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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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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子平 《法治研究》2015,(1):145-151
我国法律将票据的融资功能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然而在实践中却出现了大量超越法律界限的民间票据融资行为。民间票据融资具备一定合理性,但明显与现行法律相悖,从应然和实然角度都对现行法律造成了巨大挑战,必须对其进行制度回应。我国应当在借鉴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调整现行法律、拓展票据的融资功能,并积极培育票据中介机构和票据市场、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最终将民间票据融资重新纳入正规金融的监管体系中。  相似文献   

2.
中小企业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发展却因为融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受到限制。要解决这类问题,可以从温州民间融资危机问题为切入点探讨民间融资运作模式及其问题分析,并由此得出解决民间融资危机的相应的法律措施,从而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民间融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形式,使民间大量闲散资金流向更需要的地方,给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上的便利,弥补了我国正规金融的不足。但民间融资由于缺乏相关法律制度的规范和有效监管,给金融稳定和市场的平稳运行带来了潜在的危险。本文在肯定民间融资合法的前提下,从法律上提出几点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4.
汪丽丽 《法学论坛》2012,(3):111-118
各地民间借贷风波与非法集资类案件的频发日益困扰着我国民间金融制度的正常发展,继而影响到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对于这种内生性的融资行为缘何转化为犯罪行为,厘清其界限,并进行制度分析显得尤为重要。金融抑制政策、法律规定的不健全、法律责任体系的不完善等一系列制度诱因,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的不畅通,继而从外部诱发不正当民间融资行为的产生。故而,需要明确民间融资的法律地位、厘清监管边界、健全法律责任体系,从制度上变打击为预防。  相似文献   

5.
民间融资法律责任在我国现行民间融资法律体系中存在不足,民事责任缺乏明确的规定,行政干预预警机制缺失及行政责任未落实,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为代表的刑事责任过度强化。作为调控民间融资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则与民间融资的现实需求明显不适应,亟需建立科学合理的民间融资法律责任体系。需要明确民间融资的民事责任,强化民间融资引导与规范性的行政责任,弱化民间融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姚舜 《法制与社会》2012,(26):93-94
从2008年以来,各类因民间借贷异化为非法融资的案件层出不穷,如震惊全国的吴英案.在有关民间借贷的学术著作中,学者对个人借贷的监管的研究趋于成熟,但在企业与个人借贷,民间资本金融市场准入规制问题上研究甚少,对其的法律监管更是缺乏.由此,本文将以吴英案争论焦点为切入点,明确民间借贷与非法融资界限,分析民间借贷异化为非法融资的原因,提出建立非刑法民间借贷规制模式的基本路径和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7.
浅谈政府信息监测制度在民间融资问题上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池锦刚  李有星 《法治研究》2010,48(12):76-81
民间融资是一个尚未被纳入政府监管的金融行为.但随着民间融资的日益升温和相关问题的增多,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政府的信息监测活动是解决目前民间融资问题的前提。本文首先从分析民间融资信息监测的必要性和现状入手,继而探索其法理依据,最后探讨如何在民间融资方面构建政府信息监测制度。  相似文献   

8.
民间融资是尚未纳入政府日常监管的金融行为,但随着民间融资的日益增多和随之出现的诸多问题,对民间融资的监管已经迫在眉睫.民间融资的信息监测活动是政府监管的前提,需要从分析民间融资信息监测的必要性和现状入手,继而探索其法理依据,以便构建民间融资信息监测制度.  相似文献   

9.
林嘉荣 《法制与社会》2012,(21):196-200
在民间借贷中,不仅出借人有风险,借款人同样可能面临巨大风险,一旦融资决策失误或风险管理不当,融资将会成为一剂"毒药",加剧企业的困境,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本文对民间借贷的范围界定、企业间借贷的效力问题、民间借贷的利率控制标准,以及借款本息部分归还时究竟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借贷行为的法律禁区等常见但又在实践中容易被模糊和忽视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阐述;本文还对民间融资的几种主要方式,即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股权与债权兼具的融资以及以买卖合同的形式融资等多种融资方案的设计和特征进行了介绍;最后,本文就核心问题即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注意事项和风险管理技能进行了概述。  相似文献   

10.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生存面临资金瓶颈、融资困难,很多中小企业为求生存,出现以身试法行为,进而使我国民间非法融资案件的频频出现,民间融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中央及个地方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保护民间融资的合法性,打击非法融资行为,以刑法手段对其进行规制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本文就民间融资的内涵为出发点,分析了目前我国民间融资活动及其中的非法融资行为的状况,阐述了民间融资刑法规制的必要性,对我国关于民间融资的刑法、刑事政策进行了总结。  相似文献   

11.
互联网在改变我们生活方式的同时,也改变着经济活动的方式.民间资金与互联网结合形成一个既不同于正规金融市场,也不同于民间融资市场的新型金融市场,生成一个配置民间金融资源的新型市场体系,改变了传统民间融资市场的信息约束条件,克服了传统民间融资法律监管中的信息不对称困境,使民间融资法律监管成为可能.同时,互联网金融实现了销售渠道和方式的创新,改变了金融市场的主体、价格、交易工具等要素.面对互联网时代民间融资市场的新发展,既不能简单地强调严厉监管,完全适用正规金融监管制度,也不能完全适用规制传统民间融资的法律制度,应当在现行民间融资法律制度基础上,构建适用于传统民间融资和互联网民间融资的二元民间融资法律制度,采用非审慎的重点监管原则,纳入宏观监管的框架,以消费者保护、合规监管、竞争监管为重点,建立适合互联网时代民间融资特点的法律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民间融资是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其存在的历史由来已久,但我国对民间融资的研究却相对短暂,并没有将民间融资系统的纳入法律轨道,法律规制很不完善,甚至将民间融资等同于非法融资,较长时间内都被严厉打击、取缔。在现实经济环境下对民间融资进行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分析,总结其法律特征、揭示其本质,分析其存在的必要性合法性,给予其合法地位对民间融资健康快速发展有着现实意义。分流了一些原本需要通过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来解决的资金需求。  相似文献   

13.
谈行政居间及其司法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政府的行政行为中,行政居间行为十分广泛。行政居间行为与行政职权行为性质不同,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不仅未将两者加以明确区分,还将大部分行政居间行为纳入行政诉讼,从而使有的民间纠纷得不到有效解决,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民事权益难以得到合理保护。为此,本文就行政居间及其司法救济问题作些分析探讨。一、行政居间行为的性质及其范围本文所称行政居间行为,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充当中间人,对民间发生的人身权、财产权纠纷(以下简称民间纠纷)进行调处或者对民间可能产生争执的事项进行确认、证明的行为。其中,对有关民间纠纷进行调处的行为包括对纠纷各方进行调解和在调解不成时作出裁决、处理决定或仲裁等。目前,对于行政机关调处民间纠纷在调解不成时,作出裁决或处理决定  相似文献   

14.
我国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长久以来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本文从阐述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入手,分析其融资困难的原因,以及比较民间融资与其它融资方式相比的优势,认为民间融资的方式是有效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首要途径。  相似文献   

15.
我国非法集资呈现出与广义证券投资相关的证券化趋势。现有调整非法集资的制度规范有非刑法规范与刑法规范,其中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为主的刑法调整存在明显缺陷,非法集资的制度规范需要做证券法角度的改进。解决制度性的非法集资问题,必须确立证券非公开发行融资制度标准,扩张合法融资途径,将公司企业的经营性、证券性投融资行为归于证券法调整。引导证券化民间集资关系转化为民间证券融资关系,通过证券融资的规范调整,调整民间融资的行为,用是否违反证券法作为判断民间融资行为的标准。  相似文献   

16.
王新 《当代法学》2021,35(1):61-70
我国民营企业面对长期融资难的困境,为了满足经营的资金需求,只能进行民间融资。但在民间融资发展的土壤上,相伴衍生出非法集资的异化产物,并且呈现日趋严峻的态势,成为我国司法打击的重点。从监管层面看,我们应处理好引导民间融资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辩证关系,严格区分民营企业在经营中的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虽然我国一系列的司法解释界定了非法集资犯罪的外延和特征,即划定了民间融资的刑事法律风险界限,但在规范层面和司法操作中依然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扩张适用为非法集资的"口袋罪"、在构成的四个特性上存在规范检讨的余地等。在当前保护民营企业的大气候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形势下,尤其需要我们准确认定融资活动的刑事法律风险界限,从规制路径上检视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适用问题,防止刑事手段过分地介入民间融资活动,遏制民间融资的合法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7.
民间金融机构长期游离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之外,潜藏着区域性金融风险。现行中央垂直金融监管架构下,地方金融管理薄弱且相关法律制度缺失。必须加强地方金融管理法律制度建设,确立地方金融管理的法律目标及职权边界,建立民间金融机构准入与退出制度、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民间融资监测制度、地方金融管理政府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8.
非法集资活动规制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非法集资活动近年来越演越烈,是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仍然不够,还是处理方式有问题?研究发现,现有对非法集资的处理制度不能准确界定非法集资活动,无法明确区分一般的商业交易行为与集资行为;同时,以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定性和处理非法集资行为,实际是以间接融资手段处理了所有直接融资问题,不符合法律解释的逻辑,不能实现保护投资者的公共目标,也无法为民间融资的合法化预留空间。本文建议将更多非法集资活动划入直接融资监管领域,从而既符合法律本身的逻辑,也符合金融实践的现实。为了实现这一建议,需要扩大《证券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对证券的定义,从而使其能够应对现实中花样翻新的各类集资活动。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因房地产、信托投资等行业的经营危机的不断加剧使民间融资的缺乏科学的运营方式与监管的特性不断凸显,特别是职业借贷人的出现使民间融资不断突破民事纠纷的界限,在引发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伴生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洗钱、金融传销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对民间融资的合法性进行界定,对以民间融资为形式进行掩盖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金融犯罪进行刑法规制是目前学术界进行深入探讨的问题.本文对北安市人民法院2013至2014年两年间对该类民间融资案件的受理、审理、移送、执行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对民间融资合法化的迫切性进行探讨,进而阐述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进行刑法规制是促进民间融资合法化的必备条件进行论述,并对如何对非法集资行为等违法行为进行刑法规制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20.
我国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借贷属于一种民间自发性融资活动,它可以有效弥补金融机构存在的融资漏洞,促进经济持续向前发展,但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民间借贷的管理不尽健全完善,致使该行为极易异变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本文主要探讨民间借贷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间的罪与非罪之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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