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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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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晋玲 《中国公证》2009,(12):50-51
真实合法原则是公证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诚信在公证中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有时真假难辨.仅仅利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不能审核相关情况是否属实.这就需要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了解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从而核查申请公证事项及证明材料的真伪。为确保公证质量,除要求公证员具备相当的业务水平和办证能力外.  相似文献   

2.
遗嘱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立遗嘱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立遗嘱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遗嘱公证审查有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公证员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一般对遗嘱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作实质审查.  相似文献   

3.
杨进喜 《法制与经济》2008,(10):72-72,74
遗嘱是指公民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证明的活动。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的一项传统业务,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及公证影响的扩大,越来越多的公民选择立公证遗嘱来妥善处理自己以后的遗产(财产)。因此,办好遗嘱公证对预防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乃至家庭和谐和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彭澎 《中国公证》2008,(4):39-40
笔者在参加历次公证质量检查时发现: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在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核实、收集有关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时,在遇到一些合同、协议、文件、证照、表格、票据等书证材料原件不能收集存档的情况下,  相似文献   

5.
正生存公证是一项较为特殊的公证事项,其证明对象为申请人处于生存状态的事实。虽然这一公证事项在实践中并不常见,看似也不像遗嘱、赠与那样会对当事人的财产利益产生重大影响,但仍可能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形成影响,因此其社会需求和社会价值不容小视。生存公证在实践中的办理并不复杂,但在具体的公证实务操作中,遇到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生存公证的申请是否能够受理以及如何办理,公证程序规则无具体规定,使公证员感到困惑和无所适从。笔者就遇到一起较为特殊的生存公证案例,本文就此案例引发的思考作一点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李德金 《法制与社会》2011,(18):259-260,262
司法实践中,遗嘱纠纷层出不穷,有愈演愈烈之势,经常导致遗嘱全部或部分失效,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也越来越多,这给我们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公证员,就如何完善遗嘱公证,笔者试分析遗嘱失效的原因,从完善遗嘱公证笔录上来完善遗嘱公证,以便能更好的预防遗嘱的失效。  相似文献   

7.
一、案情介绍遗嘱继承公证近来多被投诉,现将几例案子的投诉点简介如下:案例一:一美籍华人在美国立有公证遗嘱,将其在京房产遗留给其诸子女中的一人继承。遗嘱继承人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持该遗嘱到公证处办理了相关房产的继承公证。不久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提出投诉,认为上述遗嘱没有先在美国按照有关法律制度进行生效确认,不能引做办理遗嘱继承的依据,要求撤证。经查当事人投诉属实,故公证处按照规定要求遗嘱继承人在美国补办了确认遗嘱生效的法律文件。案例二:一当事人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遗嘱申办继承,公证员以发函方式将正在办理遗嘱继承…  相似文献   

8.
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公证时,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让公证员防不胜防,成为附着于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中的“隐形毒瘤”。“隐形毒瘤”的存在和入侵影响了正常的公证秩序.增加了公证员审查公证事项真实性、合法性的难度,使公证质量受到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9.
或然 《中国公证》2009,(9):50-51
公证证据收集是指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依公证职责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公证员依职责直接调取核实的证据的行为.公证证明是指依据公证证据收集情况,公证员依职权对公证证据证实的内容进行确认的活动.综合来讲,公证证明是公证证据收集的体现和结论,但是两者并非简单的一对一对应的关系,而是存在较为复杂关系的,必须结合具体公证事项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蒋轲 《中国公证》2008,(6):36-38
遗嘱公证是较易引发纠纷的公证事项之一,发生纠纷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一些并非因为公证的办理存在瑕疵,公证书是完全合法有效的.问题出在遗嘱公证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上。例如,遗嘱人立下遗嘱,决定百年之后将遗产由数个子女中的一人继承,公证员依照法定程序为其出具了公证书。遗嘱人去世之后,当遗嘱指定受益的子女向其他几个子女宣布遗嘱的内容时,纠纷就发生了——未继承到财产的子女认为遗嘱内容不公.要求诉讼。  相似文献   

11.
高雪蕾 《法制与社会》2011,(21):256+258-256,258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由于有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公证遗嘱最具证明力,这也是公证遗嘱价值的体现。然而公证遗嘱相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具有效力优先性,与遗嘱立法的目的不相符以及公证遗嘱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性,是公证遗嘱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2.
一、“消极风险防范意识”在遗嘱公证中的具体表现 面对公证遗嘱涉诉风险高的情况.公证员从风险防范的需要出发,除了遵守各种规定外.有时还在提供材料和公证程序上不断加码,在积极的风险防范措施背后潜伏着“消极风险防范意识”的萌芽。其主要表现是:  相似文献   

13.
公证接谈笔录是公证员受理当事人公证申请时与之交谈的文字记录。制作公证接谈笔录是公证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公证的必经程序,是证明公证事项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公证员厘清责任,保护自己的重要手段。如果说公证书是法理的浓缩,那么公证接谈笔录就是法理与情理的融合,它不仅可以制做得很完善,还可以做得很精彩。  相似文献   

14.
段伟  曹文正 《中国司法》2010,(11):53-55
审查是公证的必经程序,适用于所有的公证事项,亦是公证活动的灵魂所在。所谓公证审查就是指公证员从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到制作公证书前所进行的审查核实工作。审查、核实亦是公证员工作的核心。核实作为公证审查的重要方式,可以减少虚假证明材料被采信,提高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实现公证机构“预防纠纷”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15.
黄桂平  杜云 《中国司法》2004,(10):83-84
案情简介:2001年9月,立遗嘱人陈某到公证处申办遗嘱公证,并提供了律师代书的遗嘱、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出具的未婚及无子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了《遗嘱公证申请表》。公证处受理了该项公证申请后,按照《遗嘱公证细则》的规定指派两名公证员一起对陈某的财产状况和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询问,制作了谈话笔录,并对公证员询问立遗嘱人陈某的工作现场实况进行了拍照。公证处考虑到陈某书写不便,同意其在所有需要签名的材料中均以按指印来完成,并将陈某的十个手指印模存档。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公证处按照出证程序的规定制作…  相似文献   

16.
公证的性质决定了公证员对于真实性的永恒追求,正如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公证员在对公证对象真实性予以证明的同时,也识破了形形色色的造假骗局。 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申请人在办理公证时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几乎在所有的公证事项中都有可能遇到,而在办理继承、涉外公证中尤为常见。  相似文献   

17.
李峻松 《中国公证》2011,(12):43-46
一、公证追偿权的涵义和性质 公证追偿权是指是指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或侵权责任后,依法要求有过错(仅限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利。我国《公证法》第43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相似文献   

18.
李力 《中国公证》2014,(6):58-60
正根据我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由此可见,在我国当前法律制度框架下,当事人在申请公证时提供的证据,是公证机构判明公证对象的真实性以及出具公证书的主要依据。即,公证员只有对相关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了  相似文献   

19.
公证判断:公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刘疆 《中国公证》2006,(9):13-20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汇集和保全证据.澄清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和事实真相,阐明法律后果,平衡各方利益。而这些工作无不以公证员的诸多判断为基础。从受理公证开始。公证员就要判断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公证申请。申请的公证事项是否属于公证的业务范围。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公证处管辖……而此后的审查与核实程序,也都是围绕着公证员的判断展开。公证员只有对事实、法律适用等诸多因素进行判断之后.才能有效地履行告知义务.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确定是否可以出具公证书。因此,公证员的判断能力对公证质量的高低起着关键作用,公证员的职业素养的高低也主要体现在其判断能力上。2005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第30条规定的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条件是,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并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也真实、合法。此处的“认为”一词实为认可公证员的判断。  相似文献   

20.
李东明 《中国公证》2010,(10):49-52
近年来.由于公证遗嘱是否真实合法、是否为最后有效遗嘱、遗嘱继承公证是否要核实所有法定继承人等原因带来的公证机构与公证遗嘱受益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逐渐增多。公证遗嘱和遗嘱继承公证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如何才能有效保障立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又最大限度地避免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风险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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