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随着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经济合作的加强,经济纠纷也不断增多,而仲裁日渐成为解决内地与港澳经贸争议的一种主要手段。在"一国两制"政策之下,内地和港、澳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域,三者之间必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在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方面也是如此。文章比较了回归前后有关内地与港澳间的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方面的现状和法律规范,着重分析了如今内地与港澳地区间达成的有关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的区际司法协助法律文件。  相似文献   

2.
我国内地与港澳之间进行环境保护合作具有深刻的国际和国内背景,CEPA协议的深入实施为三地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契机,同时也显露出三地在环境保护合作过程中于服务贸易、货物贸易及合作投资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从处理好自由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以环境保护科技产业合作带动三地环境保护合作、注重环境保护合作实现方式上与CEPA的良性结合等方面推动内地的环境保护和完善CEPA下内地与港澳的环境保护合作的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从社会法学角度出发,环境友好型社会框架下的环境法律,是一个旨在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法律范畴,并且是一个"活的"法律体系。不论法律中关于环境保护的内容如何复杂、形式如何多样,只要具有维护环境和谐秩序、确认环境权利和环境保护义务、促进环境合作、保证环境保护合法性和树立环境伦理道德标准等法律功能,该法律便是旨在保护环境的环境法律。  相似文献   

4.
周军 《电子知识产权》2009,(9):41-45,87
CEPA的签署极大地推动了内地与港澳地区在货物、服务和投资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随着CEPA的深入推进,不可避免地引起内地与港澳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冲突问题.为此,认识内地和港澳地区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表现和成因,探索和提出新的有效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将十分有利于内地和港澳地区的经济交往和发展以及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合作.  相似文献   

5.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一国两制背景下,公共秩序保留对内地与港澳地区相互认可与执行民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密切内地与港澳经贸关系发展,促进司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重点阐述公共秩序保留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如何适用该制度。  相似文献   

6.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作为国际私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一国两制背景下,公共秩序保留对内地与港澳地区相互认可与执行民商事判决和仲裁裁决,密切内地与港澳经贸关系发展,促进司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重点阐述公共秩序保留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的法律地位,存在必要性以及如何适用该制度。  相似文献   

7.
2003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签订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其中,对开放内地法律服务市场作了规定,为大陆与香港律师界之间的进一步合作、共同发展奠定了法律政策基础。紧接着,11月30日,司法部陆续发布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对内地和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  相似文献   

8.
剖析中国内地与港澳地区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现状、优缺点和制度之异同.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应予协调三地制度.协调思路与架构设计是:建立一个沟通与协作的机构;依次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制订实体内容标准法、建立复式保护体系、制定统一的商标法律制度等阶段,最终实现根本解决.  相似文献   

9.
邓欣 《法制与社会》2012,(15):282-283
随着中国与中亚各国之间近年来经贸关系的合作与深入,经济领域的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极有可能成为制约中国与中亚各国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催跨区域合作中寻求共同的环境保护”成为破解这一困境的有效途径,区域内的中国度中亚各国基于各自的利益,通过合作博弈,设计相关环境治理法律机制,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本文从分析中国与中亚各国环境保护合作的现实意义入手,探讨在中国与中亚各国之间构建“区域坏境合作治理”的环境保护法律理论框架,展开对环境治理博弈和环境保护法律机制设计的理论分析,旨在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中亚各国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合作的可能性及必然性提供对策和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0.
《商务与法律》2004,(5):47-48
我国司法部于2004年12月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在京就内地与香港法律服务合作签署《会议纪要》。据悉,此次司法部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会谈的主要内容是:双方共同致力于落实《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法律服务的措施,积极理顺两地法律服务领域合作事宜,努力为香港律师在内地提供法律眼务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并支持内地律师到香港开展法律服务:  相似文献   

11.
对环境保护不力和资源的非可持续利用显然是云南省兰坪地区乃至中国农村贫困落后的根本因素,有效的保护地方管理体系能够帮助缓解贫困,直接和间接地促进当地的发展。本文以兰坪县矿产水电资源开发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分析讨论如何运用环境法律原则与经济手段保护贫困地区资源与环境,解决法律制度不健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法律制度之间的平衡点。  相似文献   

12.
我国内地与港澳的区际司法协助与机制构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马进保 《河北法学》2008,26(3):132-137
我国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是由《基本法》设定,并具有自身特殊规律的一种法律合作形式。它以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和独立司法权为基础,通过各主体之间的平等协商来具体实施。因三地的法律制度差异较大,又缺乏上位法和上位司法权协调机制,在具体合作和制度建设中遇到不少难题,亟待更新观念,从理论与实务两个层面进行突破。各法域应在"一国两制"方针的指导下,按照相互尊重、主动合作、注重程序、效率优先的原则构建合作机制和开展司法协助,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13.
谢艺 《法制与社会》2012,(27):127-129
随着内地和港澳地区经济交往的不断发展,内地涉港澳地区的民商事案件也逐渐增多,内地和港澳地区的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已经变成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下,维护港澳地区的司法独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条件.现阶段,可以由最高法院代表全国各地区法院,与港澳地区签订司法协议,确立先诉法院受理、不方便法院、当事人意思自治等原则,以解决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14.
港澳地区的少年司法制度起步早,体系较完善,且港澳地区毗邻内地,地理环境、文化基础和价值取向等方面都与内地相似,其少年司法制度对完善我国的少年审判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了深入学习了解港澳地区的少年司法制度,促进广东省的少年审判工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赴港澳地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参观访问了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惩教署励敬教导所、  相似文献   

15.
CEPA协议的有效落实大力地推进了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发展,为香港有效地开拓内地市场提供了政策性的支持.其中关于法律服务的规定更是为两地的法律服务业的合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但随着双方在法律服务中合作发展的深度和广度的加深,逐渐暴露出CEPA中关于法律服务的规定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成为了双方法律服务业进一步合作发展的绊脚石.因此,对当前香港和内地两地法律服务业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今后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内地与港澳地区的经贸往来日益频繁,内地与香港或澳门之间的涉港澳民商事案件逐渐增多,涉港澳民商事审判的任务也日益繁重。一方面,涉港澳民商事审判与涉外民商事审判相比,有其独特之处;另一方面,由于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区际  相似文献   

17.
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框架下,我国内地与港澳地区跨法域的调查取证及其规范性问题一直面临不少困难,内地司法机关派员在港澳地区直接取证更是受到非议。本文从涉港澳案件内地司法机关调取证据现象出发,以一国两制确定的港澳地区与内地关系形变实不变为原则,评析直接取证现象的现实需要以及所面临的法律困惑,提出解决和规范直接证据合法性问题的路径。直接取证制度应得到恰当、适时的肯定与发展,但必须以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或司法协助协议互惠安排为参考,进行区际直接取证有益探索,建立直接取证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18.
李娥  杨盛达 《政法学刊》2011,28(1):39-44
以法律社会学的三大研究范式即功能主义、自由多元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观-国家观-法律观之间的主要差异——合作、竞争和冲突——为立论基础,论证了当代中国由马克思主义的冲突观转向功能主义的合作观的必需。依据这种"从冲突走向合作"的新时代法理,结合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六个基本法律问题,阐述了如何在关键转型上遵循新法律理性,从基调伦理与宪政改革上建立法理型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9.
如何协调国家经济发展与全球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国际社会急需解决的难题。当前,无论是从意识上,还是从策略上,许多国家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将国内环境与全球环境区隔开来,这都是不正确的且不利于全球环境的治理。此外,现有的国际法未能有效处理国际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和冲突问题,其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责任冲突尤为突显。为提升全球治理体系对各国相关问题的法律约束力,需要从理念和法律原则出发来变革现有治理体系。"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提出的解决国家间矛盾的新型理念,可以在此基础上以包容性发展为导向,以实体法和程序法为切入点,构建以人为本、和平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包容性国际法治框架,推动生态环境国际合作,实现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目标。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内地与港澳先后签订了CEPA协定,从CEPA涵盖的三方面内容来看,服务贸易是重点之一。本文通过比较分析中国内地与香港服务贸易法律规定,着重探讨了CEPA有关服务贸易规定在内地与香港之间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如:市场准入、服务提供者定义等,对此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以注册地标准兼控制标准来界定香港公司的身份和加强内地与香港之间服务行业的沟通合作等调整对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