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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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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婧 《法制与社会》2014,(8):135-137,141
在刑事法律制度中,刑事执行虽然是最后一环,但是该制度与定罪和量刑有着同样重要的地位。刑事执行是定罪和量刑实现的保障,同时也是刑法所包含的公平与正义的体现。在刑事执行法律相关问题研究越来越深入细化的今天,刑事变更执行的监督研究也被单独提出且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刑事变更执行活动直接引起被执行人服刑期限、服刑地点和服刑方式的改变,与刑罚执行状况以及犯罪人的人身权益息息相关,因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2.
刘程 《法制与社会》2010,(2):140-141
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为量刑程序的起点及重要架构,一方面通过正确行使量刑建议权、有效开展量刑辩论来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的公正与合理,同时打破以往对量刑结果进行事后监督的模式,将量刑监督运用于刑事审判过程中,拓宽了开展刑事审判监督的途径。本文试结合实践,从具体制度设计上进一步阐述如何通过量刑建议权的运用对刑罚裁量权形成动态监督。  相似文献   

3.
向泽选 《河北法学》2008,26(4):71-75
现代公诉制度的发展渊源、刑事公诉的功能以及价值目标,说明刑事公诉具有法律监督的属性。刑事公诉的法律监督属性又要通过特定程序,借助相关措施和制度方能实现。为强化和突出刑事公诉的法律监督属性,就应当从制度规范上健全证人出庭作证机制、推行量刑建议、明确刑事抗诉的标准以及提高和完善公诉人员的公诉能力。  相似文献   

4.
试论刑事裁判文书的量刑说理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确立刑事裁判文书量刑说理制度,通过记录量刑过程,展示程序公正,可以让法官自由裁量权受合法性原则的约束;通过论证量刑理由,彰显裁判理性,可以让法官自由裁量权受合理性原则的约束;通过公之于众,展示透明理念,可以让法官自由裁量权受公众的有效监督,进而增强公众对量刑结果的信仰与服从。构建我国的刑事裁判文书量刑说理制度,首先应在制度设计上引入量刑答辩程序,以支撑裁判文书详尽展示量刑的全过程,其次应对现行刑事裁判文书的写作格局进行调整,以便充分论证量刑理由,最后应以立法的形式加大裁判文书的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以将裁判文书量刑说理的价值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5.
陈元国 《法制与社会》2012,(27):261-263
量刑建议是刑事起诉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并形成相应的制度.量刑建议制度的完善,对于完善刑事司法体系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拟从量刑建议制度设立的法律依据出发,对量刑建议制度设置进行解构,系统分析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完善的地方,从而使制度更科学、更实用.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量刑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行使刑事量刑权进行审查和监督,以保证犯罪分子所获刑罚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准确运用,以促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合法进行的监督活动。规范量刑活动、改革量刑体制已成为当前刑事活动的发展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主体,建立完善的量刑监督制度是现今大背景下的必然要求,将为规范量刑起到巨大的实质推进作用。  相似文献   

7.
量刑监督的程序性制度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量刑监督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院量刑活动的监督。量刑监督制度具有刑事理论和法律上的存在依据。检察机关进行量刑监督必须具备评判法院量刑是否合理、公正的实体标准,它与量刑标准是对立统一的。在司法实务中,我国的量刑监督并未形成系统的监督体系,而是分散于不同的诉讼阶段、通过若干方式对法院的量刑活动产生影响。总的来说,量刑监督所能发挥的功效是相当有限的。  相似文献   

8.
量刑监督的实体标准与制度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量刑监督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院量刑活动的监督。量刑监督制度具有刑事理论和法律上的存在依据。检察机关进行量刑监督必须具备评判法院量刑是否合理、公正的实体标准,它与量刑标准是对立统一的。在司法实务中,我国的量刑监督并未形成系统的监督体系,而是分散于不同的诉讼阶段、通过若干方式对法院的量刑活动产生影响。总的来说,量刑监督所能发挥的功效是相当有限的。  相似文献   

9.
量刑公正是刑法追求公正价值的主要体现。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对犯罪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容易造成法官滥用刑法裁量权的情形发生。因此,如何监督法官的刑法裁量权,实现量刑公正,成为我国刑事司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种背景下,1999年我国一些基层检察院开始了对量刑建议制度的试用,2005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将量刑建议列为检察改革项目,但目前对量刑建议的改革还处于摸索阶段,各地基层检察院在具体行使量刑建议权时采取不同的做法。为此,本文就检察机关统一和具有可操作性地行使量刑建议权的问题予以阐释,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10.
构建我国量刑监督制度的理论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量刑监督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法院量刑活动的监督。量刑监督制度具有刑事理论和法律上的存在依据。检察机关进行量刑监督必须具备评判法院量刑是否合理、公正的实体标准,它与量刑标准是对立统一的。在司法实务中,我国的量刑监督并未形成系统的监督体系,而是分散于不同的诉讼阶段、通过若干方式对法院的量刑活动产生影响。总的来说,量刑监督所能发挥的功效是相当有限的。  相似文献   

11.
本文指出从量刑建议的功能、目的和价值取向来分析,其具有法律监督的本质属性,必须以强化其法律监督属性为宗旨来构建量刑建议制度。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刑事量刑建议制度,它与审判机关的量刑规范化工作相辅相成,共同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添砖加瓦,为更好地体现刑事诉讼的公正、效率、质量,确立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对其进行明确规范,从而有力的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13.
一、理论溯源:量刑建议概述(一)量刑建议的概念量刑建议系舶来品,于20世纪末开始进入我国刑事诉讼审判程序。其又被称为“求刑建议”,指的是在刑事审判中,作为公诉机关的检察院围绕被告人应判处的刑罚种类、刑期幅度等向法院提出,并作为法院量刑裁决参考的建议。①其权力来源于公诉机关的刑事公诉权中的起诉权,而起诉权又以定罪和量刑请求权为其实体内容。换言之,在刑事诉讼中,量刑建议系公诉机关行使量刑请求权的形式载体,即公诉机关以量刑建议的形式行使量刑请求权,请求法院依建议判处被告人刑罚。  相似文献   

14.
胡铭 《当代法学》2022,36(2):79-88
量刑协商是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认罪协商的过程围绕着量刑展开,而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该过程的核心.这种量刑建议不同于传统刑事诉讼中的量刑建议,是检察官的一种法定职责,并具有准终局性,从而对法院裁判形成刚性约束力.实证研究显示,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协商的空间较小,量刑建议的精准性不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相似文献   

15.
宋亚光 《法制与社会》2012,(19):122-124
本文从刑事和解的现实发展情况入手,首先梳理了刑事和解制度的基本理论支持和刑事政策转向对其的影响。然后整理各种针对刑事和解弊端所提出的质疑。并针对这些质疑给出分析。随后从当事人、司法机关、社会三方分析刑事和解的收益所在。最后结合刑事和解与量刑规范化共同分析,阐述将刑事和解纳入量刑规范化之中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6.
刘兆欣  杨福荣 《河北法学》2012,30(4):184-189
量刑建议权是我国目前通过司法解释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属于公诉权中的求刑权.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求刑权缺乏必要的关注.量刑建议权能够促使量刑程序的公正,也有利于公诉机关合理开展法律监督活动,具有不可忽视的制度价值.然而,对于量刑建议权的存在合理性以及局限性问题,学界和实务界一直有反对的观点,应该予以客观思辨.量刑建议制度必将成为公正的量刑程序建立的有力推手,但量刑程序的建立还需其他制度予以相配套,因此不宜对量刑程序寄予过多不切实际的期待.  相似文献   

17.
量刑说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量刑说理是裁判说理制度的应有之义,它在制约法官量刑权和促进量刑理性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西方各国普遍实行了量刑说理制度,并形成了"强制说理"与"提倡说理"两种模式。而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判决量刑说理严重不足,这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刑事司法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必须作出相应改革,为法官量刑说理创造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作为我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新举措,其意在化解社会矛盾,是我国刑事法治理念的一次跨越。然而,在当前法治环境下,如何避免该项制度异化,消除"花钱买刑"的质疑成为往后实践中必须着力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本文从交通肇事罪的角度,阐述刑事和解语境下必须兼顾被害人利益与量刑的社会效果,否则会违背刑事和解的原义,甚至触及公平底线。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偏重于对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的监督与定罪监督,而有所忽视对量刑活动的监督.量刑畸轻畸重、量刑不当,也是一种司法的不公.本文提出了量刑监督的概念,并初步探讨了量刑监督的实现途径与相关制度构建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量刑说理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量刑说理是裁判说理制度的应有之义,它在制约法官量刑权和促进量刑理性化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西方各国普遍实行了量刑说理制度,并形成了“强制说理”与“提倡说理”两种模式。而我国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判决量刑说理严重不足,这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刑事司法的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必须作出相应改革,为法官量刑说理创造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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