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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根据我们对村委会状况的一些调查,笔者感到,村民委员会要依法实行自治,还面临着一系列的困惑,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困惑之一:在很多地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工作还没有理顺,村党支部仍实行“一元化”领导,村民委员会行使村民自治组织的职权难以落实。不少村主任反映...  相似文献   

2.
一、在实行村民自治时 ,村党支部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党支部在农村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主要取决于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是否能够确立。在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后 ,村党支部在一些农民心目中的传统权威地位发生动摇。用他们的话来说 ,村主任是全村村民选出来的 ,显然要比几个党员选出的支部书记“大”。有的村主任当选后便行使“老大”的职权 ,根本不把书记放在眼里 ;一些村党支书自知“斗”不过村主任 ,便“退居二线”。要解决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对峙的局面必须正确认识村党支部实行领导与村民实行自治的关系。首先 ,村党支部实行领导与村民实行…  相似文献   

3.
中共四川省委最近就实施《村委会组织法》中加强和改进农村党支部建设,确保农村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提出了具体意见:一、加强党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对村委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握和驾驭好全局;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支持和保障村委会的工作。二、村党支部要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基层民主的落实。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要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党员议事制度;二是指导和督促村委会建立、完善并落实村民议事会、村…  相似文献   

4.
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天津市蓟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问题。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达到预期的目标。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1.澄清几种模糊认识。有的村委会的同志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  相似文献   

5.
村委会直选以来,大多数村委会都能自觉接受村支部的领导,行使职能,但是在村民自治问题上,有些地方的干部群众中仍存在一些错误认识。有的认为“实行自治可以不要党支部”,有的认为“村民自治就是村委会说了算”等等。这些错误认识如不及时纠正,势必会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基础,必须从教育入手,牢固树立“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思想意识。首先,要有针对性地强化舆论宣传。在继续宣传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同时,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使广大农村干部充…  相似文献   

6.
农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的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关系不协调,这既影响村里工作,又损害党支部、村委会的形象。为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安徽省在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结合今年村“两委”  相似文献   

7.
我不赞成两委“一肩挑”  近来有人在农村村级干部的配备问题上提出:为避免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矛盾,认为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两委”干部“一肩挑”是上策。我却不以为然。我认为一肩挑的本质只不过是“一元化”在新时期的翻版而已。“一肩挑”的要害是弱化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功能,片面强调了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我想,农村党支部在村中的作用应当是政治上领导、工作上指导、思想上引导,而不应当是事无巨细,大包大揽。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生事物,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它的…  相似文献   

8.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在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相互关系上。解决好这一问题,关键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理顺关系,统一认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农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行为,村委会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村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相似文献   

9.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不少地方出现了村委会主任和村支书"一肩挑"的现象。有人对此持赞赏的态度,认为这样既"可以防止党支部的领导地位被架空",又可以"防止'一山二虎"',还能"压缩职数,减轻群众负担"。其实不然,"一肩挑"做法起码存在四个弊端:一、职责、性质混淆。村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由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村委会则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对村民会议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村支部和村委会性质、职责不能相互混淆,不能在具体事务上相互包办代替…  相似文献   

10.
王文彪 《前进》2003,(4):33-34
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从1999年起,武乡县农村普遍推行了村民自治制度。今年这届村委会将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有些什么可供借鉴的经验教训?武乡县洪水镇熬垴村实行村民自治的经验带有普遍意义。成功的实践熬垴村是个只有408口人的小山村。山高坡陡,沟壑纵横,自然条件较差,又无矿藏资源,是一个典型的贫困村。1998年人均纯收入才600元;吃水难、上学难、行路难、用电难等历史难题,因为穷也始终得不到解决。然而,就在实行村民自治的几年来,熬垴村变了。村民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村委会坚持“以…  相似文献   

11.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村委会依法直选,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要解决有的村委会同党支部比大小、论高低的问题,除了要加强思想教育,还要制定严格而完善的规章制度,把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落到实处。一要进一步明确二者的地位和关系。要通过制度进一步明确: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这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和…  相似文献   

12.
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十分密切,既自成体系、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其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1、性质不同。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所强调的是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强调的是领导、服从关系。 2、依据不同。村委会执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它的设立、撤销和范围调整是根据村民居住情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村…  相似文献   

13.
张玲 《传承》2011,(21):26-28
依法治村的实质和核心是村民自治,依法治村就是依法进行村民自治。如何坚持依法治村,如何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一是要处理好村民自治和坚持党组织领导的关系;二是要抓好"四大民主"的落实;三是要处理好村委会和村支部的关系;四是要全面推行一制三化。  相似文献   

14.
实践证明,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的"一肩挑",可以使一些村长期以来形成的推诿扯皮、互相攀比等问题得到解决。但笔者认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也应当防止四种倾向。  相似文献   

15.
去年以来,陆良县委、政府把实行村民自治列为村建工作的主要任务,率先在全省建设村民委员会,群众公开推荐确定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在建设村民委员会这一过程中,原村(办)团总支书记也接受了群众的挑选,据统计,在结束村委会建设的134个村中,64个原任团总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村民自治的进一步推广实践,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自治下的"村支两委"关系不协调问题,这也是全国实施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如何理清和协调处理"村支两委"间的关系,成为中国农村开展基层民主建设、实施村民自治必须面对和及时解决的课题。本文以北方某省LZ村为个案,通过对自治选举、决策权力运行、选举村委会主任对村党支部书记的影响、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的地位等几个方面来考察LZ村中"村支两委"关系,从权力运行和治理绩效的角度进行分析研究,最终利用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得出一种新型的"村支两委"关系模式,为村民自治实践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17.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已进入了直接民主新阶段.要使实现直接民主之后的村民自治进一步走向成熟.必须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首先,要依法重申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明确党支部与村委会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分工的原则.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两委”成员分工负责制.对党支部.村委会办事程序诸如财务收支单据和签字.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等都作出明确规定.使各项工作开展有依据。其次,抓  相似文献   

18.
目前一些地方在推行“村财乡管”,甚至有的乡(镇)还把“村财乡管”作为一种新型的村级财务管理“好经验”加以推民笔者认儿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的今天,推行“村财乡管”是不可取够不宜提倡。所谓“村财乡管”就是乡(镇)政府责令村里把所有的资金和帐目都交到乡(镇)农经站管理,村里花钱办事,需要事先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拿出预算,报乡(镇)农经站审批。“村财乡管”背离了农村实行村民自治的宗旨,与国家法律相修。我国《宪法》和《村委会组料法》都规定,在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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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支部“领导核心”与村委“自治行为的自主性”民选村委,少了几分媚气,多了几分虎气。虽然村委的选举主持者均为村支书,但候选人直接由选民推选,村支部的“人事权”被选民拿去了,一部分村支书产生了失落感和恋旧感。《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等村务。由于过去大部分村支书是“村财务第一当家入”。因此来自村民直接选举的村委主任认为掌管村财产、财务权,是法律赋予村委的职责。而村支部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农村党支部是“乡镇、村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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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村民自治,是推进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但同时也给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一些新问题。山西省榆社县针对村民自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村“两委”的关系问题,制定并大力推行村民委员会报告制度和村党支部保障村民自治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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