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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人肉搜索"侵犯个人信息,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刑法修正案(七)》提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但未将"人肉搜索"入罪,"人肉搜索"行为侵犯刑法保护的法益,并达到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应当在刑法中设置专门条款以规制"人肉搜索"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从裁判文书网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判决中可以看出,对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定位,违法所得范围认定,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下游犯罪的罪数关系,是实务界仍存有分歧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受到刑法保护;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不应当扣除成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下游犯罪属于牵连犯,但应当例外地予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3.
大数据时代下,无论从公民个人信息所涵摄的权益内容还是从规范价值的立法初衷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益属性理应界定为兼具"个人属性+超个人属性"的复杂法益。而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路径既要从刑法保护体系内部通过立法技术与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调整,也要从刑法保护体系外部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刑法条款与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衔接。  相似文献   

4.
为避免法益概念的抽象化并充分发挥法益限制处罚的机能,在已确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保护法益为个人信息权的前提下还应将之具体化。在民法编纂背景下,基于刑民一体化视角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并结合《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人信息权中的信息自决权。分析欧美两大模式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源头,个人信息的使用体现出信息主体的意志力,具有赋权效果,以信息自决权作为该罪法益可突出个人信息权在理论源头上与人的尊严和自由密切相关性。基于民法要扩张刑法要谦抑的理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也不是等同于民事权利的个人信息权,而是其中最重要的权利即个人信息自决权;以信息自决权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正是对刑法一般性的自我决定权的丰富和发展,并能充分发挥刑法保护公民自由等个人法益之机能。信息自决权司法实践中具有甄别值得处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机能。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金融领域中,针对金融消费者的刑事犯罪主要涉及侵犯公民财产权类犯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针对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非法集资侵犯公民财产权类犯罪类案件,刑法应进行及时有效的打击。针对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犯罪,应适当放宽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的入罪标准。强调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刑事保护与刑法谦抑精神并无矛盾。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通过两个刑法修正案和一个司法解释对个人信息进行刑法保护,但其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个人信息不仅关乎公民的人身权利,还影响着公民的财产权益,并且会出现大规模泄漏现象进而损害到社会公共秩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够完善,应当增设非法利用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还要确定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其他犯罪的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包括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罪名。对个人信息的理解应从广义上把握,即将个人隐私也纳入个人信息的范畴。两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具有各自不同的内容,而不应统一解释。对事前无共谋,事后帮助他人出售非法获取的信息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第十六条主要从犯罪主体、犯罪的客观方面以及法定刑的设置三方面对现行《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修改,这些修改的总体趋势是扩大两罪名所涵盖的打击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家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的增强,值得肯定。但前置法的缺失往往会造成刑法罪名认定的困难,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我们国家亟需制定并颁布一部完整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  相似文献   

9.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更新换代使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个人信息的法律内涵与外延呈现出不断扩张的态势。与此同时,个人信息背后所潜藏的经济价值也在急剧攀升。由此而来的是,传统刑法体系暴露出公民个人信息范畴界定不明晰、隐私权法益保护不合理、下游行为规制不完备等诸多不足。为适应大数据时代的技术变革,当前刑事立法亟需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这种结构性嬗变作出相应调整,有必要将公民个人信息扩大解释为公民个人数据,赋予公民个人信息以个人信息权法益,同时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下游犯罪行为也一并纳入刑法的“打击半径”,以此形成公民个人信息在收集(获取)、储存(利用)、处理(提供)以及下游犯罪阶段的一整条“生态保护链”。  相似文献   

10.
《刑法修正案(九)》修正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一步强化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与此同时,变动后的刑法条款在适用过程中仍存在不少基础性的问题。近期通过的《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内容有更清晰的界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司法适用过程中应当结合《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等概念进行准确理解和运用,以达到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但是,《网络安全法》只是暂时的替代品,为了实现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面保护,应当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相似文献   

11.
在大数据背景下,数据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个人信息数据因以个人信息为内容而涉及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数据商业利用需求之利益博弈,因此,需要法律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妥善规制。在此之前,明晰个人信息数据的产权界定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在对个人信息数据的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以法经济学为视角对个人信息数据产权界定的理论观点进行评析,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个人信息数据产权界定的三分法,以期对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数据的法律属性、权利内容、权利限制等相关内容提供分析思路。  相似文献   

12.
智能信息系统是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信息系统,可以对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实现信息挖掘,从而提升信息的价值。智能信息系统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如何能够在使用个人数据的同时,确保个人身份信息和个人隐私得到保护。智能信息系统隐私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和政府应当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更加积极有力。司法机关在保障公民隐私权方面扮演着平衡各方利益的角色。保护公民隐私权,应当强化技术创新。互联网企业应承担起个人数据保护的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社会组织收集个人信息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与合目的性。个人隐私权遭受侵犯时应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对于合法公开个人信息衍生利用是否需要告知信息主体并征得其同意这一命题,法律规范呈现三种态度,司法实践亦呈各异形态。完全告知同意论未能正视合法公开个人信息的“非典型个人信息”特性,不具有逻辑自洽性与现实可行性,有违信息主体的意思自治。告知同意豁免论未能关注合法公开个人信息的“非典型公共物品”特性,忽视了对人格尊严和自由的尊重,并会加剧对信息主体的侵害。有限告知同意论能准确契合双重特性,协调交易成本与安全保护的利益冲突,兼顾合法公开个人信息的社会公共面向和个人识别面向。有限告知同意论的具体展开应对合法公开个人信息衍生利用情形进行类型化构造,分别适用择入式和择出式同意,同时通过安全影响评估制度进行全周期风险调控。  相似文献   

14.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患者个人信息保护理所当然地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但对如何适度利用才能促进医药开发、病例研究以及保证公共安全等仍然是学界热议的话题。本文以近年患者个人信息保护与公共利益间的冲突事例为例,从界定患者个人信息保护概念着手,简述患者个人信息保护与公共利益平衡的重要性,分析我国相关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以期对医学事业的发展、社会安全的保障、患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等都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以后,理论和实践对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范围有争议。在规范解释论视角下,以刑法条文为蓝本,以刑法受众的共识为标准,以法律用语的可能含义为限度,以刑法体系的协调性为架构,通过目的解释、体系解释和文理解释,将本罪的单位主体限定于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需要且在必要限度内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自然人主体限定于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工作便利获取本单位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16.
信息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信息的泄露会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刑法修正案(七)的颁布,将个人信息保护写入刑法,既是解决现实中出现的对个人信息进行侵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制,也为我们在司法过程中如何解释和适用本条款并同时保障刑法的稳定性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新罪名,揭开了个人信息权刑法保护的序幕。我国个人信息权刑法保护立法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犯罪主体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犯罪客观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定刑配置方面需要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8.
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价值冲突及其整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价值目标是多元化的,多元化的价值取向之间总是存在一定的冲突,其突出表现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秩序和自由价值取向、秩序和正义价值取向、正义和效益价值取向之间的冲突等方面。为解决这一矛盾,本文提出了整合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价值取向冲突的主要原则,即正义价值至上原则、兼顾原则和平衡原则。  相似文献   

19.
个人信息的开示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利于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也会造成对公民隐私权的侵害。构建一个合理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需要从完善立法、规范公权等方面加以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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