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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我国宪法公共利益原则的实施路径与方法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褚江丽 《河北法学》2008,26(1):49-53
公共利益原则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其涵义和意义在宪法文本中以多种方式进行表达。公共利益原则在实践中的运用不是某一个国家机关独享的权力,需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相互配合,因此,这一原则的实施路径应该与国家机关的权力分工相耦合。其中,公共利益类型化、利益衡量与司法审查分别是国家三机关适用公共利益原则的主要方法。  相似文献   

2.
违宪审查权本质上是一种高于或独立于立法权的权力,它的主要功能是监督立法和实现宪政.违宪审查权有三种模式,即由最高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由专门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和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兼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模式.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相分离的前提是宪法与法律的分离.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相分离,并由不同的权力机关来行使,具有重要的宪政意义.中国违宪审查权面临着立法机关自己审查自己的困境,改革的出路应该遵循违宪审查权与立法权相分离的路径,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3.
行政权的性质与依法行政原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行政权的性质与特点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主体为执行国家意志,谋求社会公益,进行行政管理与服务而依法行使的公共权力。行政主体是指依据法律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执行法律,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通常是指相对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政府行政机关。此外,经法律授权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非行政机关(非政府组织)也可成为行政主体。至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内部执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内也有其行政组织,属于内部管理机构,对外一般只能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活动。立法主体的立法权在于通…  相似文献   

4.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保障卞建林司法独立的基本含义,一是指国家司法权只能由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特别是立法和行政机关不得行使;二是指法官独立行使司法权,只服从宪法和法律,不受立法,行政和其他机关的干涉。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一...  相似文献   

5.
略论违宪     
违宪的概念何谓违宪,有一种观点认为违宪就是违反宪法规定的原则和精神的行为。这样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违宪的含义,人们并没有什么大的争议。但是,严格的违宪定义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哪些权利主体的行为才能构成违宪,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世界各国对于违宪的主体、审查违宪的机构设置、及违宪的制裁措施,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认识。根据各国宪法的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一、在由最高司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的国家里,违宪一般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与宪法不符。违宪的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政府首脑。美国违宪审查的创始人最高法院法官马歇尔说:“立法的权力是有规定的,而且是受限制的;那些限制不应加以误解或忽略,宪法是有明文规定了的。……假如这些限制不能约束应该  相似文献   

6.
我国行政诉讼的含义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首先,我国的行政机关与西方国家严格三权分立之下的行政机关不同,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的关系是:行政机关由立法机关产生,受立法机关监督,对立法机关负责,行政完全隶属于立法之下。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下,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自己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机关。因而,依法行政原则便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本质要求。  相似文献   

7.
“公共利益”是宪法、行政法乃至政治学领域一个永恒的话题,随着我国大规模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拆迁征用、大型项目建设等都把问题的焦点指向公共年利益。但是,何为公共利益,如何保障,学界争议颇多,却始终难以达成共识。本文认为,要真正实现公共利益,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第一,宏观上,由立法机关在相关立法列明公共利益的范围;第二,微观上,具体行政决策过程中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通过有效地公众参与对公共利益是否得到实现进行检验;第三,救济上,完善法律冲突解决机制和司法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8.
政府横向权力配置新论——从结构功能主义角度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结构功能主义"权力分立观看来,政府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分别是一种政治性、法律技术性和兼具政治性与行政技术性的权力;为了实现相应的政府职能,这些权力应当由相应的政治性的机关(立法机关)、法律技术性机关(司法机关)和兼具政治性与行政技术性的机关(行政机关)来行使;为了保证各政府机关能够"称职"地行使相应的权力,各政府机关的组成人员、运作规则应当具备不同于其他机关和人员的制度设计。尽管当今世界各国存在国家性质和政权体制的不同,但是三种权力的性质却是永恒不变、超越国家界限和超越意识形态的。我国当前权力机关(民意机关)和司法机关(法院)的行政化倾向不利于国家职能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9.
叶必丰 《中外法学》1997,(1):115-120
<正> 一、行政法和宪法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程序法是行政法的组成部分,行政法是独立于宪法的一个“最基本的法律部门”。在大陆法系学者看来,宪法是调整“治者与被治者的关系”的法;是规定“全体对全体的比率”关系,即“公民”对“臣民”的比率关系,或者说“公民”与国家、国家与“臣民”的比率关系的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一整套政治制度”的“根本法”。然而,行政法却是“关于行政之法,属于行政之法”,是“规律行政及行政权对于人民关系之法规总体”,包括行政权及其行使的程序和原则,公民在受到行政行为侵害时的救济措施,以及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行政机关颁布规章的权力和程序、文官制度、政府对财产的征用和管理、公共事业、行政责任等内  相似文献   

10.
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在立法上的权限分配是一个经典课题,不同的宪法体制可能有不同的解答。在行政机关缺乏民主正当性、且定位为立法机关的执行机关时,不宜承认其可以直接依据宪法制定法规范。法律的法规创造力原则主张,凡含有法规(法律事项)者,均由法律创造。随着立法机关地位的强化,法律事项的范围也在扩大,法规的界定亦随之扩张。从我国宪法而言,应将一般性规范作为判断法律事项的标准。国务院只能在宪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法律制定执行性的行政法规,或者在法律的专门授权时制定补充性、创制性行政法规。如此,方能在人大制度之下理顺法律与行政立法之间的关系,维护发端于人民主权的自上而下的法秩序。  相似文献   

11.
美国个人提起公益诉讼的程序和制度保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个人参与公益执法是美国公益诉讼制度的一大特色。美国的法院具有解决政治问题、社会问题的诉讼职能,《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规则以及制定法对个人进行公益执法的法律授权和程序规定,又为个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美国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公益诉讼案件中律师费用转移制度的设立,以及行政机关对个人进行公益执法提供的援助又为个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2.
高志宏 《政法论丛》2022,(1):127-138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司法实践经历了地方探索、改革试点、全面法治三个阶段,法律体系初步建立,但在受案范围、起诉主体、诉前程序、举证责任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缺漏.优化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应实现三个转向:立法模式实现从包容论向独立论的转变,诉讼类型实现从救济型诉讼向预防型诉讼的转变,规则构建实现从粗陋向细化的转变.通过制定《公益诉...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受制于公私法的划分,而公私法的划分又受制于所调整的利益关系。不仅要加强公法制度与公共利益之间的直接关联性,而且也应当培养公法制度的独立品格。具体事务是纳入公法还是私法加以调整,应当以是否有利于保护公共利益而加以确定。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也应当根据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和自身的独立品质而加以确定。  相似文献   

14.
起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公共行政改革,通过合同外包、行政分权等多种手段,使私人成为某些情况下公共职能的承担者。私人对公共行政的实质性参与,引发了诸多行政法问题,其中最紧迫的挑战在于如何将司法审查拓展至承担公共职能的私人主体,而这取决于司法审查受案标准的确定。美、英两国的司法审查已分别对私人承担公共职能作出了回应,即将"行为标准"纳入司法审查受案标准的判断体系,我国可考虑在现有的"主体标准"之下,扩展引入"公共职能"标准,以回应公共行政主体多元化的改革现实。  相似文献   

15.
谢绍静 《行政与法》2010,(11):90-92
知识产权是一种利益平衡机制,蕴含了公益与私益的协调与平衡。然而,私益与公益之间内在的张力却不断冲破这种和谐的平衡态势,公共利益正遭受着严峻考验。面对知识产权公共利益受损情形,传统的司法保护无法提供有效救济,可行的办法之一是架构起一种全新的诉讼机制——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机制,以达到维护知识产权公共利益之目的。  相似文献   

16.
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识别、原告寻找与审理机关专门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公益诉讼因缺乏有力立法支撑,处于一种司法实践先于立法的混乱局面。从对2007年1012年国内公开报道的30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司法裁判文书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环境公益诉讼无论诉讼目的还是救济方式均不同于传统诉讼,它是在原有诉讼体系上“重生”的一种新型诉讼;为实现维护环境公益的目的,这样一种新型诉讼的原告资格应赋予公民个人、环保团体、环境行政机关及检察机关,并且应由专门审判机关进行审理。  相似文献   

17.
论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胡锦光  王锴 《法学论坛》2005,20(1):10-14
我国宪法上的公共利益是专门针对征收 (征用 )条款而言的。但是 ,从实际的立法看 ,公共利益在普通立法上使用极为广泛 ,并不局限于征收 (征用 )领域。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最特别之处在于其不确定性 ,是典型的不确定法律概念。这种不确定性 ,可以表现在其利益内容的不确定性和受益对象的不确定性两个方面。由于公共利益主张者的缺位以及主张者的不保险性 ,由法律来确认或形成客观的公共利益成为法治社会的普遍做法。要正确界定公共利益这一概念 ,必须厘清公共利益与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集体的利益 ,以及与公共秩序、社会秩序、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等概念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澳大利亚某些立法和司法判例确立了行政公益诉讼原告类型和资格。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要有总检察长、个人和利益团体三类。不同类型的原告有不同的资格条件。  相似文献   

19.
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协调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协调论是指 :行政法通过对行政权力和公民个人权利的合理配置 ,使行政机关和公民的利益在行政权行使过程中都能得到充分反映 ,从而达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状态。这一理论较之平衡论、公共利益本位论、控权论和管理论有较大合理性。为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协调 ,必须完善行政程序 ,尤其是在行政立法环节应对二者有充分的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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