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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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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具有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构造,行政诉讼除了具有保障人权的基本价值外,还不得不重视权力分立的价值,即在行政诉讼注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和审查的同时,也要防止司法权对行政权的过度侵入,从而妨碍行政权的独立行使,这就是司法审查强度的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应当重视区分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并进行不同强度的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2.
我国立法上将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定位为“维护与监督关系”,现实运作上体现为:司法权对行政权维护有余而监督不足,司法权在一定程度上被行政权僭越甚至与其合而为一。如此关系造成了许多不良后果,使得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困境中愈陷愈深。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是人为的宪政制度设计的结果,行政权与司法权两种权力运作模式的目标截然不同,这是现实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紧张的根源所在。正视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差异性是行政诉讼判决形式改革的基础。在现有的裁判方式中,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应当全面取代维持判决,撤销判决中应规定重作判项,但内容不宜具体,履行判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是否应规定具体的内容,变更判决范围不宜过大,确认判决的存在仍有必要。  相似文献   

4.
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再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卢倩 《行政与法》2002,(10):60-63
文章概述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特点和发展,着重从理论上探讨了影响受案范围设定的三个重要因素:公民权和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权运行的政治行政监控机制以及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关系,并对当前受案范围提出了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5.
德国行政诉讼中对于内部行为的审查标准,采取所谓主观目的或者法规范目的标准,而不以内部行为是否对外客观产生影响为标准;对于行政程序中的中间行为,也在行政程序法中明确予以规定,原则上不能单独作为司法审查的标的,以保障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的主导者地位。这些裁判标准或者法律规定,体现的是司法权审查和干预行政权的边界,司法机关对行政权的自我运行保持充分的尊重,对行政权的监督采取克制的立场,以避免司法权过分干预行政权。这些理念对于更加客观理性地认知行政审判的功能和作用,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6.
本文在对司法权和行政权重新界定的基础上,旨在对行政诉讼判决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并以此为契机,探求相关的解决办法,使司法权和行政权能够得到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行政审判权限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争议的权限,也即哪种行政争议该由人民法院管,哪种不该由人民法院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仅关系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关系,也关系到公民权益的保障问题,因而,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调整好行政权、司法权以及诉权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8.
曾竹 《行政与法》2006,(9):73-75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目的理论是构建该法律制度的基础和实施该法律制度的指导。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应包含三个目的:人权保障、司法权监督制约行政权、正当程序保障。三个目的都应统一在正当法律程序制度当中,通过这一制度平台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9.
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几个理论问题探析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本文首先从行政权与司法权、公民权的关系着手,分析行政诉讼存在一个有别于其他诉讼法的特殊制度——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理由,并从行政法学理论等方面分析影响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其次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人身权、财产权之间的关系层面上,认为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不是受案范围的依据,而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八)项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时,才能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0.
李宗才 《法制与社会》2011,(10):148-149
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具体形式和权力在民的集中体现,行政权和司法权同属于人民公权的执行权,司法权侧重执行权中的判断,行政权侧重执行权中的管理。长期以来,人民公权与行政权、司法权的关系不能严格依法行使,导致人民公权弱化,司法权过度依附行政权的局面。因此,应该进一步理顺宪政规定的权力间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1.
张淑芳 《时代法学》2005,3(5):33-42
在我国行政法的立法文件中,行政法规范的术语与行政权的范围是非常密切的,即行政法规范的术语对行政权的范围具有决定意义,一个合理的术语既可以使行政权的范围相对明确,又可以使行政权的行使比较规范,反之,一个不大合理的规范表述则既可以使行政权的范围变得非常模糊,又使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无规则可循。对于行政法规范术语如此重要的意义我国行政法学界并没有给予高度关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完整行政法规范术语的著作,而200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也似乎将这一问题遗漏了。因此,我们从目前行政法规范术语存在的问题、行政法术语表达与行政主体的关系、行政法规范术语的不规则与行政职权的不确定关系分析、完善行政法规范术语与确定行政权范围的对策等方面作了较为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清末改革中按照立宪政体和三权分立模式建立起相对独立的司法权体系,但法部的司法行政权过大,处处与大理院争权,对审判权的独立行使构成阻碍。大理院内审判权与检察权初步实现了职权独立和相互制约,但对外都受到法部的制约,难以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清末缺少足够的新式法律人才、配套法律和财政支撑,社会也没有相应的思想准备,尤其是清政府力图强化中央集权和政策统一的指导思想都影响了新建立的司法权体系的独立运行。  相似文献   

13.
任进 《北方法学》2012,6(3):58-64
行政组织法是宪法和行政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认为,现代意义的行政组织,是指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的总体。行政组织与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主体含义不同,行政组织授权与法律法规授权,行政主体与行政执法主体等基本范畴也需要梳理和辨析。行政组织法对于配置职能权限、规范机构设置和编制、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所起的重要作用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对行政组织法的研究,也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4.
谢冬慧 《河北法学》2011,29(11):14-20
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优化法院司法职权配置",现成为我国司法改革领域的重要理论主题。对司法职权的分析实际上是对司法权的解读。法院司法职权是国家司法职权划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合法性、程序性、公正性、权威性等一系列特性。我国优化司法职权的工作已经走过了较长的历程,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司法公正,值得我们反思。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于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行政立法不具有审查权,而其他国家则毫无例外地将这种审查权赋予了法院。法院在诉讼中之所以必须审查行政立法,不仅是由于议会审查和行政审查存在着缺陷,而且也是由于司法权的特点决定的。法院的这种审查权是行政诉讼制度发挥功能的必要条件,没有这种审查权,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就无法落实。  相似文献   

16.
政府横向权力配置新论——从结构功能主义角度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结构功能主义"权力分立观看来,政府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别是一种政治性、法律技术性和兼具政治性与行政技术性的权力;为了实现相应的政府职能,这些权力应当由相应的政治性的机关(立法机关)、法律技术性机关(司法机关)和兼具政治性与行政技术性的机关(行政机关)来行使;为了保证各政府机关能够"称职"地行使相应的权力,各政府机关的组成人员、运作规则应当具备不同于其他机关和人员的制度设计。尽管当今世界各国存在国家性质和政权体制的不同,但是三种权力的性质却是永恒不变、超越国家界限和超越意识形态的。我国当前权力机关(民意机关)和司法机关(法院)的行政化倾向不利于国家职能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17.
分析了中国传统德治主义的价值和缺陷,提出了作为行政法理论基础的法律导控论。  相似文献   

18.
公共行政组织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共行政组织在当今中国的兴起与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但同时也涌现出众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对公共行政组织加以有效的法律规制,不仅是确保行政分权、实现行政民主化的必要途径,也是控制国家行政权力、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和实现法治的必然要求。具体思路是:借鉴域外经验,增强“准行政组织”性事业单位的独立性和社会自治组织的“自治”程度,以建立独立自治的公共行政组织;在规制的路径选择上,实行加强规制与放松规制并举,并从加强立法、拓宽行政法的适用范围、扩展司法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实现对公共行政组织规制的相关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19.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实施行政处罚的核心问题之一。目前,集中行政处罚全部相关权力的模式容易造成集中处罚主体的失范,其解决之道在于转换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模式———以“行政分权”及“行政处罚司法化”为目标,向政府法制部门集中行政处罚决定权。  相似文献   

20.
清末民初关于设立行政裁判所的争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启成 《现代法学》2005,27(5):163-173
本文集中梳理了清末民初围绕设立行政裁判所所引起的长期争议:在晚清主要集中于传统的都察院与新式的行政审判院之关系,民初则主要围绕是选择参照西方的一元制还是二元制来建立我国的行政审判模式这个问题展开的。权力分立观念是行政诉讼之前提,行政诉讼则处于司法和行政两种权力边界之上,判定其性质究竟是以司法权为主还是以行政权为主的问题实际上才是争议存在的真正原因,也是近代中国选择行政法院设计模式的主要思想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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