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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1 毫秒
1.
买了“人身意外险”不到半年,连带被保险人就发生中暑死亡事件,保险公司称中暑属疾病,不属意外伤害,虽表示同情但无法赔偿。投保被“意外”拒赔。到底该不该?  相似文献   

2.
投保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份保障;而保险人销售保险契约,将给予投保人一份承诺。当被保险人出现身故、伤残、疾病,即俗称的出险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调查核实给付保险金。这一保险人兑现承诺、投保人实现保障的过程,在人身保险中称之为理赔。那么,当被保险人出险时,保险受益人该怎么办呢?  相似文献   

3.
投保人带病投保隐瞒病情,因病去世后,其近亲属能否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能否免除理赔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以往的惯例,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如果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一般不承担理赔责任。  相似文献   

4.
保险期间自“次日零时起”计算,是保险行业的惯例。这样的惯例是否与法律相违背呢?有这么一个较真的被保险人不认这个理,与处于强势地位的保险公司打了一场官司。那么,被保险人的叫板能有结果吗?  相似文献   

5.
投保人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份保障;而保险人销售保险契约,将给予投保人一份承诺。当被保险人出现身故、伤残、疾病,即俗称的出险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郭某去年买了一项人身保险。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均是郭某。被保险人身故的,按基本保额的3倍(4.5万元)给付身故保险金。今年年初,郭某意外死亡。其夫张某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部分保险金。张某擅  相似文献   

7.
既参加了工伤保险,又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获得社保部门的工伤保险赔偿后,保险公司认为对社保部门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的终审判决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障作用突出体现在其具有的给付性上,工伤保险费用与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并不冲突,保险公司仍应按约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  相似文献   

8.
【案情】1999年6月,姜某以自己为投保人和受益人,以丈夫胡某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了身故保险金为3万元的终身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约定:被保险人因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醉酒、斗殴造成人身伤害或身故的,保险公司应免除保险责任。2007年8月,胡某在追讨其  相似文献   

9.
《辽宁人大》2010,(2):43-43
新《保险法》更加注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增加了不可抗辩条款、规制格式合同等条款,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对此出现两种“表情”:投保人关注,保险公司担心。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持保险公司经营稳定,保护投资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保险公司股权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以往,冒名顶替参加工作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是打掉牙齿往肚里咽,有苦说不出,因为冒名顶替违背了我国法律的诚实守信基本原则,与用人单位所签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用人单位亦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因伤者或死者姓名与单位投保的被保险人姓名不符,保险公司也拒绝理赔。  相似文献   

12.
<正> 上了保险的私家车被偷,向保险公司索赔前还得登报声明?被保险人遭遇人身伤害后,是不是必须去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保险的财产损失后,必须在三个月内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家中保了险的红木方桌被烧得只剩下一只桌脚,保险公司理赔时难道要扣除这只桌脚的赔款?  相似文献   

13.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兼业代理人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险兼业代理人进行了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险兼业代理人只能在其主业营业场所内代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另设独立的代理网点,不得外出展业,不得以行政手段干预客户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二、保险兼业代理人最多只能同时为4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只能为1家人寿  相似文献   

14.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是近年来国际保险市场非常盛行的保险险种。这种保险产品的最大特点就是在传统的保险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功能,使得被保险人在获得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以获得由保险公司的专业理财人员将被保险人的资金投资运用所产生的收益。这种投资功能与证券市场挂钩,  相似文献   

15.
保险将社会连带与技术理性完美地融合,发挥着行为控制、风险管理和促进连带的治理功能。保险连结众多具有相同风险的被保险人结成风险共同体,形成众成员之间的内部关系,呈现为连带共济和利益冲突两面,冲突得到化解,连带得以强化。内部关系视角揭示,保险权利和义务不仅在法律上存在于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也在事实上存在于众被保险人之间。保险法应考虑如何保护少数人利益免受多数人掠夺及防范保险公司侵犯投保大众之权益。  相似文献   

1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1号现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主席吴定富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促进保险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规  相似文献   

17.
江苏省镇江市男孩程非凡。1994年2月4日出生。1998年4月28日,程非凡的妈妈刘思茗向某保险公司镇江支公司投保小福星终身保险一份,某保险公司镇江支公司向其出具了保险单。该合同有关高等教育金的条款,保险单载明:被保险人为程非凡,年龄4周岁,保险期限自1998年4月29日零时起至终身。保险金额1万元,其中高等教育金(年)1500元。  相似文献   

18.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通常保险公司参与其中所需承担的责任有两种:一是基于交强险,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二是基于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而交强险的法定赔付义务与商业险的合同赔付义务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能否进行合并审理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此次最高法于2012年3月2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1条从法律依据上解决了上述争议,让本来因为分属不同法律关系而分开审理的两个诉,合并为一个诉进行审理。文章试从实践出发,讨论该条司法解释对司法实践的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3号《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主席项俊波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8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身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竞争秩序,鼓励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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