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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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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司法认定,要从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本质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和行为特征等方面进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特征即本质特征时,应注意把握对行业、区域、控制程度的理解。  相似文献   

2.
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组织结构特征、经济实力特征、暴力行为特征、非法控制特征等四个特征。科学地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内涵,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相关犯罪组织(如,黑社会组织、犯罪集团、恶势力、恐怖活动组织等)之间的界限,按照犯罪构成的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才能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对此罪与彼罪以及定罪与处罚等问题作出正确地裁量。  相似文献   

3.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判断失灵及对其犯罪实体的错误认识,导致目前司法实践中立法目标与实际效果的失谐。社会化的组织运行模式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根本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立与这一组织所造成固定的非法控制危害共同构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实质条件。  相似文献   

4.
刑法没有对黑社会性质组织作界定,司法缺乏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实质标准,导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认定的疑难。为此,应将非法控制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核心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三个特征围绕着非法控制特征证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对内采用非法手段控制成员形成稳定的组织结构,对外针对不特定的人或多数的人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一定的区域或行业获取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5.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非法控制性,这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于一般的犯罪集团最显著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是有机的整体,非法控制性特征是其他三个特征有机结合的效果体现,并且危害性程度达到非法控制性,此时才可以认定为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相似文献   

6.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有组织犯罪集团,是犯罪集团中的一种高级形态,其组织性比普通犯罪集团更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非法控制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犯罪与成员个人犯罪的区分标准是是否为组织利益实施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应仅限于骨干成员。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同样应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法应从多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我国法律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致使司法实务中在理解和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上存在不确定性和随意性。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控制特征时,应注意把握对行业、区域、控制程度的理解。对一个组织是否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判断是一种法律判断,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并不影响该组织的实际性质;黑社会性质组织维持结构稳定的要素或纽带既可以是团体的纪律,也可以是组织者、领导者的个人魅力以及组织产生、分配的利益。对其经济实力特征的认定,不宜对立法解释规定的"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作狭隘理解。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行为的理解,应紧扣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侵害客体和本质特征,即限于扰乱公共秩序,包括扰乱公共生活秩序和公共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8.
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是我国近几年来出现的一类新型犯罪,司法实践中,该类犯罪的界定问题亟待进一步论证和探讨。从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的界定,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与集团性犯罪的界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的界限,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的一罪与数罪的界限等方面对刑法中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界定等问题进行阐析,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9.
我国立法早已明确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立,应具备组织结构特征、经济实力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这四个特征具有较大分歧。因此要想解决涉黑犯罪追诉不力的问题,还需要立法的再完善,并从设立黑社会组织犯罪、增设雇佣、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单位犯罪等方面进行制度设想和构建。  相似文献   

10.
刑法典第294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规定并不完整,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4月28日通过了相关的立法解释。立法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界定可以概括为组织性特征、经济实力特征、行为手段特征和非法控制性特征,其中非法控制性特征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一般的犯罪集团最显著的特征。在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时准确地把握立法解释,四个特征需要同时具备,既不可随意降低标准,也不可刻意拔高标准。  相似文献   

11.
恶势力中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进阶过程,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有颇多相似之处,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处于高级形态的犯罪集团,因其具有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法》对其单独进行了规定。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在组织化程度、暴力程度和表现形式、经济利益获取和分配、危害后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对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要进行准确的区分,并在各自刑事责任范围内定罪处刑。  相似文献   

12.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罪数形态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都是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法定的数罪并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渗入国家机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与恐怖组织犯罪融为一体等几种复杂情况下的罪数形态,应当深入探讨,以更好地指导实践.  相似文献   

13.
对近年来的20例判决书的分析显示:贵州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组织、行为、经济及非法控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性,与全国和国外的黑社会组织相比,贵州省的黑社会组织形式仍处于中低级程度。目前已被瓦解的组织还没有死灰复燃及与其他组织重组的现象,其未来演化表现出组织结构呈多元化、暴力手段呈隐蔽化、经济利益来源呈合法化、非法控制跨区域化等趋势。在司法认定方面,应着重解决"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软暴力""经济实力"和"跨区域化"等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4.
黑社会性质犯罪作为一种有组织犯罪,是共同犯罪结合程度较高的一种形式.当前,黑社会性质犯罪越来越严重。其在组织结构、行为方式、反控制手段等方面均不同于一般团伙犯罪。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和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值得认真研究,本文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为起点,认为建立具有综合性、相对性、特殊性、法治性的控制体系是防范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5.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疑难问题新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法》第2 94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事立法以及司法解释,对正确适用刑法规定是非常有利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仍有一些值得深入探讨的难题,即:如何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含义;如何区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黑社会组织、恶势力、恐怖组织、普通犯罪行为,怎样正确认定入境发展、包庇、纵容犯罪行为。对上述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黑社会性质犯罪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黑社会性质犯罪在我国呈上升趋势,如何将黑社会性质犯罪控制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其发展成为黑社会组织犯罪成为当务之急。为了控制黑社会性质犯罪,首先,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犯罪;其次,在立法上对黑社会性质犯罪加以补充完善;第三,要加强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社会控制;第四,加大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洗钱及金融机构、财政部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17.
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是界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犯罪组织的重要特征之一,但司法实践中行为特征的认定存在行为手段认定泛化,有组织认定混乱和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要素虚化三个问题。鉴于此,司法有必要明确行为特征的规范目的,统一行为特征三个要素的认定标准,准确厘清行为特征三个要素与本质特征之间的关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手段"应当立足于体系解释的立场,即与暴力、威胁具有相当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基于组织性;从语义解释的角度,"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是危害特征对行为特征的约束,为非作恶是行为表现,欺压、残害群众是危害后果,二者不能虚化。  相似文献   

18.
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必不可少的元素,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事责任承担者,应当予以准确界定。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时,应当准确把握其认定标准,从主观与客观两个方面认真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把握是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界限,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加入并不以"自愿"为前提,同时还应准确把握自称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情形。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准确地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从而有利于更准确地追究其相关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9.
依靠主体社会的资源和营养生存、发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凭借其内部非正式群体力量对主体社会进行局部区域和行业的非法控制,极大地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必须要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载体--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合理界定.探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称谓、厘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概念和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对防控和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人数众多、组织严密、半隐蔽、以暴力、威胁手段来控制了一定的社会区域或行业、以牟取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并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自己的亚文化、向权力部门渗透等特点,而凭借权力庇护和组织暴力在一定社会区域或行业牟取经济利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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