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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惠祥 《天津检察》2008,(1):57-57,67
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77条第2款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违法行为,在不够刑事处罚时,如何正确依法处理,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构成轻微违法的,可给予行政处罚,如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另一种意见认为,对宣告缓刑罪犯又给予行政处罚,不符合我国《刑法》第77条第2款规定之精神,应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现将理由简述如下:  相似文献   

2.
在缓刑罪犯的考察责任主体上,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1996年修正的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则规定: "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笔者认为,刑诉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应尽快作出与刑法相一致的规定,否则会存在如下弊端: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但对不是再犯新罪.而是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法律未明文规定。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规  相似文献   

4.
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司法实践经验证明,正确适用缓  相似文献   

5.
Q编辑同志:卢某于2007年1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又于2010年3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至法院。依照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相似文献   

6.
试论缓刑的撤销条件张振高,张林堂,张淮宁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时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本文以三个实践中的案例适用缓刑为例,简要分析了缓刑的适用以及条件,是以案说法。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某地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范某已于2001年10月18日因盗窃罪被宣告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同日,法院对其取保候审。当年10月26日,范某再次盗窃触犯刑法。范某在上诉期内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出抗诉。在能否对范某实行数罪并罚问题上,一种意见认为,应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另一种意见认为,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而缓刑考验期要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从判决生效之日(10月28日)…  相似文献   

9.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从这两部基本法律的规定来看,本身存在着不一致,即刑法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然而,我们在检察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情况时发现,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缓刑考验期限的起算日期,各地人民法院在执行通知书上填写的不尽相同,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考验期从判决之日起算;二是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三是考验期从填写执行通知书之日起算。请问:判决确定之日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四川读者胡元泽、时昌会  相似文献   

11.
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同时,刑法第七十条又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缓刑制度不是一个刑种,而是刑罚的具体运用。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和第70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个考验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则撤销缓刑.随着世界刑罚的发展,以开放性为特点的缓刑制度已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青睐,它在各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也越来越显著。我国近几年来,缓刑制度在改造、教育犯罪分子方面同样收到很大功效:南京市曾对三年内被宣告缓刑的1200名犯罪分…  相似文献   

13.
一、缓刑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现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新刑法第72条中删去了“认为”二  相似文献   

14.
正本文案例启示:《刑法》第77条中的"宣告"应指刑事判决生效,"发现"不应限于缓刑考验期限内。对于在缓刑判决未生效期间发现"漏罪"的情形,应适用第77条的规定,即撤销原判缓刑,与"漏罪"的宣告刑进行数罪并罚。[基本案情]2011年10月14日,彭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在上诉期内,彭某将未满14周岁的昝某强奸,但昝某当时并未报案。上诉期满,彭某缓刑判决生效。因彭某在缓刑考验期间未出现《刑法》第77条的有关情形,考验期满后,未再执  相似文献   

15.
虽然大陆现行刑法与台湾现行刑法阶级性不同,服务对象迥异,两者有本质上的差别,但是,作为具有共同法律文化渊源的成文法律,仍存有共同之处。本文仅就大陆的一般缓刑制度与台湾的缓刑制度(无特殊缓刑制度的规定)予以比较研究。一、缓刑制度的形式 (一)附条件的特赦制。此制是指罪犯如在缓刑期内无发生撤销缓刑的特殊事由,仅免除刑的执行,而有罪之宣告则依然有效。大陆现行刑法的缓刑制度就属此类。其内容是: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据他的犯罪情节和悔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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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这个“认为”,在适用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 我们在审判实践中遇到关于缓刑的两个问题,请予解答。 (一)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某种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人民法院是否需要撤销宣告缓刑的判决,将其收监执行? 如果不需要收监,是否可以给予行政处分? (二) 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的缓刑判决,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宣告缓刑的判决?  相似文献   

18.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是:“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但是,当前一些司法机关对缓刑的适用,却存在两种错误的倾向。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施行已十年多了,但对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押犯罪分子何时释放的问题,至今未能得到统一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是执法人员对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的规定理解不一:一些人认为,一审宣判后,就应当立即释放;另一部分人坚持,判决和裁定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笔者从多年监所检察体会,认为立即释放在押缓刑罪犯是适宜的,它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不需等同。其理由有:  相似文献   

20.
《天津检察》2009,(4):79-80,76
为加强和规范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及其检察监督等工作,保证刑罚的正确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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