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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某县 2 0 0 2年 11月就全面完成了乡镇换届的代表选举工作 ,按规定应于 2 0 0 3年元月前全部召开完人代会 ,但该县部分乡镇却以某某原因为由至今仍未召开人代会。笔者认为 ,这种现象极不正常 ,乡镇人代会不宜推迟召开。一、推迟召开人代会与法律相抵触。我国《地方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 ,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 ,由上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上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根据这一规定 ,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应在代表选出后的两个月内立即召开第一次…  相似文献   

2.
地方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每届第一次会议,应在本届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每届人大第一次会议能及时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这里对"代表选举完成"时间的理解,直接关系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时间的确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应如何  相似文献   

3.
1995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全国各地相继进行了乡、镇换届选举,乡、镇不再设立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副主席,而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因此不少同志对大会闭会后,人大主席团是否存在和履行什么职责认识不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人大主席团是存在的。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  相似文献   

4.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按照法律规定,县市每年召开两次,乡镇每三个月召开一次。自第二届县、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以来,我省大部份地区都执行了这一规定,但是,也有部份地区没有按照规定执行。今年上半年,吉水、永新两县没有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萍乡、吉安、上饶、崇义等县有部份乡镇也没有召开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仅仅举行了一次会议。这对执行国家法律是很不严肃的。目前除萍乡等  相似文献   

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五六年五月十二日第四十次会议根据一九五五年三月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问题的决定第二项的规定,讨论了一九五六年直辖市和县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问题,决定: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一九五六年的选举,在七月至十二月间进行,基层选举一律十一月底以前完成。  相似文献   

6.
代表议案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个人、机关、团体,在法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提出。上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其代表职务已终止。因此,上届人大常委会无权提出议案。地方组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从每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地方  相似文献   

7.
《人大研究》2013,(5):40-41
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都规定:人大代表的任期,从每届本级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新一届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要召开新一届人代会。如果新当选的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在新一届人代会没召开之前"犯事",有关国家机关需要对其采取限制人  相似文献   

8.
根据湖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全省县乡两级人大将于2006年12月31日前进行换届选举,选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在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分别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了指导各地做好这次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宣传报道工作,本刊特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编印的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新闻报道参考资料予以选登。  相似文献   

9.
现行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就是明确地告诉我们,当代表是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先决条件,失去了代表资格,也就必然失去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同时,根据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每届常委会“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但根据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代表的任期是“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众所周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只是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几天后,才选举产生。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新…  相似文献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相似文献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6次会议的决议以及国务院关于1958年选举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当前具体情况,对今年全省选举工作作如下指示:(一)1958年的选举是从基层到中央的全国性的选举。其任务是:选举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地方各级人民  相似文献   

12.
《人大建设》2012,(3):7-7
截至目前,河南省多数县(市、区)已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按照法律规定,新一届代表选出后要在两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许安标发表的《召开好换届后的第一次人大会议》一文,从法律上分析了换届后的第一次人大会议的有关问题。现摘编如下,供各地参考。  相似文献   

13.
<正>(2023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台湾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的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各项职权中有一个选举权或者任命权,而任命权,具体地讲还包括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三个概念。为了及时准确地做好有关依法选举或者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或者任命事项顺利进行,搞清楚地方人大工作中的选举与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区别是十分必要的。一、主体不同。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选举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这一法律行为的主体则是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所以,选举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  相似文献   

15.
1995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在设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明确其职责等许多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规范,给乡镇人大带来了勃勃生机。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发展,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臻完善,对地方组织法的适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几个问题,地方组织法只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作了明确规定,而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则没有规定或者规定得不明确,执行中不好操作,对此,很有必要进行研究和探讨。一、关于举行预备会议问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是否举行预备会议,这是目前没有引起理论研究重视而在实践中又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地方组织法第13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这里对县级以上规定得非常具体明确。然而,县级以下是否举行预备会议?地方组织法没有规定。地方组织法第15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这里虽然规定了要选举主席团,但究竟是在预备会议还是在正式会议上选举主席团?规定得不具体。  相似文献   

16.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17.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公布施行。  相似文献   

18.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是法律规定的代表必须履行的职责。地方组织法第32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和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宣传法律和政策,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并且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法第25条规定:  相似文献   

19.
中南行政委员会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一、我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从七月十一日开幕,历时十二天(其中休息两天),已于七月二十二日胜利闭幕了。这次会议,是遵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遵照中央选举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对于召开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几个问题的决定,在全省基层选举业已全部胜利结束,全省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已经胜利召开的基础上召开的。出席这次大会的四○四名代表(因病因事请假十一人),都是遵照选举法的规定,经过省级及各县、市中共党委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  相似文献   

20.
正(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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