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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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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坚卫 《楚天主人》2011,(1):11-12,29
201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年。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体系形成,标志着地方立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相似文献   

2.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何创新地方立法工作? 一、认识发展趋势,把握地方立法工作的“变”与“不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地方立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总结经验,分析趋势,我们认为在完善法律体系过程中,地方立法工作需要把握“五个不变”,推进“五个转变”。  相似文献   

3.
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立法工作还要在新的起点上"更上一层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立法工作的重点将是如何进一步完善它,从数量主导型立法转变为质量主导型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  相似文献   

4.
五、要处理好科学立法与民主立法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深化的过程,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集中体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继续深入推进科学立  相似文献   

5.
今年年初,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同时标志立法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0多年来,地方立法为地方推进改革开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为国家立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应当紧紧抓住机遇,积极面对挑战,扎实开展立法工作,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在整个国家立法中的重要作用,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走过立法数量高速发展期,如今中国的立法迈向更加注重质量的“精耕细作”时代。顺应这一转变,立法后评估选择在法律实施一段时间后,对法律的实施效果以及面临的新问题进行量化“检测”,及时矫正其中的不足,并由此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法律效果评定机制,无疑将提高立法质量,确保法律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2007年10月出现在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的这一论断,既是对当下中国立法现状的基本评判,也意味着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完成了既定的五年立法目标。 此时,令人不由得想起九届全国人大谢幕时的“大考鉴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言犹在耳,时光已倏然走过五年。 从“初步形成”到“基本形成”,为中国社会究竟带来了什么?仅仅两个字的变动,包含了多少丰富的内涵?又发生了多少深刻的变迁?这是书写中国当代法治史无法绕开的一段关键时期。 在十届全国人大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新一届人大行将接班之际,我们试图穿越时间隧道,重返历史现场,追忆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掬起那些回味无穷的碎片,清点五年时光所留下的立法财富,并捕捉立法百态背后的精神脉象。我们以这样的方式,纪念这个不平凡的立法时代,并向创造这一切的立法机关、立法者以及所有公民致敬!  相似文献   

8.
李林 《公民导刊》2011,(3):29-3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国家意志和法律规范的形式,集中反映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人民意志与社会发展规徨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徨体系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人民代表大会民主主导、各国家机关全画配合、亿万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制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模式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从整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9.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科学立法”,这是对新时期立法工作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制定了数量众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到2010年,还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科学立法,将使我国的立法制度、立法技术更趋完善和成熟。  相似文献   

10.
《中国人大》2010,(22):1-1
近日,第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在武汉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王兆国副委员长在讲话中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若干问题作了全面分析,并着重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2011年4月22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精神,总结我省地方立法工作经验,研究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地方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12.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浙江立法工作的创新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武 《今日浙江》2011,(12):51-52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浙江,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立法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从1979年拥有地方立法权开始,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努力探索制定一大批与法律配套的实施性法规、尝试制度试验的先行性法规、体现地方特色的自主性法规,不断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3.
刘友凡 《楚天主人》2011,(12):14-16
2011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个法律体系,尤其是如何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是我们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同志需要认真思考的一  相似文献   

14.
陈蔚 《公民导刊》2011,(8):29-30
立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后。建设法治国家仍在路上。在法律大厦落成的新起点上,地方立法应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保持立法产品对执法者和民众的公信力,不断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对地方立法提出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15.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发C2008315号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按照确保2010年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任务的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抓紧制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现实生活迫切需要、立法条件比较成熟的法律,  相似文献   

16.
《中国人大》2010,(22):14-17
今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之年。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第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上,就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若干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本刊记者就如何深化对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进行了专访。  相似文献   

1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历程中具有划时代的特殊意义。地方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功不可没、不可或缺。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仍然任重道远,需要我们树立新的立法理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按照现代法治理念,法律、法规不再是立法机关专属的“私人产品”,而是涉及社会各方面利益的“公共产品”。立法是一个过程,是一个广纳民意的过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不断发展,立法民主化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鲜明的特点。不少地方不仅实行了“开门立法”,在立法程序广泛听取社会民众的意见,而且还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以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符合民众的利益和市场的需求。这就使得,区县人大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9.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地方立法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相似文献   

20.
《人大论坛》2009,(7):1-1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6月27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今明两年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时期,立法工作的任务艰巨而繁重。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确保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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