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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福鼎市二○○七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鼎政地[2007]4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福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0.4293公顷(其中耕地18.72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福鼎市龙安管委会涵头村水田4.7963公顷,玉岐村水田4.1712公顷,山前街道  相似文献   

2.
正闽政文〔2018〕166号福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福鼎市滨海大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鼎政地〔201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面积0.0525公顷。核定将福鼎市境内农用地21.6264公顷(其中耕地14.7851公顷)、未利用地2.03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福鼎市白琳镇翁江村水田3.9075公顷、旱地2.4752公顷、园地1.6372公顷、林地0.0329公顷、其他农用地0.581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12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209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629公顷,点头镇江美村水田4.3452公  相似文献   

3.
正闽政文[2019]243号石狮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石狮市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狮政用地[2019]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1.0502公顷。核定将石狮市境内农用地28.753公顷(其中耕地19.1155公顷)、未利用地0.47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石狮市蚶江镇莲塘村水田0.075公顷、水浇地  相似文献   

4.
闽政文[2008]167号福鼎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对2003年度第五批次批准的村镇建设用地给予调整位置的请示》(鼎政地[2007]2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鉴于规划调整,同意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鼎市2003年度第五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拨)用的批复》(闽政文[2003]190号)批准的福鼎市2003年度第五批次村镇建  相似文献   

5.
正闽政文[2019]34号石狮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石狮市共富路(石锦路至石狮大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狮政用地[2018]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石狮市境内农用地16.4504公顷(其中耕地6.7848公顷)、未利用地2.99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石狮市蚶江镇莲塘村园地0.105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4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74公顷、未利用土地0.0245公顷,鸿山镇郭厝村水浇地0.3444公顷、旱地0.0312公顷、林  相似文献   

6.
正闽政文[2018]332号仙游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木兰溪防洪工程盖尾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仙政土[2017]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5.6679公顷。核定将仙游县境内农用地39.9167公顷(其中耕地31.141公顷)、未利用地9.23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仙游县榜头镇上昆社区水田3.8617公顷、其  相似文献   

7.
正闽政文[2018]229号仙游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仙游县枫秀路(西段)—A段、C段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仙政土[2017]7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核减项目用地面积0.1334公顷。核定将仙游县境内农用地21.8218公顷(其中耕地20.5864公顷)、未利用地0.05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仙游县枫亭镇铺头社区水田1.7908公顷、园地0.1251公顷、其他农用地0.133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148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173公顷,  相似文献   

8.
正闽政文[2017]421号漳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国省干线联六线漳平市芦芝至和平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漳政地[2017]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漳平市境内农用地45.888公顷(其中耕地10.6978公顷)、未利用地3.304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漳平市菁城街道菁东经济联合社水田2.5594公顷、林地0.0185公顷、其他农用  相似文献   

9.
正闽政文[2019]114号福清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福清市东华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融政综[2019]1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64.2639公顷(其中耕地19.5095公顷)、未利用地0.57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港头镇西芦村水田2.2926公顷、其他农用地1.2733公顷,义庄村  相似文献   

10.
正闽政文[2018]333号福清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228国道福清东阁农场至三山沁前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融政综[2018]3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28.3104公顷(其中耕地17.8517公顷)、未利用地2.877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港头镇东光村旱地6.2327公顷、林地0.7012公顷、其他农用地2.1959公  相似文献   

11.
正闽政文[2018]4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厦府[2017]1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厦门市境内农用地37.1702公顷(其中耕地26.906公顷)、未利用地0.93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翔安区新店镇蔡厝社区水浇地7.5244公顷、林地0.751公顷、其他农用地1.044  相似文献   

12.
正闽政文[2018]7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你市上报的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用地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厦门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783号),现具体批复如下:一、同意厦门市同安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45.9776公顷(其中耕地41.0101公顷)、未利用地9.92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6.8518公顷;将国有未利用地7.64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13.
正闽政文[2018]345号东山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东山县红旗水库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东政综[2018]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东山县境内农用地34.2552公顷(其中耕地7.446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东山县西埔镇坑北村园地0.0415公顷,坑内村水田0.0741公顷、旱地7.3722公顷、园地21.8218公顷、  相似文献   

14.
正闽政文[2020]44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S318(联十四线)漳州芗城区过境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漳政[2019]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芗城区境内农用地60.8977公顷(其中耕地21.667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芗城区石亭镇南山村水浇地0.003公顷、旱地2.8575公顷、园地1.8337公顷、其他农用地1.6153公顷,秋坑村旱地0.8562公顷、园地2.6882公顷、其他农用地0.636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9964  相似文献   

15.
正闽政文[2017]51号尤溪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尤溪县洋中镇至横五线(汤川赤墓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尤政文[2016]18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尤溪县境内农用地38.643公顷(其中耕地2.7011公顷)、未利用地1.07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尤溪县汤川乡经营林场林地7.35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7公顷、其他土地  相似文献   

16.
正闽政文[2020]23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联六线园坑村至泰浦路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漳政[2020]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漳州市芗城区境内农用地26.3925公顷(其中耕地14.991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芗城区浦南镇光坪村水田0.8176公顷、水浇地1.8830公顷、旱地0.7145公顷、园地0.0021公顷、  相似文献   

17.
正闽政文[2018]194号武平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省干线纵八线武平县神树岗至下陈屋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武政文[2018]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武平县境内农用地23.8656公顷(其中耕地13.9739公顷)、未利用地0.24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武平县城厢镇东云村水田6.685公顷、旱地0.5295公顷、园地0.1115公顷、林  相似文献   

18.
正闽政文[2019]24号建瓯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建瓯市水源乡至衢宁铁路建瓯东站通站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瓯政[2018]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建瓯市境内农用地36.5913公顷(其中耕地9.853公顷)、未利用地0.487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建瓯市水源乡钱团村水田4.2092公顷、旱地0.1096公顷、园地3.1173公顷、林  相似文献   

19.
正闽政文[2018]71号永泰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樟政地[2018]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永泰县境内农用地200.0712公顷(其中耕地57.2862公顷)、未利用地10.36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永泰县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具体手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三、具体土地征收、供地等事宜,待国务院批准永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用地后严格依法依  相似文献   

20.
正闽政文[2020]213号顺昌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申请顺昌县张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顺政综[2020]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顺昌县境内农用地55.5720公顷(其中耕地25.0624公顷)、未利用地9.40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顺昌县郑坊镇上坊村水田24.0211公顷、旱地1.0413公顷、园地3.7355公顷、林地21.5334公顷、其他农用地5.176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771公顷、其他土地0.6404公顷、未利用土地4.1868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2.2121公顷;使用国有林地0.064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175公顷、其他土地4.5739公顷。合计征收(使用)土地68.8677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顺昌县张源水库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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