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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各海事法院: 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并登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03年1月8日在上海市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受理海事  相似文献   

2.
_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天津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各海事法院: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并登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于2003年1月8日在上海市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受理海事仲裁案件。为了明确相关案件的管辖分工,加强海事仲裁司法监督工作,方便当事人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  相似文献   

3.
多年来,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紧密契合海事争议当事人的需求,针对一些小额争议及金额不大的中等型争议,先后设计了小额索赔程序及快速低费程序供当事人选择采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相比之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现行的简易程序仍有相应不足,而借鉴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的有益经验以增强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尤其是海事仲裁的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当为明智之举。  相似文献   

4.
《中国海商法年刊》1995,(1):439-45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的《决定》、《通知》、及《批复》,制定本仲裁规则。第二条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过程中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以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促进国内外航运事业和经济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仲裁与法律》2005,(1):131-133
第一条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依法组织设立的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海事、海商、物流、渔业争议的民间性常设仲裁机构。  相似文献   

6.
《中国海商法年刊》2000,(1):439-451
(2 0 0 0年 1 1月 2 2日中国国际商会修订并通过2 0 0 1年 1月 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管 辖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制定本仲裁规则。第二条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原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 ,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 )以仲裁的方式 ,独立、公正地解决产生于远洋、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运输、生产和航行等有关过程中所发生的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海事争议 ,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国内外海商事业和经济贸易的发展。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海事争议案件 :(一 )船舶救助…  相似文献   

7.
高菲 《时代法学》2012,10(6):3-22
贸仲委上海分会、华南分会是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贸促会成立的贸仲委的分会,不是地方政府批准成立的独立的涉外仲裁委员会;与《仲裁法》第10条规定国内新设仲裁委员会必须进行司法登记不同,《仲裁法》第七章确认并规定了中国贸促会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和制定涉外仲裁规则的职权,但并未规定已设立近半个世纪的中国涉外仲裁委员会需要进行新设立司法登记,据此,两分会所进行的司法登记应予撤销或由登记部门撤回;两分会违法宣称为独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的行为因违法自始起无效,不得再受理贸仲委上海分会、华南分会仲裁条款案件,而应由贸仲委秘书局受理以维护当事人仲裁权利的正当行使。  相似文献   

8.
一、因仲裁协议约定的地点不明确而产生的异议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为例,该仲裁委员会设在北京,但在深圳、上海都设有分会。若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却未约定具体的仲裁地点,而此后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9.
临时仲裁作为世界上普遍流行的争议解决机制,尤其是在海事领域,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影响,中国海事仲裁只有机构仲裁.针对中国海事仲裁领域只有机构仲裁的现状,借鉴英国伦敦海事仲裁的先进经验,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为契机,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探索中国现阶段海事仲裁领域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
上海仲裁委员会依法公正、及时地仲裁发生于国际、国内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国际贸易、房地产、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投资、质量、专利、版权、商标、工程项目、海事、海商、运输等方面的经济纠纷。 如果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条款的规范写法是:“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相似文献   

11.
瑕疵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订立的仲裁意思表示明确、真实但内容存在些许缺陷的书面文件。一个仲裁协议是否瑕疵仲裁协议,取决于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法律。我国的仲裁立法对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规定的过于严苛,使许多当事人仲裁意思表示真实的仲裁协议被认定为瑕疵仲裁协议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丧失了仲裁救济途径。我国的仲裁法亟待完善,亟待与国际社会接轨。我国应当以1985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蓝本制定我国的仲裁法律,使我国的仲裁法与各国法律保持一致,我国现在是贸易大国、海运大国,我国应该成为国际贸易争议仲裁中心和国际海事案件仲裁中心,这样才能与我国的贸易大国、海运大国地位相匹配。  相似文献   

12.
中国海事仲裁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虽然历经近60年的发展成绩斐然,但是中国海事仲裁依然没有引入在海事仲裁领域普遍流行的临时仲裁.临时仲裁在中国海事仲裁的缺失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制约.尽管如此,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为代表的中国海事仲裁机构存在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通过对临时仲裁的本质研究,试图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制约下,分析论证通过中国海事仲裁机构的变革以引入临时仲裁的可能性,实现中国海事仲裁模式的创新.  相似文献   

13.
在2005年即将来临之际,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根据章程进行换届工作。四年来,在全体顾问、委员和仲裁员的共同努力下,第十五届委员会已经圆满地完成了该届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计划。我受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仲)主任的委托,向本届委员会议报告第十五届委员会的工作,并对第十六届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湖北省××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船方”)于1992年7月31日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大连××××货运公司(以下简称“租方”)偿付该司所属Q轮由日本细岛至大连的运费、船期损失及因租方违约而造成船方Q轮下一航次的运费损失(并加计利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于1993年10月10日对此作出了终局裁决。现将该案的裁决书摘选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5.
《仲裁与法律》2004,(1):3-4
为了总结两个仲裁委员会2003年的工作,制定仲裁委员会今后发展纲要,确定工作重心,2004年1月6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贸仲”)、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下称“海仲”)在京召开了第十  相似文献   

16.
2000年11月15日至16日,天津海事法院和天津市律师协会共同举办的“WTO与中国海商法律制度研讨会”在天津远洋宾馆拉开帷幕。研讨会邀请了上海海运学院院长和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天津海事法院院长;英国著名的冼基利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国内海商法专业律师作为主讲人,分别就加入WTO对我国进一步开放航运市场的要求和影响及我们的应对措施、提单法的新发展、信用证欺诈的特点及反欺诈的措施、巴拿马船舶登记和管理的法律制度、伦敦仲裁制度的特点和优越性的介绍、航运企业的资产重组与风险规避、中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讲解…  相似文献   

17.
《仲裁与法律》2004,(3):4-5
在第17届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ICCA)国际仲裁大会在北京召开前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主办,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北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海仲”)是唯一能够受理海事仲裁案件的机构。该机构聘任仲裁员遵循的是专业性和兼职性原则。因为提交仲裁的案件都是涉及海商海事法律关系,要迅速、公正地对案件作出裁决,仲裁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海商海事领域的专业知识。所以,严格按照专业性原则来选聘仲裁员是十分必要的。“海仲”的工作人员因具备仲裁员资格而被聘为仲裁员的可以称为专职仲裁员;而在其他部门工作被聘为仲裁员的,为兼职仲裁员。就兼职性而言,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在聘任仲裁员之后,应按不同专业设置仲裁员名…  相似文献   

19.
对2008年中国海事法学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收集整理和归纳,从船舶物权法、海上货物运输法、海事法、海上保险法、海事诉讼与仲裁及其他热点问题等六个方面做简要评述,总结了2008年度中国海事法学学术交流和研究现状,并提出对海事法学未来发展的期望.  相似文献   

20.
《仲裁与法律》2006,(5):10-10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海仲)代表团一行八人应澳大利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邀请,于2007年3月6日在悉尼出席了仲裁合作签字仪式,签字仪式在南威尔士州联邦法院的会议室举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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