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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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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诉改革是机制改革,检察制度改革是体制改革,公诉改革服从检察制度改革,是检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公诉改革,就是为了拉动检察制度的改革,达到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的。如何推进以主诉检察官制度为龙头的公诉改革,以拉动整个检察改革乃至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化进程,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2.
潘杰 《犯罪研究》2003,(6):53-55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下简称主诉制)是指主诉检察官(以下简称主诉官)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查起诉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检察官办案制度,是高检院1999年11月推出的六大改革举措之一。三年多以来的实践证明,主诉制改革既带来了积极的效应,也提供了深化的空间。简而言之,它产生了三大效益:一是有效地精减了办案环节,压缩了指令层级;二是明确了主诉官的办案责任,检察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得到了增强;三是公诉人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实现了公诉活动的专业化。但是,随着主诉制全面推进,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具体操作上的问题需要规范,以有利于主诉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相似文献   

3.
随着全国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下简称主诉制)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其改革所带来的显著成绩,已被司法界及检察实践部门所普遍认同。但基层检察院作为这项改革工作的积极倡导者和探索者,更应清醒地看到在主诉检察官权力扩大后,由于有关配套管理制约机制尚不健全,以及对主诉检察官考核、监督工作滞后,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一种因“怕错不怕漏”而导致放纵犯罪的现象。为确保主诉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解决“怕错不怕漏”现象已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赵栩 《法制与社会》2011,(30):50-51
主诉检察宫制度是一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十多年的检察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规定了该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取得积极实效,但同时该制度也存在一定问题,本文针对问题提出了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5.
我国实行检察一体制既有其法律上的渊源,也有其维护法制统一实施的意义,但过于注重上命下达的完全的检察一体制有可能限制到检察官的独立权力的行使,不利于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弥补其不足,扩大检察官的权限,我国实行了主诉检察官制度,该制度实行至今有收获,也曝露出不少缺点,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规制、激励机制度,监督机制等多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具体设置以及主诉检察官的职能活动方式 ,虽有高检的工作指导及有关文件作出规范 ,但各地情况不同 ,认识也不完全一致 ,因此具体做法不尽相同。笔者认为 ,主诉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 ,只要不脱离这一改革的基本方向和性质 ,实际做法上有一些区别是正常的。对于符合实践需要 ,符合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发展方向的创新举措 ,还应当予以鼓励。但就改革中的基本问题 ,应当取得共识。这些问题 ,关系主诉制的运行机制 ,涉及检察活动尤其是公诉活动的内在规律 ,与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的整体构造有关。本文探讨主诉检察官权力…  相似文献   

7.
我国检察制度充分借鉴了前苏联的检察制度,并以列宁的法律监督思想为指导。检察权在我国应被定性为法律监督权力。在对检察权进行科学定位的基础上,当前的检察改革应从公诉权和法律监督两个方面出发,逐步建立和完善暂缓起诉制度,主诉检察官制度,检警一体化制度,不断强化检察机关对于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8.
主诉(办)检察官制度没有解决检察行政化问题,改革收效有限。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制,祖国大陆试行主任检察官制度改革:主任检察官是独立办案主体,对本办公室(办公组)内的所有检察业务负责。然而,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制度原型比较,祖国大陆主任制的功能定位有误,承办检察官独立司法人格仍未形成,主任检察官与部门负责人的关系并不明朗;主任检察官的身份待遇重保障而轻制约。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解决检察行政化问题,这要求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取消业务部门的行政管理层,进一步明确承办检察官的独立地位,业务序列增设主任检察官,协助检察长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9.
主诉检察官负责制是指检察官在检察长、起诉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独立处理所办案件的检察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当前,主诉检察官负制已从理论界的构想逐步转为司法实践。但是,诸多法律上的困惑、运作中的矛盾,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主诉检察官负责制健康发展。因此,客观地审视和研究主诉检察官负责制的相关问题具有迫切而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早在党的十五大就己经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过去五年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和《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分别进行了机构改革,推行了主审法官制、主诉(办)检察官制、检务公开等重大改革措施。这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一度出现的司法权威下降的局面,但毋庸讳言,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不高、司法不独立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相似文献   

11.
完善主诉检察官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诉检察官工作机制的启动和推进,有效地激励了检察内部竞争,强化了工作责任心,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提升了办案效率和质量。但是,主诉检察官制度在操作中仍有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解决,本文就主诉检察官制度的瑕疵提出修葺的设想,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王富强 《中国检察官》2001,(4):11-11,13
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是近年来检察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在起诉工作中实行主诉检察官制度,对于推进公诉制度的改革,进一步调动公诉人的办案积极性等,均有着不可否认的推动作用。但是亦应看到,在实践中,主诉检察官制度亦暴露出一些问题与缺陷,对上诉检察官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便是其中之一。本文就通过建立对主诉检察官的评价机制以加强对其监督制约略抒管见,以就教于同行。  相似文献   

13.
洪琳 《经济与法》2001,(1):17-19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指检察官在检察长、起诉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独立处理所办案件的检察事务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办案制度。当前,在全国检察系统开展的六大改革中,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占据了其中一项。在我国,检察机关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14.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下简称"主诉制")是最高检1999年推行的六项改革举措之一,其目的是将检察机关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化为司法业务运作模式,将集体负责制转化为检察官个人相对独立负责制。本文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将该项制度在改革过程中的所取得的成效以及遇到的问题略作分析。  相似文献   

15.
199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至今已有十多年,如今这个制度正面临着成长的烦恼——遭遇人才流失难题,究竟是否还要继续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笔者试从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意义、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途径进行分析,以期有利于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相似文献   

16.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高检院加强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旨在强化法律监督、更好完善办案责任,实施以来,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权责比以往有了更清晰地界定和区分,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案效率,强化了办案质量。但是也暴露出一些突出的问题,如主诉检察官的选任还缺乏相对统一明确的程序、主诉检察官职责范围还不能够清晰地界定、制度上还没有对主诉官完善的考核机制、实施主诉检察官制度还缺乏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本文从对主诉检察官制度产生的背景等方面认真分析了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并根据上述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健全对主诉检察官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主诉检察官办案的执法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职业准入制度、健全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的权责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收入保障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可行的对策,以期能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主诉检察官制度”一词是新时期司法改革之产物,它是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含义简而言之,是一种检察官办案负责制。它是指在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的领导下,以一名具有某种指定法律职务和资格的检察官为主,按照规定依法相对独立承担起诉和出庭公诉的一种检察机关内部办案制度。主诉检察官制度是一种新生事物,需要不断发展、修正方可完善,才能顺应我国法治改革的潮流。一、实施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成效主诉检察官制度在今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它历经5年的试行,在广大法律工作者和学术界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和艰苦探索中,已成为一套较为完备的…  相似文献   

18.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以下简称:主诉制)是指在检察长领导下,在审查起诉部门实行的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的检察官办案制度。1999年4月,高检院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进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标志着全国主诉制改革拉开帷幕,之后,该项改革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展开。  相似文献   

19.
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施行激发了主诉检察官的责任意识,使案件高质量的完成有了基础。当前主诉检察官制度存在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缺乏一定的竞争机制,不利于主诉检察官制度的长远发展。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未来建构在于建立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引入竞争轮换机制,建立一定职务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0.
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是我国检察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只有从主诉检察官的选拔、任用、性质、职责、权利、制约措施、考核与奖惩办法上加以制度化,才能使这一制度顺利推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真正提高审查起诉工作水平。下面笔者就以上所谈到的问题分别阐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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