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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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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 &A     
正编辑同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执纪实践中,给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开除处分应如何履行处分程序?读者:安徽小汪小汪同志: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其中,监察机关应依照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任免机关应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章"处分的权限"和第五章"处分的程序"办理。如被依法判处刑罚  相似文献   

2.
董芳  赵煜 《中国监察》2012,(8):51-52
监察机关在查处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问题时,由于各类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产生情况比较复杂,在给予其处分时应履行的程序也比较复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不完全一致,给实践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根据有关规定,现对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程序问题研究如下:  相似文献   

3.
处分的实施主体《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根据这一规定,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实施主体是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相似文献   

4.
《中国监察》2009,(12):59-59
编辑同志: 行政机关公务员钱某于2008年5月因违纪受到警告处分。同年6月,钱某在处分期内又发生了新的违纪行为,对此是将刚作出的处分决定撤销,再将前后两次违纪合并处理重新作出处分决定,还是仅针对新的违纪行为另外进行处分?处分期限应如何把握?  相似文献   

5.
编辑同志:我局一名国家公务员因违纪受到行政处分。请问在将行政处分决定送达给受处分人本人的同时,还应将行政处分决定送达哪些单位?广东孙明孙明同志:行政处分决定送达的目的,是为了使受送达人以送达的法律文件为根据,实现法律文件规定的法律后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为主管行政机关,其给予所属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除应当送达本人以外,无需再送达其他单位。因为作出行政处分的主管行政机关同时也是执行机关。但要将决定的内容报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抄送对被处分人具有干部管辖权的党的组织部门。所以你们无需再将行政处分决定…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受到行政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相似文献   

7.
董芳 《中国监察》2014,(5):49-50
正《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按照管理权限决定。因规定过于概括,实践中对管理权限也即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权限不太容易把握。(一)乡镇政府有无对其所属公务员的处分权限。我们认为,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法律没有赋予乡镇政府可以行使任免和奖惩公务员的职权;且从原人事部《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第二章关于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的规定看,乡镇政府没有对其所属公务员的任免权限,故乡镇政府一般也不应对其所属  相似文献   

8.
14.对公务员进行处分的法定要求和标准是什么?答:《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这就是对公务员处分的法定要求和标准。一、事实清楚。事实清楚是正确进行公务员处分的前提和基础。事实清楚要求在查处违纪案件时.必须对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无以及行为的时间、  相似文献   

9.
2000年 12月 20日,监察部对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办理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问题的请示》作了答复,现将全文转发如下:   一、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公务员因违纪需要撤销职务时,有两个必经程序:一是由人大常委会依据职权做出撤销职务的决定;二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做出撤职处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精神,人大常委会决定撤销其任命的国家公务员的职务,不是行政处分,而是人大常委会任免权的行使,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惩戒权的行使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因此,…  相似文献   

10.
有问有答     
《中国监察》2012,(10):52
编辑同志: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后,是否一定要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开除公职?读者:小胡小胡同志: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516号令)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废止,监察机关查处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违纪案件缺少了统一的实体处分依据。为解决此问题,2008年5月9日,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中由行政机关任  相似文献   

11.
王益沉浮     
王益案一周年 2009年2月4日前,新华社发布消息,中央纪委、监察部对证监会原副主席、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进行了立案检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监察部审议并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对王益实施"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似文献   

12.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上述规定明确了对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实行解除处分的制度。关于解除处分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相似文献   

13.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进步与不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使我国的行政纪律惩戒规范变得更加完整和系统化。在内容上突出了从严治纪;在程序上对行政处分作了详细的规定,这必将推进行政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疏漏之处主要有:没有规定国家对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时效;没有明确是否适用于行政机关内的聘任制公务员;行政机关以外的公务员处分工作是否参照其执行也未予明确。  相似文献   

14.
《中国监察》2009,(12):59-59
编辑同志: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前,根据有关政纪法律法规的精神,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可以不开除。由于《条例》第17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那么,对于《条例》颁布实施前即2007年6月1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监察机关现在进行处理时,能否按以前的有关规定不给予其开除处分?  相似文献   

15.
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省市监察机关就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关不服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能否向上一级监察机关提出复核申请的问题向监察部进行请示或提出询问。现将监察部监法复[2000]3号《关于对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主管行政机 关不服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能否提出复核申请问题的答复》刊出,以作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  相似文献   

16.
虽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已经成为现实,但是此前劳动教养所规制的部分违法行为,仍然需要通过矫治处分进行处理。鉴于劳动教养制度因程序正义缺失被频频滥用的惨痛前车之鉴,矫治处分的适用程序,虽然属于行政性质,也应该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本文建议采纳行政前置、司法审查的混合程序。即,矫治处分的适用机关与决定机关应该分离,赋予被处分人聘请律师、申辩等权利,体现司法化的特征,以保证矫治处分适用的必要性与相当性;限制与剥夺人身自由的矫治处分,由决定机关审查后.应该移交至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作最后决定。  相似文献   

17.
不服处分的申诉,是指行政机关公务员不服所受到的处分决定,依法申请法定受理机关予以重新处理的活动。申诉的途径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提出申诉的途径有以下四种: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18.
王强   《中国监察》2010,(13):59-59
编辑同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纪处分加重处分的定义和情节进行了明确规定。据我们所了解,目前在有些规范性文件中,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受行政处分的具体行为,也分别规定了加重条款,例如,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6]82号)规定:“国家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相似文献   

19.
监察顾问     
编辑同志:监察机关是否有权撤销违纪人员的劳动模范称号?湖北省荆门市监察局湖北省荆门市监察局:根据《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检查和调查结果,可以做出监察决定,对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没有规定监察机关对违纪人员进行其他处理的权力。对违纪人员原有的荣誉称号,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取消或剥夺,监察机关不宜直接作出决定,如确有必要,可以建议原授予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取消或剥夺违纪人员的荣誉称号。编辑同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施…  相似文献   

20.
正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印发《关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参照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中纪发[2013]4号),明确规定:"在国家有关公务员处分的统一规定出台之前,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各自机关实际,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执行。"由此可见,给予政协领导成员中的公务员政纪处分是有程序性、保障性规定的。但在实践中,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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