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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制作公证笔录是公证活动重要的环节。公证笔录记录了公证审查的动态过程,公证员借此履行告知义务,好的笔录也同时防范了公证员执业风险。公证笔录的制作有不同于其他司法文书的特点,公证员应重视公证笔录制作,掌握笔录制作相关的原则和性质,以确保公证笔录的质量。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将公证员的告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可以说,这项制度是基于保护公证当事人和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知情权以及提升公证人员法律执业素质的要求而设计的,体现了公证行业的专业特色和制度上的人文关怀。但是,对于告知义务,只有概念性的总体规定,针对个案,每个公证员都必须将该义务转化在具体的办证程序上,赋予准确、充分的内容并最终以相应的方式体现在具体的办证环节中。所以,公证告知的有无是评判公证员是否违反法定义务的标准,而公证告知的恰当与否则成为评判公证员专业水平的尺度。恰当的公证告知不仅可以应公证申请人之所需,还可以防范公证执业风险,使公证活动更顺利地进行。公证告知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公证员对公证当事人或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所作的接谈笔录中,所以笔者以保全证据公证为例,  相似文献   

3.
李德金 《法制与社会》2011,(18):259-260,262
司法实践中,遗嘱纠纷层出不穷,有愈演愈烈之势,经常导致遗嘱全部或部分失效,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也越来越多,这给我们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公证员,就如何完善遗嘱公证,笔者试分析遗嘱失效的原因,从完善遗嘱公证笔录上来完善遗嘱公证,以便能更好的预防遗嘱的失效。  相似文献   

4.
林苏云 《中国公证》2012,(12):53-54
第一.慎重对待证人证言证据公证员若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出具公证书时.应当慎重。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再加上有关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不完善,在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公证证据是来源于证人证言。笔者认为,只有在无档可查的情况下.才可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而且公证员在核实时首先要核实证人的身份.在笔录中应询问证人与申请人是否有利害关系.并告知证人若作伪证应承担法律责任。在采用证人证言时,应当收集直接证据或原始证据.并结合本案中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的审查核实形成证据链。一般情况下.不采纳传来证据或间接证据。第二.建立规范的办证程序和办证流程。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应当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收费、统一出证的流水作业方式。由于《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未对公证机构的办证流程作统一的规定,各地公证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不一。有的公证机构虽实行统一受理.但受理的公证员不直接承办本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即受理后统一分配给受理公证员之外的其他公证员办理.这种做法违背了公证员亲自办证原则,不利于公证员了解第一手材料:有的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自始自终未与申请人见过面.对证件的真实性没有把握:有的公证机构没有实行统一受理的办法.每位公证员都可以自行受理公证事项.  相似文献   

5.
段伟  曹文正 《中国司法》2010,(11):53-55
审查是公证的必经程序,适用于所有的公证事项,亦是公证活动的灵魂所在。所谓公证审查就是指公证员从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到制作公证书前所进行的审查核实工作。审查、核实亦是公证员工作的核心。核实作为公证审查的重要方式,可以减少虚假证明材料被采信,提高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实现公证机构“预防纠纷”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6.
如何衡量一份具体的公证文书是否合格?如何判断公证员、公证处是否尽到应尽的审查核实义务.或者说公证员、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在收集证明材料等审查核实活动方面应达到何种程度?在出现错误公证书时,公证员、公证处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主张免责?公证证明标准概念为回答这些问胚而提出。笔者认为,公证证明标准是公证理论上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在制定和实施具体操作规程,即公证程序规范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涉及到公证活动的原则、公证证明力以及公证的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公证制度重要内容,应该引起公证界的关注。  相似文献   

7.
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形式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称为笔录①。笔录种类繁多,按制作笔录主体分:有刑侦笔录、检察笔录、庭审笔录、公证笔录等。就公证活动内容而言,又可分为谈话笔录、调查笔录、现场活动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公证活动需要笔录,笔录体现公证活动。《公证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公证当事人所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既然告知内容要记录存档,就有必要制作谈话笔录,制作笔录是法律赋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权力和义务。笔者结合多年…  相似文献   

8.
闫欣 《中国司法》2007,(2):51-54
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公证书作为民事诉讼证据可以免予质证,法官可直接认定公证书证明的事实。但诸多公证案例表明,现行公证证明的法理并不明确,证明标准并不统一,同一事实的证明有很大差异。公证员作为公设证明人依法专门从事证明工作,其有权和有时间审核要证明的事实,其认识事实是自己的感知,故公证员只能证明自己感知的事实。主管部门可以在辩明公证证明法理的基础上,统一公证工作证明事实的标准。  相似文献   

9.
吴永萍 《中国公证》2007,(11):45-46
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的一项常见业务,也是比较复杂的一项业务.有的当事人为多得利益或图省事提供虚假证据,给公证员办理此类公证设置了诸多障碍,并增加了公证员的执业风险。公证员在办理继承公证时要对一系列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从而确定当事人的继承人资格,关键在于做好认真细致的证据核实。  相似文献   

10.
当事人杨亦父子一同到某区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公证员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资料,符合办理赠与公证的条件。公证员在制作谈话笔录时,父亲杨亦表示自愿将房屋附条件赠与儿子杨礼中,即杨礼中今后要孝顺服侍老人,尽好赡养义务,杨礼中接受,双方签字并捺手印,办妥公证程序所有手续。  相似文献   

11.
公证判断:公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刘疆 《中国公证》2006,(9):13-20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汇集和保全证据.澄清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和事实真相,阐明法律后果,平衡各方利益。而这些工作无不以公证员的诸多判断为基础。从受理公证开始。公证员就要判断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公证申请。申请的公证事项是否属于公证的业务范围。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公证处管辖……而此后的审查与核实程序,也都是围绕着公证员的判断展开。公证员只有对事实、法律适用等诸多因素进行判断之后.才能有效地履行告知义务.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确定是否可以出具公证书。因此,公证员的判断能力对公证质量的高低起着关键作用,公证员的职业素养的高低也主要体现在其判断能力上。2005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第30条规定的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条件是,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并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也真实、合法。此处的“认为”一词实为认可公证员的判断。  相似文献   

12.
公证赔偿责任的认定是公证理论和实践中一个“老大难”问题。说其“老”,是因为这是一个自公证制度恢复以来一直困扰公证研究者和从业者的老问题,至今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更没有形成规范的制度;言其“大”,是因为这是一个事关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关系,甚至事关公证员执业生涯和公证机构社会形象的根本性问题;论其“难”,则从法理高度到技术层面,皆有未明之义,未解之结。  相似文献   

13.
岳军 《中国律师》2009,(11):89-91
(十二)创立全国公证员社团组织参与筹建中国公证员协会 1989年.在我国公证队伍不断扩大,公证业务不断拓宽,公证事业迅速发展的情势下,为维护广大公证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员之间和国际间的交流,推动公证理论研究,为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公证制度,使之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司法部作出了创立全国公证员社团组织的又一重要部署。由分司后的公证司负责筹建中国公证员协会。  相似文献   

14.
陶峰 《中国公证》2014,(4):29-31
正一、"公证受理标准不一"——当事人视角下的公证失信公证受理标准不一是指在面对相同的公证申请人和相同的公证申请材料时,同一执业区域内的不同公证机构、不同公证员是否予以受理的结果不同。通俗一些的表达就是"某项公证业务在这个公证处不能办的,到那个公证处就可以办"、"某项公证业务找这个公证员就好办,找那个公证员就肯定办不成"。这样的情况在公证实践中确有存在,给当事人留下了办公证"因人(处)而异"、"没有统一要求"的印象,对公证公信造成负面影响。从实践中看,"公证受理标准不一"具体表现在以下几  相似文献   

15.
王京 《中国司法》2002,(4):42-43
在公证实践中,不少公证员反映对合同类公证的把握很茫然。一方面,有的公证员认为公证既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又不是合同订立的必须形式,公证无用论、形式论成为办理合同类公证的认识性障碍;另一方面,不少人不清楚合同公证笔录怎么做,对合同类公证的风险防范无所适从,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出现笔录无话可说,“详见合同”成为套话的现象。笔者试从自己对《合同法》的理解和对公证的作用认识两方面,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以求证同业。对合同类公证要想做到心中有数,必须解决公证在合同公证中有什么作用的认识问题。也就是说,公证员首先要…  相似文献   

16.
文卿 《中国公证》2012,(4):8-11
记者:你好李处长,山东是公证大省,公证员数量和办证数量都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以下简称涉外公证)占有重要的地位,你作为主管公证工作的处长和副会长,请简要介绍一下山东省涉外公证情况。 李邦喜:目前,山东省有公证机构158家,其中可以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构116家,主要设在17个市和90个县(市、区)。经考核合格,在外交部、司法部备案的涉外公证员300余名,平均每个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有2至3名涉外公证员。  相似文献   

17.
李峻松 《中国公证》2011,(12):43-46
一、公证追偿权的涵义和性质 公证追偿权是指是指公证机构向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或侵权责任后,依法要求有过错(仅限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权利。我国《公证法》第43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相似文献   

18.
范晋玲 《中国公证》2009,(12):50-51
真实合法原则是公证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诚信在公证中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有时真假难辨.仅仅利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不能审核相关情况是否属实.这就需要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了解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从而核查申请公证事项及证明材料的真伪。为确保公证质量,除要求公证员具备相当的业务水平和办证能力外.  相似文献   

19.
刘凯 《中国公证》2004,(9):18-19
现场监督类公证是一种风险和责任都非常巨大的公证事项.现场监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十分复杂,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就需要公证员在现场马上予以解决,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发生无法补救的错误.既然公证员在现场监督类公证活动中的责任如此重大,那么显而易见,公证员在现场监督类公证活动中的举止形象就显得格外重要.  相似文献   

20.
公证过程中询问当事人是公证员履行审查职责、进行调查核实、解决办证疑点的重要环节,如果询问工作做得不好,公证审查核实就可能流于形式,公证的职能作用就会受到影响。只有通过与当事人进行动态的交流询问。引导当事人深入地谈问题,探求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表示,查清与办证有关的重要事实,最终确定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才能为防范执业风险、确保公证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笔者想结合实际谈一些公证询问技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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