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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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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笑 《法制与社会》2011,(27):140-141
行政听证制度是民主制度在我国行政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和重要标志,1996年,《行政处罚法》的颁布标志着行政听证制度引入我国。相比于西方国家,我国行政听证制度起步晚,行政听证制度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严重影响着行政听证制度的作用发挥。本文主要通过分析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完善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的一些建议和措施,从而为我国法治社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理论和实践支持。  相似文献   

2.
行政听证程序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但目前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在适用范围、听证主持人、听证笔录的效力、听证程序的监督和救济机制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完善的对策在于: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建立健全的听证主持人制度;完善案卷排他性原则,明确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建立行政听证程序的监督和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3.
听证这一概念的核心内涵是“听取对方的意见”,根据听证程序存在的领域不同,听证可以分为立法听证、行政听证、司法听证。我国以法律的形式在立法领域和行政领域确立了听证制度。但目前在我国对于听证一词的使用比较混乱,各个领域都在积极地引入听证制度,这中间较规范的有立法听证,例如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就曾《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组织过立法听证;有行政机关的听证,最初主要体现在行政处罚听证和价格听证,目前来看经常受到社会关注的是价格听证。  相似文献   

4.
浅析行政听证——兼论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史峰 《行政与法》2004,(8):89-92
行政听证是二十世纪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产物,其涵义是“听取对方的意见”。我国已逐步确立了行政听证制度。英国行政听证的理论基础源于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而正当程序原则构成美国行政听证的基石;在中国,行政听证理论上源自依法行政原则。在听证蕴涵的所有价值中,保障公民权利是其首要价值;但是人们往往忽视听证制度更深层次的价值即:节省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率。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存在诸多立法上的缺陷,实践中也产生许多条文理解上的争议,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在行政指导程序中适用听证制度的几点设想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依法治国的关键和核心是依法行政。行政指导代表着现代政府的主要功能和运作方向,必将成为我国政府施政的中心手段。将听证制度合理引入行政指导程序可以有效地推动行政指导的法制化进程。围绕着听证范围的确定、听证形式的选择、在听证程序中引入咨询制度、在听证中禁止单方面接触,适用案卷排他性原则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6.
张鹏 《行政法制》2005,(3):8-10
我国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行政处罚领域的听证会制度以来,又相继在1997年的《价格法》和2000年的《立法法》中将听证的范围扩展至政府定价行为领域和行政立法领域,而2003年8月27日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则规定了行政许可管理领域的听证会制度。但是,毋庸讳言,听证制度作为我国法制史上的新生事物,  相似文献   

7.
龙渊 《法制与社会》2013,(28):39-39,43
随着民主观念的逐步发展,听证制度逐渐成为了司法、立法和行政领域中行之有效的民主程序,而听证权也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民主权利。2000年我国《立法法》规定了行政立法听证制度,作为舶来品,我国既没有“自然公正”的自然法根源,也缺少“正当法律程序”的传统和宪法支持。现行行政立法听证制度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对其研究很有理论及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事实表达意见的机会,通以公正、公开、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的程序,应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要在所有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执行复杂的听证程序,造成许多负担会影响行政效率.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及法规均对行政听证作了规定,行政听证在现代法律制度中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而占有重要地位.完善我国行政听证程序应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完善行政听证的法律程序,进而更好推动我国行政管理的健康合理发展.  相似文献   

9.
<正>1.完善关于听证制度的立法《行政处罚法》的颁布,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初步建立。但是,由于它仅适用于行政处罚领域,对其他领域的行政行为来说,尚缺少听证程序的法律规定,因此,建立我国听证制度的当务之急是完善关于听证制度的立法,建立以《行政程序法》为核心、以各单行法律、法规为基础的行政听证法律制度。2.建立一支相对独立的、稳定的行政听证官队伍在行政听证中,听证主持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听证主持人的素质、地位及其权力直接影响着行政听证的效果,决定着行政听证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及其发挥作用的程度。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支专业的听证官队伍。尽管《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的调查人员主持”,但是,对于“非本案的调查人员”的性质、地位及其职权,《行政处罚法》都没有做出规定。这种情形在实践中很难保证听证的客观、公正,甚  相似文献   

10.
美国行政法官独立化进程评述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娟 《中外法学》1996,(5):74-76
<正> 1996年3月17日第11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一个特别的行政程序——听证程序,并突出强调听证主持人员地位的独立性。建立听证制度是我国借鉴国外经验,特别是美国发达的听证制度经验的结果。这一两年来,美国学者在积极探讨如何改进本国听证制度的时候也把焦点集中在行政法官的独立化问题上。虽然美国在这个问题上已经走得很远,但作一些介绍和分析评价,对于我国听证制度的发展也许不无稗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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