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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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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毛坚儿  陈晨 《人民司法》2023,(23):72-76
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不真正利他合同和真正利他合同,两者的核心区别是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是否赋予第三人直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的权利。但在审查第三人是否享有直接履行请求权时,应当首先审查是否属于第三人利益合同,尤以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为第三人增加负担为必要。  相似文献   

2.
第三人利益合同研究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一、引言 设甲与乙约定,为丙的利益由乙向丙为一定给付,这里便成立了一个第三人利益合同(Contracts for the benefit of third parties),其中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第三人.[1]第三人利益合同可作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第三人利益合同,包括一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至于第三人是否因该合同而取得对合同当事人的直接请求权,则在所不问.依合同自由原则,广义第三人利益合同,基于当事人自由意志而设立,当然可以发生作为一般合同应具有的效力,如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等.此外,该第三人利益合同还可以成为第三人保有其因此所受领给付的法律依据,使他虽不一定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但在债务人履行后,却可以保有利益,拒绝返还,而不构成不当得利.[2]狭义第三人利益合同则仅指,此中第三人可依该合同而取得对债务人的直接请求权的合同,即直接发生第三人享有独立债权效力的合同.本文下面的讨论也仅限于狭义第三人利益合同.  相似文献   

3.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第三人直接享有合同的利益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涉他合同的范畴:在该种合同中,为第三人设立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为债权人;按约定向第三人为一定给付之人为债务人;第三人又称受益人。它是对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关系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的重大突破。本文拟对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人三者之间的法律效力问题做一初步探讨,并进而说明我国《合同法》第64条并非是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4.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合同法中,合同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在某些情况下,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亦发生效力。第三人利益合同即属于这种情况。第三人利益合同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合同法虽未明定第三人利益合同,但其中一些条文和现实生活中许多具体合同均涉及第三人利益合同问题。为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本文拟对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效力等问题进行探讨。 一、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概念、特征  所谓第三人利益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为自己设定权利,而为第三人设定权利,并约定对…  相似文献   

5.
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含义可以理解为对某一特定事项有约定的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只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了就是说,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既不是合同契约的双方当事人,不得请示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义务,即使因为第三人的行为而使合同当事人遭到损失或获得利益或者第三人因合同约定而获得权益,合同的当事人或第三人也不能对第三人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履行或赔偿的债权请求。  相似文献   

6.
谁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希文  周斌 《中国律师》2002,(10):45-47
国际立法概况所谓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使第三人直接取得对于当事人一方之债权”的合同。约定向第三人为给付的人,称为约定人,英美法上称为承诺人;接受此种约定的人为受约人,英美法上称为受承诺人;第三人亦称为受益人。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其合同立法或判例中都以不同的形式对这一制度或多或少地予以了确认。在英美法系国家,早期普通法的发展形成了一些十分僵化概念,这些概念不可能容纳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因此在英美法系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确立,是对这些原则进行突破的一个过程。在这方面,被公认为更能体…  相似文献   

7.
<正>第三人利益合同(Contract for the Benefit of Third Party)又称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或利他契约,指当事人一方约定他方向第三人给付,第三人因之取得直接请求给付权利之契约。〔1〕例如,甲与乙约定,为丙的利益而由乙向丙为一定给付,这便成立了一个第三人利益合同,其中甲为债权人,或称作受诺人(Promisee);乙为债务人,或称作允诺人(Promisor);丙为第三人(Third Party Beneficiary)。  相似文献   

8.
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关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约定的保险费,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赔偿投保方经济损失,或在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由保险方支付保险金的协议。财产保险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财产保险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交付保险费的一方叫投保方,接受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损失或支付保险金的一方叫保险方。财产保险合同的方式很多,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为自己利益而为的保险和为第三人利益而为的保险。1995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9.
一、违约责任的相对牲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指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合同违约是由于当事人自己的原因,还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都应由当事人来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违约,违约一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可向第三人要求赔偿。《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二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向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0.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的受益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下载免费PDF全文
薛虹 《法学研究》1994,(2):44-49
合同是特定当事人间的协议,原则上只在当事人间有效。罗马法中有“不论何人不得为他人约定”的格言。但是,随着社会经济联系日益增多,合同关系日趋复杂,逐渐在代理和债权转移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概念,并得到立法上的肯定。法国、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的民法或债法中都有关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专门规定。普通法系有很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Doctrine of privity),即除合同当事人之外,任何人不能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而合同相对性原则又与约因原则联系在一起,因此普通法系的法学家们一直对为第三人利益合同难以形成共识。但是,出于现实的需要,现今美国《统一商法典》和一些州的民事法规和  相似文献   

11.
合同的解除 ,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 ,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 ,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行为。①保证 ,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该第三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合同担保 ,保证在性质上具有从属性。它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因主合同的消灭而消灭。基于此原理 ,当主合同因解除而消灭时 ,若当事人无约定 ,保证合同应随之消灭。相应的 ,保证人的责任也因此得到免除 ,即保证人对合同解除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然而 ,合同解除作为一项独立存在的…  相似文献   

12.
对合同的第三人利益的法律保护,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在古罗马初期,法律不承认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譬如,十二铜表法就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其根据是合同当事人以外之第三人,不直接发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后来,有的当事人采用一些规避这一法律原则的办法,以达到为第三人设定权利的  相似文献   

13.
责任保险是为第三人利益保险,第三人不可或缺。责任保险第三人不同于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也不是责任保险合同当事人,但为责任保险合同特有关系人。  相似文献   

14.
吴文嫔 《河北法学》2007,25(12):121-126
第三人利益合同之效力根源为法律对第三人合同利益的正当化.这一命题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基础合同当事人对第三人利益的赋予为内在的根源,此为自律性的要素;其二,法律对第三人合同利益的正当化为外在根源,此为他律性要素.此二者不可截然分开,只有自律与他律的要素共同作用,才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之效力根源提供法哲学上的解释.  相似文献   

15.
保证指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约定,当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责任.被保证履行的合同为主合同,或称主债务,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人为保证人,被……  相似文献   

16.
试析涉他合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涉他合同的概念与沿革涉他合同是与束己合同相对应的、根据合同的效力是仅及于合同当事人还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标准而对民事合同所作的一种分类。束己合同是效力仅约束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而涉他合同则是指效力涉及合同关系外第三人的合同。在现代合同法上,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效力与对外效力,对内效力指合同关系对合同当事人所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对外效力则是合同关系对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束己合同即体现了合同的对内效力,而涉他合同则体现了合同的对外效力,根据合同的效力是使第三人获得利益,还是使第三人…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法律、法规并不禁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只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债权人向第三人转让债权并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合法有效,债权人无须就债权转让事项征得债务人同意。  相似文献   

18.
刑事法律援助是一种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行为,①是被追诉人获得法律帮助的重要途径,②其服务约定兼具了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的特点,本质是一种特殊的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在这一法律关系中,被追诉人无疑是受益的第三人,律师是服务的提供方,而政府则扮演着双重角色,既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整个合同的管理者。尽管由于服务对价远低于市场标准,刑事法律援助服务具备了一定的公益性,但仍需满足服务购买者对服务质量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依据传统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效力只囿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合同当事人既不能为合同外的第三人设立权利,也不能为合同外的第三人设定义务。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起来越多的合同涉及到合同外的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合同与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都是涉及合同外第三人的合同,两者既有一定的渊源关系,又有很大差异。本文试图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以期对两者作准确的认识。  相似文献   

20.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任 《法律科学》2007,25(5):145-154
建立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是完善我国合同法的迫切需要.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当事人是否可以像在两人合同中一样协议变更或解除第三人利益合同.在没有第三人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行使变更权和解除权虽不应当完全否认,但是必须受到限制.具体标准取决于建立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宗旨和该合同的特征.作为一般法规范的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制度将与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法规共存,形成完整的体系.并在实践中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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