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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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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权模式的法律救济机制适配于对传统言语暴力的处理。网络暴力不应定位为个体之间的侵害,而应解读为社会系统性力量对个体施加的权利侵害,这使得网络暴力表现出不同于传统言语暴力的特性。私权模式的法律救济机制已然丧失现实基础,与网络暴力的治理需要之间存在脱节的问题。有必要在以“国家—社会—个人”三元结构为基础的法律体系中来考虑对网络暴力的应对。个人在面临社会性压制时仰赖公权力的保护,故而网络暴力涉及的是国家的积极保护义务。需要采取以公力救济为主导的法律机制,适用以事前规制为中心的风险规制法模式,并适度扩张刑法的介入范围。在刑法领域,立法层面需要考虑出台反网络暴力的领域法,并对侮辱罪、诽谤罪的刑法规定做出修正,司法层面需要采取功能主义立场,并将这种立场贯彻于具体的法教义学问题之中。  相似文献   

2.
张新平 《中国法学》2023,(3):122-141
网络平台治理立法是确保平台扩张与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的前提。我国网络平台治理立法迄今经历萌芽、起步、发展和全面推进四个阶段,分别呈现内嵌模糊化、工具理性定位、责任中心主义、多目标协调的样态特征。考虑到平台的技术性、治理的复杂性以及立法的科学性,网络平台治理立法的完善须透过治理事务之表象,深入探究制度缺陷背后的立法新情景冲击和旧范式束缚之深层原因以及平台本体论的理论。应以法律归化理论为指导,既重视单向的以立法规制平台,又看到平台对立法的反作用,强调技术与法律的双向互动融合,在法治框架内展开模式优化和理念调适。在此基础上,基于法律体系主义,构设“安全有保障、发展能促进、管理更规范”的网络平台治理法律制度体系,以推动平台在法治轨道上既安全稳定又繁荣健康发展,不断提升我国网络平台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相似文献   

3.
我国网络文化市场发展体量大、速度快,对其监管具有经济管理和意识形态管理双重属性。随着国家全面依法治国和治理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我国网络文化市场法治化监管的基本框架得以形塑,并释放着建构价值。然而,网络文化市场法治化监管在实践中还面临法律依据不完善、监管理念转型难、政府监管待优化、监管生态建设不足等问题,因此需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构建缜密完善的法律体系,持续推进监管理念转型,着力强化政府监管,构建良好的监管生态。  相似文献   

4.
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之中,其治理以法治为指向,视法治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践行规则之治、法律主治和良法之治,构建国家统治、社会自治与个人自主三者协同的治理格局,以实现社会生活的法秩序构造。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历程中,国家的权威支撑、保障着法律权威,引领并推动着法制变革和法治发展;而国家的强势介入以及由此生成的国家主义立场却又在一定程度上排拒了法律对权力的约束,弱化了协同共治的法治社会的可行性。国家主义与法治之间的博弈,势必影响着立法、司法的制度设计以及法治实现方法的理解适用。转型中国的法治化治理需要正视并反思这种国家主义立场,反思其对法治立场和效用的侵蚀。  相似文献   

5.
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治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在理念上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但在犯罪防治方面也存在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涉众型经济犯罪防治需要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指导下进行完善,通过完善社会共治法律规范、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共建涉案财物追缴退赔机制、共建联合维稳工作体系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实现社会治理成果全民共享。  相似文献   

6.
曹明德 《中国法学》2023,(5):128-148
双碳目标的实现路径需要从政策表达转译为法律规范。气候变化问题的复杂性特征、双碳法律体系的系统性特征、我国社会治理改革积累的经验,以及社会系统论自身的方法论优势,决定了社会系统论是考察、形塑双碳法律体系的最佳理论工具。在社会系统论的视角下,我国既有的气候变化法制体系存在一定缺陷:综合性应对气候变化法缺位、双碳法律体系碎片化和不均衡,专项立法低碳化程度不足,以及政治和法律两种系统之间的结构耦合存在异化;规制工具上未充分实现管制控制规制与多元主体自我组织规制的协同;气候公正转型与能源正义在立法中整体表现不足。为了完善双碳法律体系,不仅应当遵循社会系统论的双重转译逻辑,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及时制定综合性应对气候变化法,还应当以重点领域为抓手有序健全双碳目标相关单行法律,尤其是气候公正转型补偿法律制度。同时,还应当注重促进政治系统和法律系统的良性结构耦合,并充分尊重双碳法律体系的功能有限性。  相似文献   

7.
公私协力是当前环境治理转型的基础和主导范式。其中,环境私主体治理是与行政公权治理相对称的另一种环境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尚未受到足够重视。世界范围内的环境私主体治理实践包括自主治理模式、排污者自我规制模式和通过契约的治理模式三类,它们对我国环境私主体治理的法治化具有借镜意义。面对环境治理转型的实际需要,我国应当通过“以法律规则与公共政策为中心的形式合法性建构”、“以问题导向机制为指引的实体制度建构”和“以程序机制为重点的过程建构”为路径,构筑相应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8.
网络市场监管的行政法治转型是在我国当前社会转型和法治转型的背景下出现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的五大发展理念,我国网络市场监管面临着创新性、协调性、绿色性、开放性、共享性转型,从而推动网络市场监管实现从网络管理到网络治理、从行政监管到法治监管、从一元管理到多元协同、从本土治理到全球治理、从权力本位到权利本位的五大转型。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行政法治转型是促进网络市场繁荣、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9.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主题。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其有力保障。法治体现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方方面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杠杆。要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就必须实现国家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方式的法治化。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因为法治是国家的法律之治、现代之治、有效之治、稳定之治、长久之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个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  相似文献   

10.
web2.0时代网络暴力横行,现有的法律制度不能很好的规制这类问题,立法上也面临着尴尬的困境,如何对网络失范行为进行规范,本文借鉴韩国的“限制性本人确认制”,分别从网络平台的管理、版主实名制和前台匿名后台实名三个方面来构建富有我国特色的网络实名制  相似文献   

11.
公民法律意识视角下的网络暴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侯瑞雪 《河北法学》2011,29(6):64-69
公民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心理基础,网络暴力和侵权的最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网民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缺乏。要认清网络暴力的本质并有效预防和治理网络暴力问题,必须厘清网络暴力与公民法律意识的关系。公民现代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培植是有效治理网络暴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表现在培养正当行使权利的意识、培养自觉守法意识以及培养公民责任感等方面。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净化网络环境,建设和谐的网络社会。  相似文献   

12.
侵权法规制是网络暴力协同治理的重要路径之一,主要依据是过错责任下的“知道或应知”规则和“通知—删除”规则。但该规制路径面临一系列难题:“通知—删除”规则适用人身权益面临挑战,网络侵权的预防和取证难题亟待破解,侵权法规制与公法规制缺乏有效衔接。这些难题凸显了目前我国网络侵权规则存在的制度困境。破解这些困境,就应该厘清平台应尽注意义务,合理设定平台主体责任;明确技术规制法律依据,推动破解在线治理难题;规定报告和透明度义务,促成私法公法衔接共治。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软法现象日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不是应该将软法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学术界争议的焦点.根据传统的国家法概念,软法因为不具有国家强制力而被排斥在法学研究领域之外.但是,全球化、民主化和信息化的社会发展态势却预示着“法治国”理念下软法对于建设民主法治,促进公域之治由国家管理模式向公共治理模式转型的重要性.于是,“我国的学术界应该如何对待软法”逐渐成为一个意义重大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戴仁荣 《行政与法》2013,(12):22-27
网络反腐已成为我国反腐的一大利器,但网络反腐又是一把双刃剑.针对网络反腐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有必要以法治文化为理论机理,通过建设网络反腐法律制度文化、观念文化、基础设施和组织文化以及行为文化等,逐步培育网络反腐主体正确和自觉的网络反腐法治文化观念,唯有如此,方能从根本上实现网路反腐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消除网络反腐善治过程中的“人治”文化阻碍.  相似文献   

15.
信访及其治理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对其加强研究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社会意义、理论意义。要深化规律性认识,信访治理的实质是人民性,信访活动具有必然性、阶段性、统筹性以及“双重性”。要以信访治理法治化为目标,着力推进信访基本制度立法化、公权力行使法定化、诉求受理程序化、事项办理合法化、信访秩序规范化、失职违法责任化等,这构建了信访治理法治化体系和路径。制定信访治理法具有现实可行性,要坚持策略性,正确处理基本制度规定与一般规定的关系、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信访工作条例》与立法的关系。要以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法治思维确定信访治理的基本思路,全面总结提炼升华具有原创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访治理理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16.
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共生共融,为包括行政立法在内的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新的目标.就行政立法领域而言,和谐社会理念为我国行政立法预设了民主化、法治化与正当化的发展方向,但是,行政立法自身的行政性、行政立法制度的粗疏以及立法内容在正当性方面的欠缺,却阻碍了行政立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有必要确立行政立法民主、行政立法法治以及均衡立法等观念.完善主体与权限、行政立法程序以及行政立法监督等制度,以有效发挥行政立法对于和谐社会构建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李林 《法学研究》2014,36(5):3-17
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关系。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是要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可以从宪法、法治、立法、依法执政等多方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为此,应当根据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强化法治权威和良法善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行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在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18.
陈治元 《中国司法》2023,(12):80-84
<正>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对深化基层治理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全面部署。  相似文献   

19.
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包括中国共产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行政组织是主要的主体,而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的领导力量。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政府现化代是关键,法治化是保障。在治理视域下,行政组织法不再仅是政府内部的结构法,而是包括协调党政群关系、体现共同治理的治理主体法。从优化组织结构,体现党政群协调共治出发,积极回应国家治理现化化对行政组织的要求,通过行政组织立法明确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部门和地方间的横向协作关系法律化,确立社会组织的行政主体地位,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治理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20.
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是实现国家司法鉴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存在的理念片面化、体系复杂化、法律碎片化等问题,亟需一部综合性的国家层面法律予以消解和纾困。我国制定《司法鉴定法》已经具备了必要性、可行性与正当性。《司法鉴定法》通过整合和协调从而实现法律的秩序价值,通过衡量和补偿从而实现法律的正义价值。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司法鉴定法》应当采取“单一制+分层型”的立法模式。在具体制度构建上,《司法鉴定法》应当通过构建“管理+程序+审查+责任”的四组制度体系完成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嵌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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