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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7号)、《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证监发[2007]5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简称保护基金)有关事项补充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2.
吴冬 《理论月刊》2007,(10):106-108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作为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机制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发达国家(地区)已有成功的立法与实践经验.目前,虽然各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运作与监管模式各不相同,但其法律规制内容基本趋于一致.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尚属一种制度创新,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创建本土化的证券投资者赔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之完善——以关国SIPC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悦  任婧 《中国发展》2011,14(4):39-43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倍受关注。该文以美国为例,介绍了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产生和主要内容,评析了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存在的问题,并就完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市场化的证券制度改革催生了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提升了投资者的信心,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保护基金偿付机制的缺陷制约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明确偿付对象、扩大偿付范围、制定合理的偿付标准以及构建合理的偿付程序是完善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偿付机制的有效路径。我国《证券法》应对保护基金偿付机制相关内容予以明晰。  相似文献   

5.
现发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证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按照本办法筹集形成的、在防范和处置证券公司风险中用于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的资金。设立国有独资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负责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相似文献   

6.
杜少军 《半月谈》2003,(13):47-49
2003年的春夏之交,在中国证券发展历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5月,瑞银华宝和野村证券正式被中国证监会批准为境内首批QFII(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随后,两者近3、5亿美元投资额度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6月9日。摩根士丹利、花旗环球金融公司又相继获得批准;而包括德意志银行、ING银行和美国高盛公司等在内的QFII资格申请也正在审理中。与此同时。国内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协议,受托后者最初进入股市的150亿元社保基金。  相似文献   

7.
现发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财政部部长金人庆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防范  相似文献   

8.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作为证券市场风险补偿机制的一种,在海外已有较为成功的立法与实践经验.在国内,作为一个典型的"事前规则",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法律制度的设计应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创新.  相似文献   

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9号《关于修改〈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第十二条的决定》已经2012年6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9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席郭树清2012年6月19日一、第六条修改为:"申请募集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任基金管理人为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拟任基金托管人为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二)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与管理和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28号现公布《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基金销售活动。现就实施《销售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符合《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拟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应当填写《证券  相似文献   

12.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37号现公布《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为进一步做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运用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工作,现就实施  相似文献   

13.
宋佳娟 《人民论坛》2012,(20):86-88
作为各国证券市场健康运转的基本前提,保护投资者受到普遍认同和执行。如何进行相应的制度构建和完善,合法合理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中国的保护基金制度尚处于初建阶段,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保护基金的筹资、投资者利益保护以及道德风险等问题,为此,我们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完善相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4.
当前,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迅猛,投资者进入股权投资领域的热情高涨。面对此种情况,我国监管部门显得捉襟见肘,法律的滞后,监管的缺位,使得投资者的保护问题不容乐观。加快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研究,完善投资者的保护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15.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存在基金发起人作为基金契约当事人于法理不合、对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保障不力和基金契约结构的条款内容互相矛盾等缺陷,亟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我国应当采取三位一体的一元证券投资基金契约结构,即由投资者为委托人兼受益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为管理受托人和托管受托人订立证券投资基金契约。从而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相似文献   

16.
聂毅 《求索》2010,(2):115-117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性质应为企业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应适当提高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扩大基金托管人的备选范围;原则性地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并完善基金管理人的具体义务、赋予基金托管人质询权和对违法行为停止请求权;应降低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召开的难度,加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15号现公布《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2012年6月12日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以下简称银行托管部门)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有关规定,现就基金从业人员投资基金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8.
为证券投资基金立法,能促进基金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实质不是信托而是委托,是具有法定独立性的契约式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立法要体现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和民事赔偿优先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基金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为国家对基金业实施统一监管提供依据,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我国基金业的健康规范发展,都急需制定和出台基金法。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为规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20.
谢素芳 《中国人大》2012,(14):35-36
基金这种现代投资理财方式已广为群众所认知。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有69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资产净值总规模达2.2万亿元,是2003年年底的8.5倍,基金持股市值约占沪深股市流通市值的7.7%。“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影响力日益扩大。”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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