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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均对听证作出了规定,但是本文认为这种规定仍然存在着某些不足。本文从这两部法律对听证的具体规定出发,指出了我国法律中行政听证制度的不足,例如,没有对听证的程序作出区分、听证适用的范围过窄等。在此基础上文中提出了扩大听证的范围,规范举证责任的规则以及要保证听证主持人的身份独立性等建议。  相似文献   

2.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适用的几个理论"误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勇 《行政与法》2002,(2):11-14
听证制度引入我国《行政处罚法》后,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的几个主要争议问题:听证的适用范围、听证的内容、听证笔录的地位以及听证主持人的中立等进行了分析探讨,并从听证制度的地位、作用和在整个行政救济体系中的地位出发,结合国内外关于听证制度的具体规定和我国的具体情况,对我国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初步观点。  相似文献   

3.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听证主持人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程序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是组织整个听证过程的核心人物。而我国的行政听证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听证主持人规定比较粗糙。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当务之急是制定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在《行政程序法》中明确规定听证主持人的资格、地位和职能职权等问题,粗略设想如下:  相似文献   

4.
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行《行政处罚法》首次在我国法律上确立了听证制度,这对于确保行政机关公正、公开实施行政处罚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然而,听证作为一项全新的法律制度,对于我国的行政机关来说,其实施几乎没有任何现存的经验可供借鉴。如何操作行政处罚的听证已成为目前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以行政程序法学的基本原理为基础,对行政处罚听证的操作规则提出自己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期完善我国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一、关于确定听证案件范围的问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案件…  相似文献   

5.
听证程序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事实表达意见的机会,通以公正、公开、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的程序,应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但要在所有行政行为作出之前均执行复杂的听证程序,造成许多负担会影响行政效率.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及法规均对行政听证作了规定,行政听证在现代法律制度中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而占有重要地位.完善我国行政听证程序应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范围,完善行政听证的法律程序,进而更好推动我国行政管理的健康合理发展.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次把听证程序作为一项基本制度规定在《行政处罚法》中,它是我国民主政治制度的一大发展。揭开了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建设的新篇章。我国行政听证制度是以宪法宣告的人民民主原则为其理论基础,批判地吸收了西方有益的理论,并总结了自己固有的行政经验,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然而,我国在行政处罚法中确定听证程序制度毕竟是行政领域中的一种新的尝试,尚存诸多缺陷,如适用范围过窄、法律规定模糊等等,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听证制度是源自于英美法系中自然公正的听取两方面意见的法理,是现代社会民主的标志.所谓的听证,即是国家机关在做出某项决定前,组织召集特定对象,公开、公平地听取意见、建议的一种活动.可以分为立法听证、司法听证、行政听证.随着1996年我国的《行政处罚法》颁布,听证制度已经被我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行政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方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决定前,给与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述意见机会的程序性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听政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中都有规定.  相似文献   

8.
继我国《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听证程序后,《价格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也规定了听证制度。由于不同法律所规定的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同,程序及内容也有较大差异。本文根据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听证时的实际情况,简要分析了需要注意的方面,并就基层工商部门在行政处罚中所涉及的听证提出了观点。  相似文献   

9.
张鹏 《行政法制》2005,(3):8-10
我国自1996年《行政处罚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行政处罚领域的听证会制度以来,又相继在1997年的《价格法》和2000年的《立法法》中将听证的范围扩展至政府定价行为领域和行政立法领域,而2003年8月27日通过的《行政许可法》则规定了行政许可管理领域的听证会制度。但是,毋庸讳言,听证制度作为我国法制史上的新生事物,  相似文献   

10.
为何要建立立法听证制度建立立法听证制度是完善立法监督的需要。立法监督是指“立法主体依法或依授权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违法(违反宪法、上位法或者其他上位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活动。”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规定,我国立法监督的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享有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在《立法法》中就立法监督未规定立法听证程序,但立法听证程序并非不  相似文献   

11.
秦俭 《法制与社会》2011,(19):165-165
《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了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这一制度施行的目的在于赋予当事人了解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并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以促进行政活动的公正性。此文总结了相关学者们对适用范围、主持人制度、听证笔录的效力、听证程序及启动主体的规定、参加人的范围、听证期限等方面这些缺陷提出的完善方法,使行政处罚听证制度充分发挥它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1996年3月17日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建立了听证制度。自1996年10月1日起我国卫生行政执法就要施行这一陌生的法律制度,因此有必要认真学习、研究,加深理解。1 听证的概念与意义1.1 听证的概念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指明了旨在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的听证程序的法律要件:一是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当事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即将受到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之前,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是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二是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义务依法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  相似文献   

13.
论行政听证程序的控权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振良 《行政与法》2004,(10):68-70
法律的主要价值在于规范和控制权利或权力的行使。行政法在控制行政权力方面亦有所长,尤其行政听证程序作为行政程序法体系中的核心制度,代表着一国行政法治化的程度。我国1996年制定的《行政处罚法》第一次规定了正式行政听证程序制度,但尚存在众多难题。本文立足于法律程序的一般法律价值,从控制行政权的角度分析行政听证程序在控制自由裁量权上所体现的优势,最后总结出行政听证制度控权的实质,即以行政相对人程序抗辩权对抗行政主体权力,达到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控权目的。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之后,这为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开实施确定了更为重要的法律意义.为了在行政处罚中更严格、准确地执行听证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相关制度及法规.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和宪法依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黄建水 《行政与法》2005,(1):106-109
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一项保障行政许可相对人发表意见、了解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保护当事人民主权利的法律制度。探讨行政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和法理基础不仅是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立法要求,而且也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听证制度的现实需要。自然公正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和依法治国理论是西方国家听证制度的法理基础。美国听证制度的依据源于宪法规定的正当法律程序。确立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的宪法依据,进一步完善我国听证制度就必须修正《宪法》第五十一条,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一切国家机关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剥夺。”一款,并制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相似文献   

16.
行政听证制度在资本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自1996年在相关法律中建立听证制度以来,其价值已初步显现。新颁布的行政许可法在听证制度的设定上有了一定的进一步,主要体现在听证参与人、听证笔录的效力以及保障听证权利的实现等几个方面,但在某些听证程序方面,如听证的启动、听证主持人的资格、质证、听证与复议的衔接等方面还没有规定,本文主要从这些方面对健全我国听证程序提出了建议和设想。  相似文献   

17.
行政听证制度在我国的价值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听证作为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 ,早已被现代各国所采用 ,我国在《行政处罚法》、《价格法》、《立法法》中对听证制度作了规定。行政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是对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巨大冲击 ,是传统观念在法制领域中的一场革命 ;是人民民主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 ,是我国宪法原则的进一步延伸 ;是控制我国行政权力扩张的有效手段 ;是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是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平衡点 ;是协调各方利益、避免冲突的有效途径 ;是促进行政公开 ,建立WTO规则相适应法律体系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8.
中日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现代行政程序制度散见于各单行法律规范中。迄今为止,关于行政程序制度规定最完善的是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处罚法》,该法第一次正式以法的形式确定了行政处罚听证制度,这在行政程序法的发展上是一次飞跃。笔者就中日行政听证制度作一比较,并就我国行政听证制度今后的完善作一设想。行政听证制度是行政程序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它一般是指,行政人在做出行政处分前,向行政相对人通知行政处分的内容及理由,听取相对人的意见,从而确保行政处分的合法性、妥当性,避免国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公权力…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我国行政处罚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听证程序,从而标志着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初步确立,这是具有重大突破意义的规定。听任制度的设立,有利于保证行政机关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正确认定事实,合法作出处罚,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目前,我国对于听证制度的理论研究及实际应用都处于初创阶段,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本…  相似文献   

20.
听证制度是现代程序制度的核心。本文通过对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与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价值之对比,反思《行政许可法》照搬《行政处罚法》有关听证制度的若干规定的不合理之处,指出两种听证制度的程序设计模式应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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