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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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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山西省平顺县民政局在救灾物资发放中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及时发放足额到位,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的使用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以速度快、质量高、服务好为目标,确保各项救灾款、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二是制度建设到位。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监督管理制度》和《救灾款物发放制度》等.制定了实施方案.做到周密安排.责任明确,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操作规范程序到位。  相似文献   

2.
重要发文     
《中国民政》2008,(7):26-26
民政部颁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民政部颁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办法》;民政部出台汶川大地震四川“三孤”人员救助安置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汶川地震房屋倒损农户住房重建指导意见;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  相似文献   

3.
《政策》2008,(7):62-62
据民政部介绍,在救灾资金的监管方面,民政部近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配合审计检查。各级民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接收的救灾款物和救灾捐赠款物,均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二是配合监察监督。监察机关就救灾款物和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督作出了有关规定,对其分配、使用和发放等诸环节实行监察。三是民政、财政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相似文献   

4.
孙爱东 《半月谈》2004,(15):43-43
我国每年都有一些地区发生洪涝、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灾情发生后,国家总是想方设法以最快速度把救灾款物送到灾民手中。救灾资金是灾民的“救命钱”。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地方政府或部门挪用、截留救灾款的情形时有发生。为杜绝这类问题,确实保障灾民的权益.即将出台的民政部灾民生活救济管理规程。对灾民救济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相似文献   

5.
《公民导刊》2008,(6):4-4
为做好“5·12”地震灾害捐赠款物接收和发放工作,加强慈善资金管理及使用的透明度,四川省民政厅5月26日出台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办法,要求各种受援物资一律不得变相转卖,对于不宜发给灾民的物品,各地也不得擅自处置,需逐案报民政部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  相似文献   

6.
近期,安徽省蚌埠市民政部门严格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经该市执法监察组检查,全市对m多万元救灾款和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做到了管理严格、使用合理、效益明显。主要做法是:坚持“三个明W。明确组织权限,规定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明确使用原则,坚持专款专用,集中使用,重点用于灾区紧急救助和帮助灾民重建家园Z明确分配权限,由民政部门根据灾情统筹平衡,制定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确保每分救灾捐赠款都用在刀刃上。把住“三个关口”。一是“接收关”,向社会公开救灾专用帐户、热线电话、接收捐赠地点,方便群众…  相似文献   

7.
5月13日,2009年汛期紧急救灾物资供应商家协调会在广州召开,省厅救灾救济处处长韩明、副处长王奎军参加了会议。韩明处长向与会代表通报了今年的自然灾害形势预测情况,并指出,以“义”字当先,做好救灾物资采购工作.进一步完善合作制度,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应急需求,这是最关键最基本的。  相似文献   

8.
资讯     
正山东:出台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规程为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的监管,规范基层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确保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公平、公正、公开,11月中旬,山东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规程》,对救灾资金和物资  相似文献   

9.
《中国减灾》2011,(1):60-61
2010年,我国多灾并发,重灾连发,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影响。民政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指导协助地方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根据灾区需求及时调运应急物资,商财政部安排救灾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12月30日,民政部商财政部,全年分79批次安排中央救灾资金113.44亿元,其中冬春救灾资金48.96亿元,新灾应急补助资金44.86亿元,雪灾救灾资金6.86亿元,旱灾救灾资金2.2亿元,地震救灾资金6500万元,中央救灾物资采购及储备管理资金9.91亿元。  相似文献   

10.
高彬 《中国减灾》2007,(4):59-59
为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山东省武城县近日制定了《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办法》分九章二十六条,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做了明确细致规定。《办法》明确规定了救灾资金的支出范围;救灾资金申请实行逐级申报,规范了申请内容、格式及程序;救灾资金的办理,由县民政部门在收到救灾资金之日起,对新灾救济资金和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金1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救灾应急资金5目内落实到灾民手中;  相似文献   

11.
抗震救灾任重而道远.灾区恢复和重建是一个漫长、艰巨的过程。建议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做好以下方面:加强监管,保证救灾资金物资真正用于救灾:珍惜每一份救灾物资,充分发挥救灾物资的作用: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灾区重建全局,尽早做好灾后城镇和工农业生产重建规划;大力弘扬善举,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以及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慷慨捐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大量资金和物资。为加强和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3.
国办发[2008]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以及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慷慨捐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大量资金和物资。为加强和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以及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慷慨捐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大量资金和物资。为加强和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江西政报》2008,(11):12-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以及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慷慨捐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大量资金和物资。为加强和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山西政报》2008,(15):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各族人民、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以及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慷慨捐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大量资金和物资。为加强和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陈荣 《中国民政》2010,(11):58-59
10月12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救灾款物发放工作。一是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扎实做好救灾款物发放工作。二是规范救灾款物发放程序.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数量要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公示,做到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相似文献   

18.
为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每笔“救命钱”都能用在刀刃上,切实为“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重庆市石柱县民政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一是抓预防教育。  相似文献   

19.
“二确保”。一是确保资金用途不变。救灾救济资金要全部按规定用于救灾救济方面的开支,不得随意变更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救灾救济资金;二是确保资金的分配权不变。救灾救济资金由乡镇民政办设立“民政专项救灾救济资金专户”,实行封闭式运行管理,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挪用。在救灾救济资金下拨到位后,民政办应将享受对象和发放标准张榜公布,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坚持”。一是坚持突出重点,不搞平均分配;二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三是坚持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及时拨付,不得将救灾救济资金与其…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陕西省连续发生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和强秋汛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在民政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认真总结2008年抗震救灾资金监管做法,建立救灾款物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类救灾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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