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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政府与政府问责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理念,政府对人民负责是责任政府的根本要求。然而由于政府本身所具有的利益动机、集体行动的逻辑、政府权力的膨胀等特性,如果没有一套严密的政府责任保障机制,政府是很难主动履行其承担的责任的。因此,建立一套政府责任规范与问责保障机制必然是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同时对政府的问责也是责任政府的核心与实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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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问责是行政问责的重要方式之一,有着坚实的依据和独特价值。人民主权理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公民问责的理论依据,宪法关于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规定是其宪法依据。公民问责的独特价值主要体现在:扩大了行政问责的范围;问责热情高,态度坚决;形成对政府权力的全面监督等。当前必须从加强公民问责文化建设、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公民问责的相关制度与程序等方面入手,促进公民问责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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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责任缺乏明确的界定、政府权力缺乏刚性的约束、对政府官员失责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追惩以及异体问责功能虚置等,是我国政府问责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必须加强政府责任立法,明确政府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给政府权力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人大、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与问责功能,实现异体问责为主和问责主体的多元化,增强政府对社会的回应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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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追问如何构建责任政府时,过去往往从至善的伦理政治角度,对政府和个人都提出过高的期望,而结果往往责任错位、落实不力;倘若换一个视角,从具有主体性公民资格的平等公民应该遵守的底线伦理出发,承认合理自利的利益追求,在一个多元开放的重复博弈的竞争框架里,运用公共理性,采取对话、协商、妥协等手段,达成的重叠共识和深度认同,对于责任的建构和履行,更具有心理基础。这也是以权利来建构责任政府与过去以权力来建构政府责任的重要区别。以权利建构责任政府,权力分散,权责对等;以权力构建政府责任,却往往有权而无责,或有责而无权,责任形同虚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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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了电子政府的内涵及行政问责在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作用。列举了电子政务建设中行政问责机制面临的问题:因行政任务具有弹性而可能存在责任界限模糊的状况;责任绩效考评存在困难,激励机制需要强化;政府组织的权力强化,职权行使与对职权的监督之间出现失衡;固有行政责任机制所陷入的效率困境。探讨了强化行政问责机制的途径:强化组织机构的执行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承担机制;强化电子政务的绩效评估与绩效激励;强化社会问责,增强政府回应性;引入竞争机制,推行政府管理变革;制定有助于完善行政问责机制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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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政府是民主政治时代的产物,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追求的行政目标,也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建立责任政府的宪政基础就意味着政府必须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通过行使公共权力以保障、发展公共利益和公民权利。构建责任政府,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就是建立健全责任政府的宪政基础,即政府应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来确定政府的行政范围。同时,完善司法机关行政问责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责任政府建设。最后还要建立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追究政府宪法责任的相关制度,特别是违宪责任追究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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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政府既是一种人民主权的政治理念,也是一种对政府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更是一种有明确的社会实体对政府的政策过程进行问责的状态。宪政支持、问责制度、权力分立制衡与法治约束是责任政府建构的政治基础,而社会领域的适当分离则是责任政府建构的社会基础。领域分离一方面分担了部分政府职能与责任,另一方面又增加了其领域划分与守护方面的职能与责任。通过推动政经、政社、政事和政治与行政领域的适当分离有助于我国建立起真正的责任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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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设》2007,(10):54-54
薛瑞汉近期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撰文认为,行政问责制,又称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通过一定的程序,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的情况,必须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追究制度。目前,行政问责制在我国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才刚刚起步。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权责不清。行政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的政治基础,就是对每一个行政人员的权力与责任要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拥有清晰的责、权、利,合理地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2.问责范围太小。从一般意义上说,问责的关键在于,只有平时认真负责,才会减少事故的发生。问责的意义在于防患于未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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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问责:人大怎能集体失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问责是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及其后果都必须和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是强化和明确政府责任,改进政府管理的一种有效的制度,是监督政府的重要方面。2003年的SARS危机给我们带来了“政府问责”风暴,孟学农、张文康等一批政府官员因为重大责任事故、行政不作为和恶性违法事件受到问责处理,大连、重庆、长沙等地也相继实行了“政府问责”制度。“政府问责”风暴的兴起推动了责任政府的建设。但是,稍加观察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SARS风波、密云事故还是吉林大火、嘉禾拆迁,作为代表人民直接监督政府的国家权力机关和政府问责的真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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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 《中国社会发展战略》2009,(3):31-35
自2003年“非典”危机之后,行政问责制、责任政府等概念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领导人的讲话和政府文件中,尤其是2008年掀起一场席卷全国的问责风暴,国内一些媒体把2008年称为中国政治领域的“行政问责年”。“行政权的行使与其公益目的的相偏离的现象是无法避免的”,权力和责任是一对孪生姊妹,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这是现代政府执政的理念。行政问责正是对这一理念的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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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无缝隙性"的意蕴大致可以用透明的、灵活的、完整的、弹性的、连贯的等词语来表达。无缝隙组织应以低成本、高效率、面对面、全方位的服务为特征,以满足公民的个性化公共需求。行政权力作为公共权力,必须受到内部、外部各方面无缝隙的监督和问责,才可能实现公平、公正地行使。无缝隙性的政府问责要求问责主客体之间不能存在太多繁文缛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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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勇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2):75-77
行政问责是一个制度体系,是多项制度的集合体,其运行过程中的启动、推进、实现、纠错阶段分别对应着政府责任监督制度、政府责任评估制度、政府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问责救济制度。我们应当对这些制度进行完善,使其相互配合、有序运转、形成合力,使行政问责更加有力、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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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的政治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6)
对危机事件进行管理,以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保卫国家安全,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治责任是政府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中的首要责任,履行政治责任是政府合法性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树立政府权威的必然要求.在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处理中,政府有控制危机蔓延、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责任.同时对于危机造成的后果也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