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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与传统的依靠经验估堆式量刑方法相比较,电脑量刑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又由于成文法固有的局限性也决定了电脑量刑必然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如何克服电脑量刑的机械化、单一化弊端,发挥其全面、快捷的优势是我们在提出具体量刑建议时需要思考的问题。电脑量刑在量刑建议中的作用在于提示公诉人全面考虑可能影响量刑的每一个细节,并通过对量刑细节的取舍,提出具体的、合理的刑期。本文指出通过辩证的分析电脑量刑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我们不难看出,电脑量刑相对于人脑而言,永远只能居于辅助地位。  相似文献   

2.
量刑建议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创新举措,自1999年产生后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全国各地已全面推行.电脑量刑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所认可,有可能在全国范围予以推广.本文指出面对电脑量刑,量刑建议仍有强大的生命力,两者都需克服实际存在的不足,以追求共同目标--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3.
量刑均衡要求对所有量刑情节和危害程度均予以法定化,并且排除犯罪所处的地域、刑事政策对量刑的影响.然而,量刑均衡不仅违背了刑罚的特殊预防的目的,而且也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电脑量刑"的实践证明,量刑也不可能达到人们所希冀的那种"均衡化".实践中的量刑失衡现象,主要是由于量刑规范和量刑程序的缺陷导致的法官随意性过大造成的.因此,只有通过完善量刑规范和量刑程序,才能减少法官量刑的随意性,从而避免量刑失衡现象的产生.  相似文献   

4.
肖婧 《法制与社会》2010,(32):112-113
电脑量刑是科学技术在司法领域的渗透,体现了电脑量刑辅助系统研发者的创新精神。但是由于电脑量刑系统本身的局限性,造成了电脑量刑不能取代司法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而是只能作为一种辅助量刑系统而存在。我们应该对电脑量刑尝试中的开创精神表示认可,但是在当前社会现实条件下,应该保守地看待电脑量刑。  相似文献   

5.
左卫民 《法学研究》2010,(4):149-158
对抗化的量刑程序改革试点效果不尽如意,某种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制度改革所赖于支撑的理论根据。该理论认为,量刑制度的主要问题是量刑程序不公正,解决之道是借鉴英美模式,建立对抗式量刑程序。然而,真正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乃至广泛质疑的是量刑不均衡与量刑僵化问题,这主要是实体法问题;认为英美法系在传统上采用对抗式量刑程序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英美法系量刑制度与实践的误读。未来的量刑制度改革应以实体性改革为主,程序性改革为辅;而在量刑程序改革方面,不宜大改,可以小改或微调。  相似文献   

6.
薛峰 《法庭内外》2006,(11):54-54
日前,为了避免量刑失衡问题(有媒体称之为同案不同刑,笔者认为,该说法不准确),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研制了一套规范化量刑软件系统(有媒体称之为“电脑量刑”法律软件,笔者认为,该说法不准确),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观点认为,这是在搞花架子,法官永远是量刑的主体,电脑量刑只不过提高效率而已。也有观点认为,推行这套电脑量刑可以解决量刑失衡问题,避免同样一个案子由不同法官来审,结果完全不同等弊病。笔者认为,对于研发和应用规范化量刑软件系统的事情,应当抓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研制和应用该软件系统的实质,辩证地看待它对刑事审判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法律解释视角下的“电脑量刑”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魏胜强 《政法论丛》2009,(3):97-100
电脑量刑之类的思想很早就有了,限制法官的法律解释活动和视司法为机械的操作活动的思想曾经在西方历史上很盛行,但这种思想最终被证明违反了法律解释原理。根据法律解释原理,司法活动是法官对法律的理解、解释和应用过程,电脑量刑是对这一原理的违背。电脑量刑在我国出现具有其特定的原因,推行下去会对司法活动产生不良的影响。除去对电脑等现代科技的迷信,我们可以利用它们为法官在司法活动中的法律解释服务。  相似文献   

8.
近年某些法院试行的“电脑量刑”备受瞩目,这表明为全社会所关注的刑事量刑失衡问题已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有关“技术实验”已经开始。量刑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电脑量刑”产生的背景入手,分析其特点和预期功能,由此指出量刑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研究量刑标准和量刑程序改革的基本目标与措施,并探讨量刑规范化封刑事辩护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9.
白星杰 《法制与社会》2011,(16):119-120
刑法主要研究的是犯罪与刑罚的问题,而对于刑罚的研究离不开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量刑幅度适用的探讨。因此,犯罪事实与法定量刑幅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对量刑制度的探讨,主要集中在如何确定影响量刑的犯罪事实,以及如何根据犯罪事实,确定合理的量刑幅度;并在此基础上,以法定刑为基础,根据量刑情节合理的调整量刑幅度,最后确定宣告刑。我国的量刑制度有合理的根据,但也有其不尽完善的地方。本文在参考美国《哥伦比亚高级法院自愿适用量刑指南》的前提下,以盗窃罪为切入点,对我国的量刑根据和情节进行合理的分析比较。  相似文献   

10.
史金国 《法制与社会》2011,(15):116-117
《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实施,使量刑规范化改革活动在全国开展开来。这一改革将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了法院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量刑规范化改革,将会对法院的裁判、检查机关的量刑建议权和律师的辩护权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似文献   

11.
吴峻 《政治与法律》2004,(4):110-113
刑罚的目的主要是剥夺犯罪的能力,报复、预防犯罪以及改过自新;影响量刑的因素除了犯罪构成的因素以外,主要有量刑的目的、犯罪嫌疑人的认罪、其他影响刑罚作用的因素等.为达到刑罚的目的,必须对量刑机制进行改革,主要涉及五项原则,四项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2.
黎其武 《法制与社会》2011,(10):254-255
电脑量刑系统是量刑理论发展的产物,是信息社会发展的结果,是一种量刑理论和方法的实现方式,是增强法律服务的一种手段和工具.电脑量刑发挥着节约司法资源、保障司法公正的工具效应,也从方法论上促进刑法理论发展.电脑量刑专家系统走入法律领域已不可避免.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犯罪构成一致,量刑情节基本一样的犯罪,其所判刑罚相差悬殊的实例层出不穷,刑法中量刑情节在适用中暴露的缺点是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1.量刑情节功能规定过多;2.对量刑调整幅度过大;3.酌定情节规定不完善。  相似文献   

14.
彭文华 《现代法学》2015,(2):102-117
量刑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有机统一。量刑的事实判断以犯罪的主客观事实为基础,量刑的价值判断体现国家和社会惩罚与预防犯罪的特殊需要。《刑法》第61条规定的是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根据,在价值判断上有所缺漏。量刑的价值判断与规范判断并不相同。影响量刑的非规范性价值评价因素主要包括:情势变迁、文化背景、价值观念以及犯罪人的家庭、生活状况等。公正量刑的途径在于:坚持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结合;适时调整量刑的依据和标准;赋予法官适度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15.
当前量刑建议工作中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量刑标准宽泛、量刑情节,复杂导致量刑不准确;部分量刑建议随意性大、质量不高影响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量刑建议和法院判决缺少明确的量刑依据和法理说明,不利于执法统一和息诉服判。我们应深入理解刑罚制度的设置及量刑规律,确定科学、统一的量刑规范;将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情况作为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建立不采纳量刑建议判决书说明解释机制。  相似文献   

16.
李世清 《河北法学》2006,24(9):123-127
刑事古典学派认为惩罚犯罪就是惩罚犯罪行为,所以提出在量刑中主要考虑的是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而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注重对犯罪分子个体的研究,从犯罪个体中去研究惩罚的力度,在量刑的时候着重考察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两者的争论由来已久,在中国的刑法理论界就是主要采取了刑事古典学派的观点,认为惩罚力度大小应该与罪行的大小相适应,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刑罚的轻重.那么对于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在量刑时的作用究竟应该有多大呢?试从实践入手,针对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阐述一下人身危险性在量刑中的作用,从而完善我国刑法的量刑原则.  相似文献   

17.
周丽 《法制与社会》2012,(32):289-290
2010年10月1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正式实施,从实体法上对审判机关适用实体法进行指导,实现量刑规范的实体正义。2012年3月修改的新刑诉法把量刑控辩程序纳入审判程序,明确规定了"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使量刑规范实现了实体与程序的双重正义。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同样要求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才可使用的规定,从立法层面上对公诉量刑建议工作提出了要求,强调了公诉工作定罪与量刑方面的双重职责,这就要求公诉机关审查办理案件过程中摒弃以往工作中重定罪轻量刑的观念,既要重视定罪证据,又要重视量刑证据;同时也强调了辩护方对量刑证据的调取、答辩职责。显然,充分有效的量刑证据支持对开展量刑控辩起着至关重要作用,本文在量刑控辩程序的立法意义之下,指出在目前的控辩程序环节中,控辩双方在收集、运用量刑证据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自己对策,以期对量刑证据工作改革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8.
刘磊 《华中电力》2024,(2):36-50
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规定,量刑建议的效力延展至审判阶段,约束庭审法官的量刑裁量权。由于量刑建议“一般应当采纳”条款的扩张适用,其对程序公正与量刑公正均产生了连锁影响。由于审查起诉阶段牺牲了被告人量刑听审与量刑辩论权利,加之检察官担当审判之前的量刑法官产生的各种反作用力,量刑建议“一般应当采纳”条款对刑事程序公正有一定的反向阻力。同时,由于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难以尽责尽职进行量刑调查,更难以全面考量兼顾所有的量刑因素,确定刑的量刑建议很难完全体现刑罚公正。法院在个案中应当启动必要的庭审公诉审查,庭审阶段也应赋予法官充分的变更起诉罪名与量刑权限。设定科学的量刑方法、量刑情节的合理赋值等改革举措,有利于回归诉审制约与实现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9.
为促进量刑均衡与公正,在大力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同时,应当积极构建以实体控制与程序制约为实现路径的量刑监督制度。在实体控制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制定量刑实体标准、强化量刑信息收集、完善量刑建议中的职能作用;在程序制约上,落实相对独立量刑程序,引入类案监督理念,强化过程监督,创建体系化的量刑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20.
刘兆欣  杨福荣 《河北法学》2012,30(4):184-189
量刑建议权是我国目前通过司法解释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属于公诉权中的求刑权.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求刑权缺乏必要的关注.量刑建议权能够促使量刑程序的公正,也有利于公诉机关合理开展法律监督活动,具有不可忽视的制度价值.然而,对于量刑建议权的存在合理性以及局限性问题,学界和实务界一直有反对的观点,应该予以客观思辨.量刑建议制度必将成为公正的量刑程序建立的有力推手,但量刑程序的建立还需其他制度予以相配套,因此不宜对量刑程序寄予过多不切实际的期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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