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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三、法律责任需要公证机构在公证活动中对证明对象进行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 公证机构在公证活动中对所有证明对象的审查,与其他登记机关的审查最大的区别在于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同,譬如,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据此,一般认为,既然由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那么工商部门只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就可以了,而不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要件的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但法律对公证审查的要求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  相似文献   

2.
正一、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的抉择在实务中,通常做法是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38条的规定办理委托书公证,即证明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的签署行为的真实性。公证人员在办理委托公证审查时的基本心态是,委托公证只证明委托人的签名、指印及签署日期,对于委托书所涉的具体内容尽量少问或不问。这种证明方式导致在委托书公证审查中基本采用所谓的形式审查。诚然,委托公证及其他公证事项最基本的就是认准"人",然而只是将委托的审查标准定位在这样的标准上对于公证制度的长远  相似文献   

3.
陈榕进 《法制与社会》2012,(11):288-289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前来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人日益增多.由于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多是年老体弱的老年人,他们对身后家庭财产的处置都带有主观意愿,当遗嘱生效时,没有获益的家庭成员往往对遗嘱公证程序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从而引发纠纷.因此,公证机关在办理的遗嘱公证时,如何保证所办理的遗嘱公证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中国公证协会于2008年4月23日颁布了《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第5条为房屋委托书公证审查确立了实质性审查和形式性审查两种方式。虽然目前委托书公证并没有严格要求必须采用哪一种审查方式.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接受委托书的第三人的需要.可以进行形式性审查或实质性审查。但笔者认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优先采用实质性审查.只有在对委托书的内容或者目的等有疑虑时才向当事人告知采用形式性审查.而在明确有非法的内容存在时则应当拒绝办理。笔者这样考虑主要基于三点原因:一是委托书公证的新动向。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因受到利益驱动不法利用公证书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委托买卖房产公证书中有些当事人巧妙地设计让受托人凭经公证的委托书即可对房屋进行自由处分.  相似文献   

5.
陈小翠 《法制与社会》2014,(16):186-187
本文通过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地区进行对比的方法,对我国目前存在的公证证明形式包括实质审查公证以及形式审查公证的现状、该现状存在对我国公证发展的影响利弊等方面的阐述,提出我国今后在公证证明形式方面的发展态势,笔者认为应在成文法中明确区分实质审查公证与形式审查公证,确立以实质审查的公证为主、形式审查的公证为辅的证明形式。  相似文献   

6.
陈刚 《中国公证》2005,(8):40-41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目前我们所办理的公证事项中比较常见的公证事项.随着住房私有化,当事人办理生前遗嘱公证的申请日益增多,而持着已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来公证处要求办理继承公证的人数也相应增加.  相似文献   

7.
段伟 《中国公证》2005,(9):16-17
我国<物权法(草案)>采用了实质性审查的立法模式.笔者认为,实质性审查不应成为登记机关审查的唯一方式,在可能或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形式审查的存在.而当事人向公证处申请公证,由公证处进行实质审查,当事人向登记部门提供公证书,则是登记机关的一种合理、科学的形式审查方式.  相似文献   

8.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越来越多,并且出现了遗嘱当事人年轻化的趋势,这给我们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继承法>对于遗嘱公证的规定很少,缺乏操作性,司法部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对办理遗嘱公证作出了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其中的某些规定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9.
公证审查方式新探   总被引:5,自引:3,他引:2  
公证机构为确保公证书具备其应有的效力,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查,《公证法》第28条、第29条明确规定公证员负有审查义务,但对于公证员履行审查义务应当采用形式审查方式还是实质审查方式,《公证法》未明文规定,只是笼统地规定采用何种审查方式由“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和“有关办证规则”来确定。那么公证员如何进行审查才是尽到了审查义务,或者说公证审查究竟应当采用何种方式.学界有不同观点。通说认为,根据公证行业的实际状况,“在我国,公证人进行公证大部分是实质审查,只有少部分是进行形式审查。”  相似文献   

10.
办理遗嘱公证是公证工作中的一项主要业务。近年来,随着公证业务的发展,各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日益增多,据不完全统计,仅去年就办理了二千四百余件,这对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减少诉讼,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办理遗嘱公证中存在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要不要审查遗嘱内容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这一问题,在公证实践中有  相似文献   

11.
A从其母处遗嘱继承了一套房产.该遗嘱中已经明确指明该房产作为A的个人财产.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A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了继承权公证。拿到公证书的同时又想在办理过户登记前订立公证遗嘱,将该房产遗留给儿子B。那么对于该遗嘱公证申请该如何处理呢?  相似文献   

12.
冯跃安 《法制与社会》2010,(35):176-177
公证审查是公证程序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环节,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健所在。公证审查原则是公证处对公证事项进行审查时所掌握的出证原则。公证审查时所根据的原则不同,公证书的作用也不同。在实践中,不仅公众对公证审查的原则及实行不同的审查原则出具公证书的作用不同不了解,而且不同的公证机构,不同的公证员对同一公证事项采取的公证审查原则也不尽相同。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公证审查原则的研究,并在公证立法中予以明确,以便正确地规范公证员的工作,确保公证书的质量和效力。本文即以遗嘱公证为切入点,进一步阐述了在遗嘱公证工作中明确公证审查原则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3.
社会事物的纷繁多样决定了公证事项的复杂性。公证实务中,一些公证当事人申请的事项和提供的材料,形式上看起来似乎真实合法,而实质内容往往并非如此;相反,一些从形式上看似乎不真实合法的事情,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审查的层面,而应该进行实质性审查,必要时还要进行法律推理、判断,即公证人员要善于运用法律思维进行推理、判断,对公证事实、证据材料进行实质性的识别,并对识别结果予以证明。这个过程,我们称它为“推理公证”。  相似文献   

14.
不动产登记要求对相关事项具有实质性且与真实情况一致的审查,然而登记机构自身能力存在限制,又受制于一定的房率权限,因此这就要求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引入强制公证,对于不动产登记的强制公证首先需要公证机构进行实质审查,其次再有登记机构对公证的文书予以形式审查,从而实现不动产登记顺利完成。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我国公民设立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除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申请,由公证处办理外,其他四种形式的遗嘱都是由遗嘱人本人(有时要有在场人见证)亲自订立的。为了区别于公证遗嘱,我们将公证遗嘱之外的由遗嘱人亲自订立的其他四种形式的遗嘱通称为“自行遗嘱”。公民的“自行遗嘱”是我国遗嘱形式多元化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遗嘱民事法律活动运行中的重要机制和渠道。实践证明,公民遗嘱形式的这种多元化格局,特别是在《继承法》中对公民“自行遗嘱”的法律地位予以确认,为遗嘱人自主选择遗嘱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极大地方便了遗嘱人实施遗嘱的设立、变更或撤销等行为,对遗嘱民事法律活动的畅顺流转与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公民的这种“自行遗嘱”在遗嘱设立过程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时会影响到遗嘱本身的效力。  相似文献   

16.
(29) 遗嘱经过公证有什么意义?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这就是说,遗嘱可以办理公证。公证遗嘱是公证机关从法律上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证明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立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时,需要先提供本人的身  相似文献   

17.
作为遗嘱的法定形式之一,公证遗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办理的依据是《公证法》和司法部制定的《遗嘱公证细则》.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法治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规范遗嘱公证的《遗嘱公证细则》开始显现出其局限性.其中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就是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之一.细则对于公证遗嘱的形式要件主要规定必须采用打印形式,而对于公证遗嘱其他形式要件的规定则相对较少.公证遗嘱的载体究竟是否必须采用打印形式、公证员是否需要在公证遗嘱上签字、如何签字等相关形式要件问题已经成为了急需明确的事宜.  相似文献   

18.
公证机构的审查范围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疆 《中国公证》2006,(3):13-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对公证机构在办证过程中的审查范围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体现在第28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相似文献   

19.
认真研究公证机构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对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公证法律规范,提高公证队伍的专业素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公证执业风险,排除纠纷隐患,确保公证质量,维护公证的社会公信力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中国公证》2013,(12):59-59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国公证协会开展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工作 为确保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的质量,经司法部批准,中国公证协会建立了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为做好公证遗嘱信息的备案和查询工作,日前,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国公证协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后,应当将公证遗嘱相关信息在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备案;公证遗嘱备案信息内容包括公证书编号、遗嘱人姓名,遗嘱人法定身份证件号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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