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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孟小平 《刑事技术》2003,(Z1):25-25
1案情简介1998年3月15日,鄂州市一住宅区离休干部(女,50岁)被犯罪分子杀死在家中,现场勘查中,在死者卧室油漆地面上遗留有穿袜足迹两枚,系灰尘减层足迹。拍照时,由于地面反光,无法从垂直角度拍到理想照片。后经静电吸附提取拍照,效果较好,同年4月28日晚,该住宅区又发生一起重大入室盗窃案,犯罪分子采取同样入室手段盗窃各种贵重物品价值万余元,现场勘查中,在入口窗户下靠墙的一排方凳上提取穿袜足迹一枚,同时提取了数枚清晰的指掌纹。两案是否同一人所为,笔者对现场足迹进行了检验排查。2检验2.1现场足迹的检验两起案件现场足迹均系犯罪分子…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由于犯罪分子在作案时带手套的越来越多,使得我们现场勘查提取指纹的越来越少,我们有的勘查员甚至看到戴手套作案的现场就失去了信心。但是,本人从事刑事技术工作的实践证明,戴手套作案的犯罪现场不等于犯罪分子不留下手印,现场就无痕可取,只要我们认真研究犯罪分子作案的规律特点,仔细寻找,不少现场仍然可以发现和提取犯罪留下的手印和其他痕迹物证。  相似文献   

3.
在现场勘查中,有些木质地板油面、地板革面、油漆涮过的水泥地面等,由于犯罪分子鞋底(或赤足)附着物少,在其地面上不易留下明显足迹。虽发现足迹,采用静电复印,直接或打侧光拍照、透明胶带直接粘贴等常见方法不易提取或效果不好。经过实践,采用毛刷蘸铝粉或青铜粉在地面上直接显现,效果较好,简单易行。具体方法是:勘查现场中,在木质地板油面,地板革面,油漆测过的水泥地面等客体上,虽没有发现明显足迹,但经过侧面打光照射和侧面观察,会发现加层或减层足迹轮廓。可用毛刷蘸铝粉或青铜粉在其客体上象显现指纹那样均匀的显现,有的可显现出足迹。然后再进行拍照,或用透明胶带直接提取,再粘贴在与其有反差的  相似文献   

4.
王军  张良 《刑事技术》2013,(6):55-57
1案件简介某年8月19日,某镇一机井中发现一疑似女尸,经现场勘查证实死者为郑某,死者双脚及右手被尼龙绳捆绑,口部被胶带缠裹后头朝下投入到该机井中,现场勘验人员在胶带上提取指纹1枚(见图1)。  相似文献   

5.
作为一名基层技术员,最根本最重要的任务是参加各类案件现场的勘查,在现场勘查中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尽可能的提取到能认定犯罪分子的痕迹物证。近年来,随着犯罪分子反侦查手段的不断提高,在一些案件现场上经常发现手套印痕,犯罪分子戴手套作案,很难发现提取到手印。实际工作中,我  相似文献   

6.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牛奶作为一种常用饮品开始走进千家万户。在现场勘查中偶尔碰到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将牛奶碰翻后,脚踏在牛奶上,在作案过程中形成奶渍足迹,而奶渍足迹多数为潜在足迹,笔者在实践中摸索出几种提取奶渍足迹的方法,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7.
随着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日趋智能化,现场上留下的指纹、足迹等常见痕迹也越来越少,这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但有些现场,犯罪分子往往留下了一些生物检材,如血液、唾液、毛发等,这有利于我们认定案犯。其中犯罪分子在吃饭、喝水、吻、  相似文献   

8.
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为了逃避打击,掩盖其犯罪事实,不仅戴手套、换鞋、变换作案工具,而且采用各种手段破坏现场,使我们提取不到犯罪分子的手印、足迹等可供认定人身和串并案件的有形痕迹。但从刑事案件现场的实际情况看,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尽管采用各种方法毁证灭迹,但是其作案手段具有相对稳定性,即现场上还存在一些不易被破坏的无形痕迹。由于犯罪分子在生理、心理和行为习惯上的差异,反映在犯罪现场上的行为和结果也不相同。在生理上,由于犯罪分子的个体差异,使他们在选择出入口、作案工具、侵害目标、侵害方式等方面就有所不同。在心理上,由于犯罪分子的性格、个人经历和作案动机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犯罪心理,也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犯罪行为。在习惯上,由于犯罪分子日常生活和工作环境的制约,以及长期作案过程中心理和行为的定型,使他们逐渐形成了自身的  相似文献   

9.
由于投毒案件作案手段诡秘、隐蔽和多样化,在现场勘查中往往容易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笔者通过多年的工作与实践体会到现场勘查对刑事化验工作同样非常重要。作为基层刑事化验人员应该走出化验室,积极参与现场勘查。1现场勘检必须与查访相结合作为刑事化验人员勘查现场切忌先入为主、主观臆断。而应在现场勘验的基础上结合调查访问,进行客观、全面、科学的综合分析,确定案件性质、推测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例:1998年5月25日我市某校办工厂门卫徐某突然死在家中。接报案后立即组织技侦人员勘查现场,一部分同志认为徐某属自杀…  相似文献   

10.
确立微量物证技术在现代侦查中的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确立微量物证技术在现代侦查中的地位陈结淼近年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趋复杂化、智能化、专业化,有的犯罪分子有着较丰富的反侦查经验,熟悉用以证实犯罪的常规物证,如指纹、足迹等。为逃避侦查,他们作案以后,往往会伪造现场,破坏现场,毁灭证据。在这种情况下,...  相似文献   

11.
犯罪现场的勘查是有一定范围的,如何把整个现场的勘查范围划得适当,既不遗漏也不扩大,这是比较困难的。其难就难在中心现场外围的划定。面划大了,造成人力物力及时间上的浪废,划小了,有可能会遗漏犯罪分子在现场周围的一些活动范围,使一些痕迹物证采集不到。因此,准确地划定现场的勘查范围对于全面掌握现场的情况从而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是非常重要的。中心现场的外围现场是整体现场的主要部份之一,具体地说,它是犯罪分子在作案前寻视作家目标时,在作案目标周围窥探、逗留、守候等待时机作案的场听、它从各个不同的侧面反映出犯罪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1.容易受到破坏由于中心现场外围一般是露天的,如果保护得不及时或保护的范围不当,很容易遭受人为的和自然的破坏:如围观人员的践踏、勘查中的疏漏,再加上气候的变化,都可能给现场造成极大的损害。  相似文献   

12.
伪饰现场是指犯罪分子或当事人有意布置的假现场,或者作案后布置有虚假痕迹物证的现场。伪饰现场在现场勘查中是经常遇到的。准确地鉴别伪饰现场对正确地分析案情,开展侦查,揭露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要准确地鉴别伪饰现场,掌握鉴别伪饰现场的各种方法,就要研究伪饰现场的特点,了解它区别于其他现场的特殊本质,了解犯罪分子伪饰现场时所采用的各种手段及影响犯罪分子选择伪饰手段的各种主客观条件。  相似文献   

13.
在现场勘查实践中,经常会遇到遗留在现场各种客体上的灰尘足迹,为了提取到原始的反差好的足迹,我们通常会采取架三脚架打光拍摄、胶带纸粘贴后架空打光拍照、吸附拍照法提取。用这些方法对一般客体虽能取到效果较好的足迹,但对于一些特殊客体就不实用了。笔者尝试用闪光灯对各种客体上遗留的足迹进行直接拍摄提取,在一些案件当中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1拍摄过程1.1器材135单反相机、标准镜头、闪光灯、比例尺。1.2操作方法将留有灰尘足迹的客体用普通现场勘查光源进行观察,直至灰尘足迹轮廓反映清晰,反差最佳,放置比例尺。将照相机的快门速度…  相似文献   

14.
紧紧围绕案件的特点,确定勘查的重点谋财害命案件中,犯罪分子的目的是获取财物,杀人是为了达到目的而采取的一种犯罪手段,这是谋财害命案件有别于其他杀人案件的根本点。同时,从作案手段上看,谋财害命案件又往往兼有盗窃案或抢劫案的特点。所以,在现场勘查中要抓住这些特点,紧紧追寻罪犯活动的轨迹,确定现场勘查的重点。做好中心现场的勘查,对特殊痕迹进行分析研究罪犯要进入中心现场时,就要排除在进口上的障碍。这些障碍如窗栅、铁门等往往牢度高、强度大;因此罪犯所做的动作多、幅度大,最容易留下犯罪痕迹(工具痕迹),这也就是我们中心现场的勘查重点。例如1994年6月14日发生在上海市吴兴路270弄1号3002室的盗窃杀人案,罪犯确定了厨房窗子未关、位置离电梯远,离楼梯近的3002室为作案目标后,即利用自制的特殊工具(长一市尺左右,顶端开有凹槽的自来水管),将厨房的扁铁窗栅扳断两根,后钻窗进入室内作案。现场勘查时,我们获取了窗栅上的工具痕迹以及罪犯留于室内的蒂婀多娜鞋  相似文献   

15.
玉柱  黄妍 《刑事技术》2005,(5):57-58
对犯罪物证进行痕迹检验时,应该坚持贯彻分步实施、因材施法的原则。无论是对手印、足迹、工痕、还是微量物证进行检验,都要做到“先静观后移动、先光学后理化”,只有这样,才能最大可能的获取犯罪痕迹物证,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帮助。1案件资料1·1现场勘查2002年3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件,现场所在楼为一高层居民塔楼,每户住家外侧都有一条公共通道,而厨房的窗户正对公共通道,犯罪分子针对这种楼层布局的特点,采取了用断线钳剪断厨房护栏,由厨房窗户钻窗入室实施盗窃的作案手法。现场勘查过程中,技术员在现场出入道和犯…  相似文献   

16.
足迹是犯罪现场最常见的痕迹物证之一,它不仅能反映出案犯在犯罪现场活动的轨迹,亦或多或少的隐含有犯罪分子的个体信息。现场勘查中,由于案犯的伪装、破坏、技术人员的勘查技能或现场客观条件等因素的制约,现场实际勘验中对足迹的发现、提取和利用往往不尽人意,利用传统的足迹发现和提取方法效果不太理想笔者在实践中发现有几种简单易行的方法,现列述如下:1灰尘减层足迹的提取对承痕体上灰尘层面厚、灰尘细腻且粘附性较强,足迹反映清晰,各种特征反映明显、稳定的,可以直接拍照或利用静电吸附器吸附后再拍照提取。对承痕体上灰尘层面薄,但承…  相似文献   

17.
鞋底磨损特征检验技术从研究到推广近10年,在侦破案件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解决了不少疑难足迹检验问题和一批多年积案。地方一些同志通过钻研用该项技术破案立于功受了奖。在该项技术推广过程中,各地痕迹技术人员,不仅掌握了该项技术,而且发展了该项技术。大家一致认为该项技术是一项认定人身的技术。该项技术的推广提高了现场足迹利用率,扩大了检验范围,解决了犯罪分子作案后销毁作案鞋子的检验难题,为建立现场鞋印档案、串并案件、认定身源提供了新的技术方法。  相似文献   

18.
杨扬  刘海辉 《政法学刊》2009,26(4):83-85
通过现场勘查,就是要查清事件的性质,即研究和了解犯罪分子作案情况、作案动机和手段;研究和了解犯罪分子本人的特点和特征;发现和提取犯罪分子作案遗留的痕迹、物证;为侦查破案提供各方面的犯罪信息。侦查人员依靠这些犯罪信息,“再现犯罪”,确定侦查范围,制定侦查计划,采取侦查措施,进行侦查破案。  相似文献   

19.
论点精华     
朱坚钢在《撬盗保险箱案件之我见》一文中介绍:1993年以来,浙江省撬盗保险箱案件已成为盗窃案件中的一匹疯狂的黑马,仅上半年就发案386起,平均每天2.1起,被盗财物达200万元之巨,比去年同期猛增189起,上升幅度为95%。犯罪分子作案如同"扫荡"一般,往往在一个地区连续作案几天,甚至一个晚上作案几次,使刑侦队现场都勘查不过来。现场吃、吸、喝、拉、翻一片狼藉,作案中车拉、船载、肩扛、人抬如入无人之境。撬盗保险箱的犯罪分子大部分为流窜结伙作案,从杭州、温州、嘉兴等地破获的案件及各地已经申并上的案件看,流窜结伙作案要占85%以上。犯罪分子中除本省外,主要为江西、河南农村闲散人员,甚至一个村庄大部分人在专事此职,作为发财致富的一条途径,长年流窜在外专撬保险箱。1993年5月19日凌晨,江西玉山流窜犯李斌等十几人经密谋,闯入杭州市江干区海  相似文献   

20.
1995年10月,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大东分局刑警一大队和大东分局机场派出所紧密配合,运用刑事技术、情报资料等手段,成功地破获了历时4年、横跨沈阳7区、涉案368起(已核实)罕见的系列技术盗窃案件,其中特大案件13起,重大案件176起,总价值97万余元。1994年1月以来,沈阳市内五区连续发生犯罪分子结伙用万能钥匙开锁入室盗窃案件。针对该系列盗案发案数量多,涉及地域广,又是技术盗窃,危害严重的情况,市局刑警支队高度重视,技术二科跟踪勘查、复查现场进行技术串案,微机网络系统跟踪累积资料,进行宏观研究信息串案。到1995年10月全市存入微机钥匙开锁盗案已达374起,其中通过现场足迹串上41起。由于犯罪分子作案狡猾,案后反锁门,室内翻动不大且恢复原样,被盗后不易及时发现报案,造成很多犯罪现场失去勘查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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