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34 毫秒
1.
2.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人们通常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分解为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这四权构成国家权力的主体,为的都是服务于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这个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3.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于“一府两院”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在人大的几项权力(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中,监督权是最经常最重要的一项。因此,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应着重把握好五个方面的问题,认真有效地行使监督职权,履行应尽的职责。 相似文献
4.
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并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四项基本职权。据统计,全国绝大多数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但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不尽如人意。要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从“纸面”落到“地面”,必须从制度层面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5.
6.
表决制度是人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表决是人大程序民主的核心内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都是通过表决来实现的。表决制度的科学和完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人大权力能 相似文献
7.
8.
近日,《检察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报刊相继用较大篇幅刊发了浙江省松阳县樟溪乡实施代表票决实事项目制度的新闻报道。作为中国最基层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能够大胆创新探索,积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笔者不禁为樟溪乡人大的做法鼓掌叫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相对于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来讲,决定权被认为是最能体现和最具有权力机关性质的权力。通过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作用,可以进一步扩大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 相似文献
9.
在西方国家宪政体制下,各级议会一般拥有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虽然没有非常明确地界定为重大事项决定权,但从权力行使的内容和过程上看,同样也存在与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相类似的权力, 相似文献
10.
11.
最近,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和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规范和保障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相似文献
12.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由于多方面原因,相对于立法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一直是地方人大工作的"短板"。如何减小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设计与实际功效的落差,是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新解读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 相似文献
13.
14.
决定权、监督权、立法权、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各项职责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实践中,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最多、贯彻始终的还是监督的职权。 相似文献
15.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概括起来主要有立法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上述四项职权中,经常运用的是监督权。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来讲,笔者认为,最基本、最重要、最经常的就是监督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16.
<正>虽然有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但重大事项决定权在实践中更多的是"看起来很美",远远没有得到落实,较之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而言,重大事项决定权往往被闲置。真正用好用实重大事项决定权,将会使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四项权力形成整体与合力,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刚性,凸显人民主体地位,诠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这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考量和设计初衷。 相似文献
17.
根据现行的立法模式,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其余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没有权力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除了因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等法定权力而制作的规范性文件外,往往还有用来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运作、涉及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用来规范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运作,并且或多或少地对同级“一府两院”有一些约束力。怎样看待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性质呢?我们知道,立法是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18.
<正>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是人大监督的主体,组成这些监督机构的是各级人大代表。人大监督权是立法权、决定权和任免权的前提与条件[1]。监督权行使过程中,人大代表自身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能否认真履行职务,关系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正确、充分行使监督职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决定权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相较于立法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决定权的内涵更为丰富。表现为,决定的对象多层面、决定的性质多属性、决定的形式多种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人长期把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决定权等同起来,严格说来,其实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在逻辑上,二者是种属关系。基于此,笔者拟对人大的“决定”及其法律性质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以求教于大家。 相似文献
20.
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根据自身职能,找准切入点,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中,促进人大工作上新的水平、有新的作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