历过不同的发展过程,有着自己独特的民族风格。就中华法系同其它法系,特别是同罗马法系相比较,不难看出,明显地存在着重刑轻民的特点。在中华法系各个部门法之间相比较,民法规范无论在数量、立法技术、法律渊源上  相似文献   

18.
面对西方思想前沿的潜在考问,学界可对中华法系的传统研究进行系统检视。在确定中华法系等概念、评估中华法系价值、打破传统思维标准、定位中西法律文化关系等方面,都可重新思考,思考还可深入到质疑法系研究方法、语言基础、分析实证研究方法等层面上来。所有后现代话语都可能与中华法系研究发生联系,使用后现代话语来重新检视中国法制史学在中华法系领域的研究,将展现出较新图景,其主要理论依据虽然来自西方后现代思潮,但思考结果却可能是东、西方传统文化价值的中立。  相似文献   

19.
近代中国遭遇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变局,与此同时,民族主义话语不断兴盛,并努力抵制殖民主义话语。中华法系学说是民族主义彰显的一个结果,也是民族国家话语建构工程之一部分。作为民族历史乃至民族未来想象的一部分,其在某种程度上为民族统一提供了合法化契机。伴随民族主义话语的发展,中华法系学说大致历经支那法系、中国法系、中华法系三阶段。国外相关学说对中华法系学说的演进有明显影响,其中尤以穗积陈重与威格摩尔的法系学说影响最大。在引进国外学说时,原著中的思想、意义常常在新的时空环境下发生流变,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建构之目的。中华法系学说在研究模式上的偏重历史研究的趋向,也同样服务于民族建构之目的。在引进国外学说的过程中,殖民主义话语却也悄然流入中华法系学说的文本中。但最终在某些时期,民族主义话语战胜了殖民主义话语,在一个现代中国民族国家中,中华法系已成为了民族历史想象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20.
中华法系特征的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马小红 《中外法学》1994,(2):25-29,38
<正> 目前学界对中华法系的特征一般从三个角度加以论证。一是从法律制度方面,认为中华法系的突出特征是民、刑不分,诸法合体。二是从法律思想方面,认为自汉以后形成的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是德主刑辅,重伦理轻法律。三是从法律实践活动的总体精神和宏观样式的角度,提出中华法系的基本特征是“集体本位”和“混合法”。笔者欲从历史的角度,提出第四种特征,即与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相比较,中华法系在形成时呈现出早熟性,在发展中呈现出同步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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