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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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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犯罪主体的复合性、主观罪过的多样性、客观表现的整体性、严格的法定性,这是单位犯罪所具有的几个特点。基于这些特点,单位犯罪的概念应该界定为: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决定,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浅析单位犯罪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准确适用刑法,有力地打击单位犯罪,我们必须正确认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本身,不应当把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只能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合法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集团等新出现的“单位”,目前还没有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刑法还规定了一部分单位犯罪的特殊主体身份。  相似文献   

3.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所实施的,由刑法典明文规定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国传统的刑法学理论对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的研究是以自然人构成和刑事责任为基础的,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固然有其共同的特征,但单位犯罪在犯罪构成和刑事责任等方面毕竟有其独特之处,而我国刑法学理论界对单位犯罪的研究起步较晚,导致对单位犯罪的概念、刑事责任的认定存在分歧,本文仅对此略谈粗浅已见。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是单位犯罪主体之一是欠妥和不科学的:一、民众不会要求将所有机关都列为单位犯罪主体;二、将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对机关职责、特征的误解;三、机关的性质决定其不会犯罪;四、机关不具备可罚性,处罚机关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五、将机关列为犯罪主体有多种弊端。应该尽快对刑法第三十条进行修订,明确单位犯罪主体不包括国家机关,并应确立国家机关不被侵犯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一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它同自然人犯罪有许多不同之处。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是以自然人刑事现任为基础的,对单位犯罪的诉讼程度未作任何规定,单位犯罪如何诉讼,不仅是理论界要研究的课题,也是司法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对单位犯罪立案管制度作了论述,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相似文献   

6.
犯罪控制系统是指由相互作用、有机协调的若干犯罪控制因素所构成的具有控制犯罪产生、发展和变化的有机联系的体系。如果从社会的角度对犯罪行为主体进行客观分类,犯罪控制可分为积极的犯罪控制和消极的犯罪控制。前者明确指出哪些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倡导人们自觉、主动地遵守,哪些社会行为背离社会规范,需要加以约束,以及社会应该怎样积极主动地引导、教育并控制人们避免背离正常的社会行为的轨道;后者则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谴责、批评、制裁或处理。从对犯罪行为主体的积极控制看,又可分为犯罪的外在控制和犯罪的内在控制。内在犯罪控制是通过将社会规范内化作用于人们自觉的行为;犯罪的外在控制是通过外部的强制力量将社会规范作用于人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它包含了对社会制裁的运用。从对犯罪行为主体消极控制的角度看,也可以作如下划分:对犯罪行为和违纪行为的制裁;对违反道德行为的社会谴责。  相似文献   

7.
理论界对于单位犯罪主体范围的问题争议较大。联系设定单位犯罪的原因、社会背景以及民法的相关理论,对单位犯罪主体的特征进行分析,作为企业形式中重要组成部分的一人公司和私营企业不属于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而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机关应当纳入单位犯罪的主体。  相似文献   

8.
犯罪动机是推动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动力。犯罪动机在支配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常常因为主体内外因素的变化而使犯罪主导动机恶化 ,即犯罪动机向更加罪恶的方向发展 ,激发更加恶劣的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的恶化是有规律的。影响犯罪动机恶化的因素有三个方面 :一是犯罪主体所面临的恐怖程度 ;二是犯罪主导动机的罪恶程度和犯罪主体的自我评价 ;三是犯罪主体的人格因素。  相似文献   

9.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刑法修改颁布以后设立的新类型犯罪,司法实践中对其在罪与非罪的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产生了一些理论和司法适用上的问题。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犯罪对象必须是国有资产,非国有资产包括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不能成为本罪的对象;罪与非罪的界定,要看私分单位对所分资金是否具有可支配性及发放手段是否具有一定的非法性。  相似文献   

10.
从犯罪构成角度探讨 ,犯罪防控可分为 :1、针对犯罪主体的犯罪防控 ,即通过一定的防控措施 ,使有关的法律主体不致成为犯罪主体 ;2、针对犯罪主观方面的犯罪防控 ,即通过对有关法律主体的主观方面的有效作用 ,使有关法律主体不产生或消除掉可能支配其去犯罪的主观方面的内容 ;3、针对犯罪客观方面的犯罪防控 ,即通过一定的有效工作使主观上欲行犯罪的法律主体难以实施其犯罪行为 ,使犯罪的客观方面内容不能形成 ;4、针对犯罪客体的犯罪防控 ,即通过一定的防控措施使有关法律客体不致成为犯罪行为侵害的客体。  相似文献   

11.
聚众犯罪是我国刑法独有的概念,它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在首要分子的作用下以聚众的行为方式实施的一种犯罪类型。聚众犯罪具有法定性、“聚众”性、“首要分子”必备性等三个必不可少的法律特征。根据聚众犯罪的内涵,其外延应当是确定的,我国刑法规定的聚众犯罪包括纯正的聚众犯罪、选择的聚众犯罪和加重的聚众犯罪等三种共计19个罪名。  相似文献   

12.
承认法人犯罪已经成为一种世界性的趋势 ,但是各国关于法人犯罪范围的规定并不一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的范围 ,然而由于单位犯罪的立法过度超前于理论的发展 ,致使确定的单位犯罪的范围缺乏相应的理论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其不合理性也日益突出。单位犯罪的范围应当符合单位的性质并且应为“习惯”或社会一般人的通常观念所认可  相似文献   

13.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形态历来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如共同犯罪中的身份、共同犯罪中的错误认识、共同犯罪的未遂以及竞合,但是学界却忽视了共同犯罪中的另一种特殊的复杂的犯罪形态——共同犯罪中的转化犯。共同犯罪中的转化犯是转化犯在共同犯罪中的特殊表现形态。现行立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不便造成了定罪与量刑上的混乱。  相似文献   

14.
犯罪问题在不同环节上应当有不同匹配的学科定位。刑法学就定位在已经犯了罪采用刑罚方法治理的环节上,是"已罪学",它对称的学科是未罪空间上的防控研究,是"未罪学"。把犯罪学作为刑法学的一个分支的定位,显然有学科关系被倒置之嫌。是否可用"道法自然"观纠正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此规定没有将"过失共同犯罪"同"共同过失犯罪"区分开,因而是不科学的,其虽然避免了理论上的争议,却也阻碍了刑法理论的发展.为此,有必要对过失共同犯罪问题重新予以认定,并进而构建我国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相似文献   

16.
在实然层面,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单位累犯,在应然层面,我国刑法应当规定单位累犯。单位犯罪中,单位成员承担刑事责任应跳出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这一大前提的思维,单位与单位成员是并列、独立的两个犯罪主体,其各自的刑事责任应相互分离,单位成立累犯和单位成员成立累犯应相互分离,单位初次犯罪后再次犯罪可以构成单位累犯的主体,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成立自然人累犯的主体。  相似文献   

17.
根据共犯处罚根据论中的修正的惹起说,以及对实行行为的实质理解,在无身份者参与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犯罪行为的场合,无身份者不仅可以构成教唆犯或者帮助犯,而且还可以构成共同正犯。甚至无身份者还完全可以利用司法工作人员实施犯罪,构成真正身份犯的间接正犯,不过这种场合下司法工作人员不构成犯罪,二者不再构成共同犯罪。在司法工作人员参与无身份者实施的真正身份犯的犯罪行为时,司法工作人员只能构成间接正犯,而不能构成教唆犯,无身份者只能构成帮助犯,不能构成实行犯。  相似文献   

18.
中国区际刑事管辖冲突具有不涉外性、多元法系之间、单一制国家内平等法域间的特点和简单的跨境犯罪、复杂的跨境犯罪、特殊的跨境犯罪三类。"一国两制"原则和合理、有效地惩治防范犯罪原则应成为解决三地刑事管辖冲突的基本原则。排斥我国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典的适用以及对简单和复杂的跨境犯罪、互派人员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有关国防和外交的犯罪、有关港澳居民涉外的犯罪、有关港澳居民在国外实施国际犯罪后逃回国内的管辖等,均是解决协调刑事司法冲突具体原则。  相似文献   

19.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其中并不排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身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 ,但对这种情况应具体分析 ,不能一律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理。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20.
我国采用的是单位犯罪在前,责任人刑事责任在后的立法模式,而我国时于单位的处罚又与我国的立法模式不相适应,由此引起了单位犯罪中单位与个人责任的平衡与协调问题.对此,应该对我国的单位犯罪进行修改,如将单位犯罪的数额标准和自然人犯罪的数额标准规定为一样,将单位犯罪的规定普遍化,可以适用于所有的犯罪,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数额与单位犯罪的构罪数额相同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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