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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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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摆摊打气球案"重新审视我国非制式枪支鉴定标准,解读现行致伤最低阈值的依据和理由,介绍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鉴定方法,探讨枪支鉴定存在的争议和解决意见,为我国非制式枪支鉴定标准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上的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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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摆摊打气球案"重新审视我国非制式枪支鉴定标准,解读现行致伤最低阈值的依据和理由,介绍司法实践中常见的鉴定方法,探讨枪支鉴定存在的争议和解决意见,为我国非制式枪支鉴定标准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上的借鉴。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尚无关于枪支“杀伤力”鉴定的标准和仪器,该文对“杀伤力”一词进行了解释,并针对8kg·m的动能、枪支结构、性能等与“杀伤力”的关系进行了论述,探讨了枪支致人伤亡的标准。  相似文献   

4.
作为涉枪犯罪的司法起点,枪支鉴定标准的具体设定,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等重要问题的区分界定。针对当前法院裁判结果与民众普遍认知之间矛盾频发的司法现状,亟需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举措,在重新审视枪支鉴定标准发展进程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国相关经验,统筹考虑国民预测可能性进行扩张解释。在技术性设置适合我国国情的枪支鉴定标准的同时,切实加强教育宣传力度并积极发挥法官的司法能动性作用,以期最终实现科学技术与司法智慧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5.
目的解释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解释方法,其在行政裁判领域中的价值和意义不容忽视。而目前研究很少基于行政法规范这一特定领域加以考量,对目的解释方法在行政裁判实践中的诸多现实问题亦缺乏回应。本文从行政法律文本的实证考察出发,分析其第1条所呈现出的"目的化"趋向,即宏观层面的"目的"特征化趋向明显、中观层面的立法目的向多元化发展、微观层面的目的之阐述更具明确化,在此语境下展开对行政裁判目的解释的地位及其规则的讨论:从行政立法"目的化"对目的解释的影响来看,理论上将促进目的解释方法研究的发展,观念上有利于强化法官目的解释观,实践上有助消解目的解释的司法困惑;在行政裁判中,应赋予目的解释特殊地位,确定其在解释方法上的终极标准性意义;就目的解释的规则而言,要正确处理不同"立法目的"之间的关系,确立"显性目的"相对于"隐性目的"的相对优势,促进整体目的与条文目的之互动与融合,并对整体目的与整体目的之间的适用冲突设计解决之法。  相似文献   

6.
"邓玉娇案"引发了对警察解释行为的关注,警察行为代表了国家权力,警察的不当解释破坏了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大众对刑事侦查的信任危机.警察解释具有职权性、回应性、不确定性和事实性的特点.规范的警察解释需要坚持公共立场,防止地方权力干预,运用正当程序进行解释,还需要全面提高警察的素质.警察在刑事侦查中.依据案件的被关注程度与案件的隐私状况作出不同的解释,可以节约司法成本,实现解释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中持有"仿真枪"入罪的143例个案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此类案件罪刑特征体现为持枪数量对定罪量刑起主导作用,判决结果以宣告缓刑为主、管制刑缺乏适用空间,案件本身的社会危害性、持枪动机、枪支来源等实质性考量因素对于量刑影响有限。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9年、2018年出台的关于涉枪案件的司法解释在定罪量刑的形式与实质判断中存在关系衔接不明的情形,客观上造成主观动机、枪支来源、枪支性能等实质因素无法突破"唯数量"、"唯杀伤力"等形式主义法定量刑幅度的桎梏。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涉枪案件司法解释适用标准不明确、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造成司法实践中持有"仿真枪"入罪个案的量刑失当。实现此类案件罪刑均衡、量刑适当的对策包括:构建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衔接分级的双层次阶梯化枪支认定标准,同时参照"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立法规范完善枪支认定模式,构建依据杀伤力进行阶梯化改造的枪支认定分类模型;以形式判断为基准、实质判断为核心,构建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法定量刑幅度,以此来保障该类案件的罪责刑相适应。  相似文献   

8.
基于数据挖掘方法从中国裁判文书网采集38699例盗窃案件法律文书,分析法院裁判盗窃案件中证据使用的地域、法院层级、程序类别和年度分布等差异。研究发现,我国盗窃案件裁判文书中对八类证据的体现程度不一致,司法机关对八类证据的采信程度不同;法官裁判案件常采用"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很少直接标明采用"排除合理怀疑"证据准则;法院确认或采信的证据远多于不予确认或采信的证据,法院在采信证据方面存在证据类型差异、时间差异、地域差异、法院审级差异、程序类别差异等多方面差异。改进法院裁判证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国家在加大案件物证取证方法和技术的应用力度以及提高司法机关的认识程度等多方面做出努力;提高裁判机关对"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认识程度并加大国家在法律和制度上的有力保障,以此促进该项证据标准落地。  相似文献   

9.
司法裁判是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司法裁判应积极回应立法目的与社会利益,达到规则之治与纠纷解决的衡平。司法裁判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需要证成,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解释等法律方法是司法裁判的理性路径,其中司法裁判的有效性证成标准是核心。法官自由裁量权要给予一定规则,对于裁判的正当性而言,社会通行的价值观则更显重要。裁判评价标准在形式证成和实质证成的基础上,还应与社会价值衡量相结合,保证结论的可接受性,以增强司法裁判的社会公信力。  相似文献   

10.
侦查公开的对象包括涉案人员、其他司法机关、社会大众等,其中对涉案人员中的被害人以及社会大众的公开由于法律规制弱、容易引发社会探讨、发展滞后等因素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从而备受关注。侦查公开目前在我国有实施的依据和基础,已成为侦查机关不可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司法机关在依法行政中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行政机关的特点,除了依照宪法、法律实施管理外,同时还履行对本身以外的行政管理活动和其他社会行为进行"裁判"。如果对司法机关自身的监督、"裁判"缺少一种正常的监控措施,司法机关的依法行政就不可能是真正意义的依法行政。要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2.
契税客体是契税行政法律关系变动的基础,法院审理契税行政诉讼案件的裁判基准源自对契税客体的判定。在税法理论上,契税客体有债权行为说和物权行为说两种观点,两种学说下的法律后果完全相反。法院审理契税案件的核心任务是维护契税立法的稳定性。通过对现行契税立法条文的目的解释和民法客体理论检视,可以发现立法对契税客体采债权行为说。面对契税立法缺漏,法院应当恪守"债权行为说",并援引私法规则形成契税行政诉讼的裁判基准。对于房屋预售引发的滞纳金争议,法院应居中将"合同签订日"扩张解释为"竣工验收备案日"做出裁判。对于合同解除引发的退税争议,法院应当依据交易是否已成立来确定税局应否退税。  相似文献   

13.
在司法鉴定实践中,对同一个专门性问题,经过多次鉴定出现有争议的不同结论是不足为奇的,其中原因很多.司法机关在审查评断鉴定结论时,必须按照评断证据的"三性"原则和科学技术标准来分辨其中的是非,而不是实行盲目"优先".在我国少数地方立法和司法研究当中,对这种有争议的鉴定结论提出实行"证明效力优先"原则,这属于认识误区,评断鉴定结论正确与否必须采用科学技术客观标准.  相似文献   

14.
枪支鉴定依据。发射弹丸枪支杀伤力的鉴定方法及局限性。对发射弹丸枪支杀伤力鉴定实务之思考。  相似文献   

15.
现行刑法自 1997年修订生效后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曾下达 7个司法解释 ,以明确具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立法及司法机关相继颁布 4则立法、司法解释 ,以明确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从学理的层面进行审视 ,这 11个立法解释及司法解释在解释的形式与内容上均存在欠缺之处。司法适用中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作出必要的解释 ,但作为法律解释 ,尤其是司法解释 ,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不适当地扩大或缩小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盗窃罪实行的"定性加定量"的罪名立法模式违背盗窃罪典型行为犯的认知和无罪推定原则,以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乃至盗窃方式(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作为能否进入刑罚调整的标准,实践中还可能把定罪提前到公安机关的立案程序中,也不符合裁判消极的特征,在现实中容易纵容"小恶",违背社会正义的要求,因此,应该明确刑罚权的界限,恢复盗窃罪行为犯之定位,采用单纯"定性"罪名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7.
“公共利益”的宪法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上的"公共利益"主要是指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等以保障人权为最终目的,并且应当主要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决定的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执行和适用有关法律时应有宪法思维,进行合宪解释,要以宪法上"公共利益"的含义和精神来理解、解释和界定法律上的"公共利益".而不是随意进行解释和界定.  相似文献   

18.
适格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冯书军案"作为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的代表性裁判,确立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判断标准。从判决中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断思路中暗含了保护规范理论,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保持一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虽没有直接使用"保护规范理论"这一表述,但实际上从"黄陆军案"开始就埋下了保护规范理论的种子。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理论上应当适用相比行政诉讼更加广泛的申请人资格标准,但目前相关立法和审判实践皆未突破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范畴,新《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应当对此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9.
我国严格管制枪支,但对于什么是法定意义上的枪支,即"枪"与"非枪"的分类,以及"军用枪支"与"非军用枪支"的分类,"公务用枪"与"民用枪支"的分类,却在立法环节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实务界在认识上存在重大偏差,同一行为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差异很大。这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和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探讨"枪"与"非枪"、"军用枪支"与"非军用枪支"、"公务用枪"与"民用枪支"等问题,对枪支进行较为合理的分类,可以为新形势下的执法、司法工作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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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严格管制枪支,但对于什么是法定意义上的枪支,即"枪"与"非枪"的分类,以及"军用枪支"与"非军用枪支"的分类,"公务用枪"与"民用枪支"的分类,却在立法环节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实务界在认识上存在重大偏差,同一行为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差异很大。这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在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和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探讨"枪"与"非枪"、"军用枪支"与"非军用枪支"、"公务用枪"与"民用枪支"等问题,对枪支进行较为合理的分类,可以为新形势下的执法、司法工作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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