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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院可以受理并作出解散公司的处理 ,但必须以公司是否存在《公司法》第 190条规定的三种自愿解散情形为标准 ;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不是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 ,而是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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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4):117-118
公司清算是清理解散公司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等问题的重要程序 ,但我国公司法对此问题规定多有漏失 ,如清算人的任职资格、清算机构的法律地位、特别清算制度等 ,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公司清算制度是公司终止并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作为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股东对这一进程的顺利完成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在公司非破产清算中的民事责任规定缺失,《公司法解释(二)》初步构建了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体系。作为清算义务人之一的股东,在公司解散时起负有组织清算的义务。若股东怠于履行这一义务,则需要承担清算责任、清偿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公司清算制度及其价值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妍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5):79-85
公司解散后的清算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司法实践 ,大量的企业解散后不进行清算 ,甚至不进行注销登记 ,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的清结 ,其结果是既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 ,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有关清算问题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和完善 ,另一方面是由于对清算制度的价值认识不够。本文从清算制度的社会价值入手 ,分析如何完善我国的清算制度。 相似文献
5.
王晓杰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2):77-80
公司的司法解散制度作为小股东的维护权工具和解决公司僵局的最终途径,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还是个新鲜事物,必须从诉讼程序和清算程序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作为一种极端的救济手段,适用上要慎之又慎,可以有两种替代措施:一是股东代表诉讼;二是股份回购请求权. 相似文献
6.
金秀琴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61-63
公司清算义务人制度是公司清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是公司因各种原因解散后,能使公司债务得到清理,公司交易安全进行的重要保证.由于诚信的市场秩序缺失等原因,许多公司存在着违法清算、严重损害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问题,严重侵蚀着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确立完善的清算义务人制度. 相似文献
7.
刘尊梅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2)
公司清算法律制度是公司法制中的一项基本制度。一般情况下,公司清算包括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种。目前,理论界对公司非破产清算的概念、原因、程序、法律责任等的研究比较深入、具体,而对现有公司非破产清算种类的研究相对较薄弱,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也颇多。本文通过对中外公司非破产清算种类的若干理论进行研究,并结合我国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有关规定,试图说明我国公司立法关于公司非破产清算种类规定仍需进一步完善,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8.
合作社非破产解散与清算制度是合作社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理论界却长期只注重合作社入市法律制度的研究而忽视了合作社退市法律规则的构建.因此,比较研究国外合作社非破产解散与清算的立法体例、解散的主要形式与类型、清算人的任命与职权、清算财产的分配,可以为我国合作社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9.
肖新宏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0(4):34-37
公司在注销其法人格之前必须进行清算,以了结公司存续期间的法律关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导致其强制解散,使公司由业务经营转为清算。在公司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其人格依然存续,并以其名义参与诉讼。承认公司清算中法人格符合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财产独立的公司法理论,有利于维护公司、有限公司债权人和股东各自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公司特别清算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如海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4(3):60-63
公司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进行普通清算的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公司负债有超过资产的嫌疑,在法院直接干预和债权人参与下进行的清算。构建我国公司特别清算制度应合理界定特别清算程序的适用对象和开始原因,采用以法院为主导的立法模式,加强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应当从保护股东权益和公司人格维护的平衡之角度理解公司解散诉讼中的诉讼事由;从保护股东利益、防止股东滥用诉讼权利与对其他相关人员利益的保障之角度理解公司解解散诉讼中的当事人适格问题。而决定具体的审理程序和判决形式的因素应当是公司解散诉讼这一特殊的诉讼形式,股东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公司解散诉讼必须采用着重调解的审理方式,公司解散与清算之间的衔接决定了法院应在判决解散的同时指定清算。 相似文献
12.
公司解散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受利益驱动,公司解散过程中存在着恶意处分公司资产、不清算、虚假清算、不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等侵犯被解散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和谐与稳定。这些情形的存在,主要是因为投资主体或者公司实际运营者只追求利益而不负责任、市场行政管理机关不完全履行法定职责、法制体系本身不完善造成的。对此,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求司法救济,请求:清算义务人履行清算义务;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合并或者分立后的公司概括承担民事责任;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但因债权人自身原因造成其债权清算不能或者请求迟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似文献
13.
王军武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21(3):103-107
清算人是以执行清算事务为目的依法选任的个人或组织,是清算中公司行为能力的实施机构,其地位相当于公司解散前的董事会。其在公司解散后负责进行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算,这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在清算人的选任等方面的规定仍存在不足,应完善我国清算人制度。 相似文献
14.
妨害清算罪是公司、企业、清算组的组成人员或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及财务人员在清算期间,故意实施了妨害清算的行为并造成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的利益的后果行为,其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在认定该罪时,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妨害清算罪与几类相似他罪的界限,要注意几类特殊行为的认定。 相似文献
15.
随着新《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我国公司、企业清算制度的法律框架基本形成,对清算人②、清算义务人③等相关主体违法清算或怠于清算的民事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亦逐步完善。然而在刑法规制层面上,则仅有妨害清算罪这一罪名,并且由于其立法之内在缺陷,未能完全反映当前公司、企业清算制度在刑法上的要求。因而有必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从行为方式、时间要素、犯罪主体等构成要件方面入手,完善妨害清算罪立法,以期实现对公司、企业清算制度及债权人利益的全面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16.
被吊照公司清算制度的构建——吊销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与清算制度相结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存在大量的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不清算也不注销,并借此逃废债务的现象。本文分析了这一现状形成的原因,并对构建吊照清算制度提出了自己的思路与措施。 相似文献
17.
吴景明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1,(4):46-50
在我国 ,企业法人因解散原因不同 ,其清算的强制性亦不相同 ,破产清算因属准司法程序 ,其有很大的强制性 ,而普通清算因没有司法机关的介入 ,其任意性突出。这就使同是法人的债权人的权利在不同的清算程序中受到保护的程度明显不同。一些企业法人即借普通清算程序逃避债务 ,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企业法人进入普通清算后其法人资格并未消失 ,债权人在这一阶段仍可通过申请破产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余甬帆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8)
由于股东对清算认识不清或者故意逃避清算,因此导致清算执行这一新类型案件的产生.为了更好处置该类案件,在厘清清算及清算主体、清算人概念的基础上,辨明清算责任与清算赔偿责任的区别,并通过实践中的疑难案例,提出破解该类案件的可行性方法,即在以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以强制执行为辅助,以权利限制为补充的原则指导下,采取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协助执行力量介入、损害赔偿、示范性效应等方式. 相似文献
19.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耿斌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2,17(6):47-49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当其在法院涉讼,则会出现若干难以处理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首先,关于诉讼主体问题,从程序上来讲,它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其次,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民事责任承担问题,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确定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再次,关于清算责任问题,包括从清算主体问题、清算程序问题、清算责任的性质和构成问题、清算责任的例外问题等等. 相似文献
20.
王双悦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4(1):48-51
2006年1月1日修改生效的公司法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设立了诸多新的法律制度,其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为司法解散公司制度,对该制度笔者首先深入剖析了司法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其次,对司法解散公司制度所处的实践困局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对该实践困局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文章对司法解散公司制度进行了综合的评价及分析,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