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被媒体称之为1997年文化界第一大案的陈明远被诉侵犯郭沫若著作权一案,1997年1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陈明远败诉。1月20日,陈明远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6月17日陈明远又提出原判可以接受,撤回上诉,6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准许陈明远撤回上诉,各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当时有十几家媒体对此案的了结,做了详略不同的报道。陈明远对一审判决,虽然有过不服、上诉、撤回上诉、接受一审判决这 相似文献
2.
3.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保护田文华的上诉权利其实也是在保护我们每个人的权利. 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上诉了.来自媒体的报道称,耳顺之年的前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于2月1日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不构成指控所涉罪名. 相似文献
4.
5.
《新疆人大(汉文)》2005,(12)
本人出差在外,判决能否生效 编辑同志: 我与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后,委托律师孙某 代理诉讼。一审判决后,法院让律师去拿判决书。 律师孙某拿到判决书时,我正在外地出差,律师未 及时与我联系。等我回来后,已经是20天以后了。 我对一审结果很不满意,无奈已过了上诉期。这份 判决能生效吗? 相似文献
6.
7.
据报道,重庆市开县3名农民12007年在上海蒙冤被处劳教,后经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撤销了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重庆市开县法院就3名民工提起国家赔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3名民工赔偿金5万余元,赔偿金目前已经兑现。 相似文献
8.
1999年4月2日,一旅客在郑州火车站高架候车室因花费3角钱入厕费而引发的诉讼案,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葛锐败诉。原告上诉后,郑州市中毁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14日对此案开庭进行审理,并于8月16日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原告诉讼理由成立。这是中国铁路史上标的最微的讼案。标的虽然极小,但它的社会意义却远远超过了案件本身。为此,引起全国多家报刊的关注,本刊也于1999年第7期以《三角钱入厕费引出的诉讼》为题进行了报道。今天,本刊发表记者江宁所写的《葛锐三角钱入厕诉讼引发的思考》一文,意在就此案所延伸的诉讼意义的一个方面作出启示: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更应注意规范自己的企业行为。 相似文献
9.
10.
历来,经过了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之后的民商案件,总有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这样,当事人不是认为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就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运用证据错误,或者程序错误等。于是,这些当事人便通过申请再审的程序,或者申诉的途径,启动法院对案件的重新审理,以期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 相似文献
11.
今年11月2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报道了一位退休检察官自我举报的案例。8年前,检察官孟宪君在领导干预下,将一起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一致认为无罪的案件提起公诉,并在一审判决无罪后提出抗诉,致使被告人被改判有罪。去年,饱受良心折磨的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以求纠正案件。该事件发人深思。长期以来,本应依法独立行使的司法权时常受到各种"隐形之手"的干扰甚至挟制。 相似文献
12.
13.
【案情】2003年8月3日,韦闵从其堂弟韦施斐处借了3万元做生意,约定还款时间是2005年12月31日。但还款时间到后,韦闵没有钱还给韦施斐,韦施斐也一直没有问过这事。2008年8月15日,韦施斐起诉后,韦闵既没有答辩,也没有到庭参加庭审。一审法院基于彼此清楚的借款事实,于2008年9月26日缺席判决韦闵偿还借款3万元给韦施斐。韦阂认为法院判决错误,因为韦施斐在超过诉讼时效后才起诉,已经丧失胜诉权,法院却判决韦施斐胜诉,是违法裁判。 相似文献
14.
15.
16.
关于"醉驾入刑",北京判了两个案子。因为这两个判例都是在"释法"之后宣判的,所以格外令人瞩目。据媒体报道:2011年5月17日,东城区法院对"醉驾入刑"后北京查获的首位醉驾司机李俊杰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俊杰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日,东城区法院对高晓松醉驾案作出一审判决,高晓松醉酒驾驶机动车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6个月拘役,罚款4000元。 相似文献
17.
合法债权转让他人后,债务人拒绝履行被起诉。2012年12月5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杨文井于判决生效后20日内向原告易一萍偿还借款3万元。杨文井与第三人吴耀发以介绍工程项目来往相熟。2010年8月10日,杨文井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吴耀发借款3万元,吴耀发当天给了杨文井3万元现金后,杨文井当即出具了借 相似文献
18.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审是判的前提,判是审的归宿,两者不可分割。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实行开庭审理,由合议庭进行评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作出判决。但是,现在有的法院对重大案件和疑难案件,为了稳妥起见,往往先请示上级法院,待上级法院正式批复或有一个倾向性意见以后,再按上级法院的意图审判。这种"先定后审"或"上定下判"的做法是错误的。1.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级原则。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是从第一审开始的,它是一个独立的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进行实体上的审理,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上诉,该判决即可生效。不论哪一级法院,只要是作为第一审对案件进行审判的,就必须严格遵守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对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裁定进行再审的程序,在刑事诉讼中是又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它不能提前介入一审,更不能包办一审程序的审判活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先定后审"和"上定下判"实际上是二审法院超越法律规定权限提前介入了一审,在二审审判活动尚未开始的情况下干涉和影响了一审的实体判决。 相似文献
19.
据《中国青年报》1月4日报道,一份乡党委文件导致合法协议流产。近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这起承包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政府单方面提前撕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