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有效预防人工智能给社会带来的风险,将之纳入刑法调整的对象是必要的。因此,应将谁作为调整对象就成为必须予以回答的问题。有的观点从法人刑事责任、人工智能的道义性等角度出发,主张将人工智能及其载体作为刑事责任的主体。但是,人工智能是以运算逻辑与数据为核心的计算机程序,不具有道义性,与由具备道义选择能力的个人组成的法人也存在本质区别,而且将人工智能或者其载体作为刑事责任主体不但可能导致人工智能行为的滥用,而且会使现有刑罚体系失效。为充分发挥刑罚的预防功能,有效预防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风险,立法机关应将研发者、生产者以及使用者规定为刑事责任主体,并通过采纳严格责任、明确义务边界等立法措施,避免对技术进步造成障碍。 相似文献
2.
自1987年通过《海关法》规定法人刑事责任以来,立法机关从未停顿过扩大法人犯罪范围的步伐。在1997年之后通过的一部特别刑法与八个刑法修正案之中,有近半的条文规定了新的法人犯罪。但事实表明,日趋严格的刑事立法在预防法人犯罪方面并没有发挥预期的作用,与死刑立法相似,徒具象征意义与符号意义。对当前法人犯罪立法的政治解读表明,对处于强势地位的法人,尤其是国有企业而言,受到刑罚制裁的概率很小,而且犯罪成本很低。但是,法人犯罪立法的扩大,能够将公众注意力从制度本身转移至孤立的事件乃至个人,能够为选择性执法提供更多的机会,并减少法人乃至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 相似文献
3.
虽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已经成为现实,但是此前劳动教养所规制的部分违法行为,仍然需要通过矫治处分进行处理。鉴于劳动教养制度因程序正义缺失被频频滥用的惨痛前车之鉴,矫治处分的适用程序,虽然属于行政性质,也应该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本文建议采纳行政前置、司法审查的混合程序。即,矫治处分的适用机关与决定机关应该分离,赋予被处分人聘请律师、申辩等权利,体现司法化的特征,以保证矫治处分适用的必要性与相当性;限制与剥夺人身自由的矫治处分,由决定机关审查后.应该移交至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作最后决定。 相似文献
4.
首先回顾英国{2007年企业过失致人死亡罪法》的出台过程与背景,分析该法的政策意义,并指出有效控制与处罚企业违法行为的政策目的是这一法案得以通过的重要原因。之后,在上述论断的基础上,介绍了英美国家企业刑事责任论近年的发展情况,并分析其中从个人到组织、从主观到客观的发展趋势。最后,提出在企业犯罪频发的现阶段,为了更好地发挥刑罚的预防功能,我国也需要对目前的单位刑事责任论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5.
激情犯的基础理论与立法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虽然尚未进入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但对于社会公众而言,激情犯早已不是陌生的话语.以激情犯为由要求对具体案件中的被告人从宽处罚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也屡见不鲜.但是激情犯所实施的都是严重侵害他人生命权或健康权的犯罪,欲将之用作对被告人从宽处罚的情节,必须遵循罪刑法定原则,通过立法对之进行严格的限定,否则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首先参考国外刑事立法,介绍了激情犯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及处罚原则.此后,从情节适用的确定性与刑罚裁量的统一性两方面论述了对激情犯进行立法必要性,并立足于理论现行立法剖析了立法的可行性.最后,就激情犯的立法模式、认定标准、激情诱因及处罚原则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6.
7.
8.
刑事合规的核心是能够有效实施的合规计划。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估的制度构成应涉及评估主体、评估对象与评估讨论等几方面。评估主体应具备专业背景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因此目前第三方组织作为评估主体的思路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在构成方式、人员性质等方面仍值得商榷。合规计划有效性的评估对象应包括合规计划本身及其实施情况。在评估涉案企业的具体合规计划时,应根据合规计划是制定、实施于犯罪之前还是之后,对评估标准略作区分,并遵循坚持动态评估、强调内部评估、尊重常识判断与关注个案报告的原则。评估结论目前是检察机关在起诉阶段作出是否起诉等决定的重要参考。如果未来全面建立起企业合规制度,评估结论还应是审判机关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建议司法机关将其明确为鉴定意见。 相似文献
9.
周振杰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4)
在法人刑事责任领域,采纳二元模式已经成为世界立法的潮流。二元模式的核心要素是合规计划。有效实施的合规计划不但可以成为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而且可以成为从宽量刑情节和缓起诉的参考要素。英国的SG案和意大利的Impregilo案表明,具体判断合规计划有效性的标准可以分为犯罪行为之前与之后两类,核心要素包括风险、透明、举报与合作。从中国面临的主客观形势出发,中国立法机关可采纳法人刑事责任二元模式,积极改革立法,纳入合规计划的概念。 相似文献
10.
企业适法计划与企业犯罪预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犯罪原因的多元性特征意味着,有效地预防企业犯罪,必须注重企业本身的自觉与努力,这构成了企业适法计划存在的理论基础。企业适法计划发展的历史表明,其正得到政策决策者越来越大的重视,在许多国家已经成为了法定的辩护理由或者判断企业刑事责任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虽然在理论界对于企业适法计划存在着否定性的意见,但是针对不同犯罪人与不同犯罪的具体分析,企业适法计划对于预防企业犯罪是有着积极的预防作用的,尤其是在企业过失犯罪与企业中下层人员实施犯罪的场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