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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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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琦 《当代法学》2011,(4):84-89
我国法官遴选制度存在如下弊端:对法律专业学习资历要求过低,弹性过大;法律工作经历认定范围过宽;职业培训资历要求或缺;法官遴选程序不规范;缺乏专门的法官遴选机构等弊端。创新我国法官遴选制度的基本思路是:明确规定法官任职资格中的法律专业学习资历为全日制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将法官职业培训与法官遴选相结合,完善法官职业培训机制;成立专门的法官遴选机构;确立科学规范的法官遴选程序。  相似文献   

2.
一、改革法官的选用制度 1.改革法官资格取得制度。报考法官资格的最低学历条件应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目前在全国影响最大的律师资格考试可演进为全国司法从业资格考试。国家设立全国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派员组成。考试合格者还不能当然地授予法官资格,必须接受专门的司法训练,重点培养其司法实践经验,尔后再经过考试、考核决定其是否有资格被任命为法官。还可直接从高等法律院校的法学教授以及优秀律师中遴选法官,以促进法官队伍的专业化。 2.改革法官任免程序…  相似文献   

3.
法官遴选制度比较(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官遴选制度不能单独泛泛而谈,要结合每个国家司法机构在其法律制度和司法理念中所占的位置以及法律职业组织与司法构架的特点而言。法官遴选制度能具体反映出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程度,比如影响法官遴选的四大最直接相关因素:司法独立、司法职责、司法能力、司法代表性,就是法治社会必须具备的几个基本特征和要素。 目前世界上(普通法及大陆法)最有代表性的法官遴选方式主要包括四种:经过培训或通过考试后被任命为法官;由法官遴选委员会任命;行政机关任命;通过党派或非党派选举产生。每一种法官遴选方式都是与上面提及的司法独立…  相似文献   

4.
陈祥军 《特区法坛》2002,(73):35-39
司法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是高素质的。要成为一名法官,必须经过严格的遴选。在国外,法官一般都是社会的精英。反观我国法官遴选制度的现状,却不尽如人意。在目前有关我国法官遴选制度现状之成因探究的论著中,往往将其归咎于历史。事实并非如此。其实,在中国的历史上是比较重视法官遴选的,尤其是民国时期,法官遴选程度甚至已超过今天。研究法官遴选制度的历史,有助于当前我国法官遴选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5.
改革的浪潮冲打着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千百万人在思索,在开拓。我们的司法体制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因此,它必将面临挑战。本文的目的在于开阔人们的视野,为我国法官制度的改革提供信息。一、法官的资格 1.美国。美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必须具备什么资格才能成为联邦法院的法官。但从其司法实践来看,联邦法院法官主要来自以下几种人: (1) 法律工作者。包括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法  相似文献   

6.
德国法学教育最新改革的核心:强化素质和技能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一、现行制度的弊端 :忽视素质和技能的培养现行德国法学教育制度特别是司法考试制度存在着诸多弊端。〔 1〕 综合起来 ,可以将这些弊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 ,在培养目标方面 ,德国的法学教育历来以培养法官为目标 ,法学教育过于注重司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立法机关虽然对《德国法官法》等有关法学教育的联邦性框架法律作过修订 ,但依然保留了法学教育之培养“取得担任法官职务的资格”(dieBef higungzumRichteramt)的法律人这一目标。只有取得了担任法官职务的资格 ,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才能从事其他相关的法律职业。这一…  相似文献   

7.
法庭之友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立法上有明确的规定,法庭之友为法院提供了不同于当事人的观点、意见、补充性的事实和论据,从不同角度影响了法官,帮助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有利于立法机关立法的民主多元化。另外,在诸多的法庭之友的主体中,美国的副检察总长发挥的作用最大,在最高法院,其几乎排他性地代表了执行部门和联邦政府。我国可以从主体资格、程序规则和内容范围等方面借鉴法庭之友制度,规范专家法律意见书的运作,完善我国的司法民主体制。  相似文献   

8.
吴志宏 《中国检察官》2003,(2):17-17,19
一、司法从业资格一体化 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规定法官、检察官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这标志着我国已初步确立司法从业资格一体化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  相似文献   

9.
刘鑫  王耀民 《证据科学》2014,(6):698-715
专家辅助人制度是近年来我国诉讼法确立的一项新制度,无论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在立法层面,乃至实践操作层面,专家辅助人资格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都存在不足。在域外,存在与我国专家辅助人相似的一些制度,比如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美国的法院之友、英国的技术陪审员、意大利的技术顾问、日本的诉讼辅佐人制度等,这些国家在规定这些制度时都对专家的资格审查、认定设立了相应的标准和程序。笔者在借鉴域外相关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的同时,结合中国现实国情,从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认定标准、资格审查程序以及其他辅助性制度等三方面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比较与启示:中国法官遴选制度的改革与优化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现代法学》2015,(4):31-4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建设目标。各试点法院纷纷依据改革的顶层设计制定法官遴选方案。然而,一些法院在改革过程中却忽略了法官遴选的一般规律,同时也面临着法院内部强大的压力甚至阻力。两大法系的经验表明,司法传统和诉讼价值对法官资格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中立权威的专门机构在遴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官培训已经成为主要的考核指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法官遴选制度改革势必要根据其一般规律、法官职能以及法官员额制等相关的司法改革措施,在面临的困境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相似文献   

11.
法国司法官制度的特点及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新魁 《中国法学》2002,(5):147-157
法国司法官制度涵盖司法官会考、培训、遴选、晋升、任职、纪律等一系列制度,其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会考制度因人制宜,具有多样性;培训制度面向用人单位,追求实用性;遴选制度与时俱进,广开门路,尽纳贤才,体现开放性;晋升制度标准严格,程序透明,注重公正性;任职制度强调终身性,赋予法官不受罢免的权利;纪律制度保持严厉性,促进法官正确行使权力.这些特点对我国的司法改革特别是司法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日本检察官遴选制度之严格举世闻名。本文主要考察了日本检察官遴选的资格条件和遴选程序。通过对日本检察官遴选制度的考察,笔者认为我国应严格控制司法考试通过率,对初任检察官的法律工作经历提出更加明确与具体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法官是否达到职业化要求关乎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功与否。而我国现行法官资格条件过于宽松,不利于法官职业化的构建。本文拟结合我国法官现状——法官人员不够和法官门槛过低,法律人才培养中法学教育流于形式,法学毕业生泛滥等特点,从当前我国法官来源、法官资格取得以及国外法官资格条件进行分析,对我国法官资格的取得条件进行设定,以法官资格取得的完可善来实现法官职业化的建设。  相似文献   

14.
刘林呐 《政法论丛》2012,(2):93-100
陪审制度具有重要的政治意蕴与司法功能。在法国,对于法定刑较重的重大案件,实行以随机方式抽选一般国民担任陪审员,由陪审员与职业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案件,一起决定定罪量刑的制度。法国重罪陪审制度对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如构建重罪、复杂案件由陪审团审理的制度,取消对陪审员学历的要求、确立科学的陪审员遴选程序与陪审团评议表决程序方面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司法的权力如果经过无知和盲从的非职业者之手,那么再神圣纯洁的法律也都会变质。” 经过二十余年的司法改革,我国的法治状况已经有了的长足的发展。但历史和政治体制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司法人员的低素质而导致司法不公正和司法腐败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形象和权威,无法与繁荣发展的市场经济和诉讼的繁多复杂相适应。法律界于是开始把关注的视角从法律制度和法律技术层面的变革转向司法主体—法院及法官制度的变革。手握司法权柄的一个个具体的法官是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最终实现者,因此如何建设一支适应现代法治要求的职业化法官队伍成为新世纪司法改革“公正和效率”主题中的焦点,而法官选任制度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起点和守护神。科学合理的法官选任制度的构建无疑将对整个司法改革起到重要的作用,尽管它必然离不开外部政治体制配套改革和内部其他法官制度改革的支持。本文拟在探讨法官选任制度的意义及现代法治对法官素质要求的基础上,对我国法官选任制度与国外法治发达国家法官选任制度进行比较,进而对我国法官选任制度改革中一些具体制度的改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
交易安全与公司清算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后,法人资格终止前的必经法律程序,它是指公司为达到终止目的,终结法律关系,清理债权债务并处分财产,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程序。基于对债权人或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各国公司法均以强行法形式规定公司清算的种类、程序、法律后果等。我国有关法律制度尽管对公司清算作出了规定,但现有的规范尚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制度则无明文规定,这种状况导致司法实践的不统一,债权人或公司股东利益在清算过程中得不到充分保障,必然会妨碍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完善我国公司清算制度,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本…  相似文献   

17.
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决定,规定法官、检察官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从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这标志着我国已初步确立司法从业资格一体化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为此,《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必须实行司法人员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这为科学选任检察官提供了制度保障。一、高素质是选任检察官的第一要务《检察官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检察官,不仅要成为办案专家,而且要成为高素质的政治家。必…  相似文献   

18.
司法解释的错位与回归——以法律解释权的配置为切入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魏胜强 《法律科学》2010,28(3):56-65
法官在个案中作出解释是法律解释活动规律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司法活动复杂性的客观需要,是消除我国司法活动中诸多弊端的有效措施。要保障法官在个案中作出法律解释,就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并为法官独立审判提供良好的环境。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统一解释,是维护我国法制统一的需要,是法官在个案中寻求权威性解释的需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权威的体现。可以考虑在最高人民法院内部设置大法官会议,按照严格的程序,专职作出统一的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19.
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官员额制的试点在上海进行,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要求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学界和实务界都给与了极大的关注.本文通过对法官员额制度与现行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法官遴选的制度缺陷以及法官员额比例定量分析三个方面进行研究,提出应当将法官员额制改革放置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全面考量,综合布局,以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指导法官员额制改革,在逐步完成法官员额制的其他必备条件下,有步骤、分阶段循序渐进的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建成,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20.
分居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立法仅将分居作为一种表明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同居义务的事实,根据这个事实,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而对于分居的条件,分居的程序.分居的法律后果等问题未形成法律制度。 一、分居的程序(一)分居程序的立法例 1.《法国民法典》规定的分居程序是依司法程序提起的,婚姻当事人要求分居的.必须由一方或双方向法院起诉。如法官认为符合分居条件的,则以审判方式判决分居。 2.《意大利民法典》规定,分居可以以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进行。但分居协议仍须经过法官核准,未经核准的分居协议无效。 3.美国《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了协议分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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