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罪犯是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而存在的,通过教育和改造可以使其成为社会守法公民。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除了监狱民警要充分履行其职责之外,社会帮教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途径之一。要想全面提高教育改造的效率和质量,监狱民警一定要充分重视罪犯的思想教育、文化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罪犯改造工作。同时,为使罪犯改造工作取得更加良好的效果,一定要搞好社会帮教工作,使得监狱民警与社会帮教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罪犯监管和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近几年,随着监狱与社会的无缝对接,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投入到对监狱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工作中来,但是我国现存的社会帮教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予以改善。  相似文献   

2.
赵晓风  毕成 《法制与社会》2011,(13):199-200
狱外关怀主要是指监狱外的家庭、社会对罪犯以及监狱的关心和支持。通过罪犯问卷调查得出,狱外关怀,尤其是家庭接纳态度和社会支持程度对罪犯改造和刑释人员适应社会有很大的影响。罪犯问卷调查的启示是,狱外关怀是狱内改造的精神动力,因为狱外关怀是罪犯改造的动力源泉,是监狱干警工作的调节阀,是弥补监禁化缺陷的有效补剂,是促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心理保障。狱外关怀利用通信通讯、入监探望、离监探亲、监狱开放日和社会帮教的方式表达。  相似文献   

3.
真正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仅仅依靠监狱警察的力量是不够的,改造力量、改造手段、改造内容的社会化能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增强罪犯回归社会后的适应能力。 中国监狱将以开放的姿态,让社会团体和公众广泛参与监狱活动。逐步形成由高素质的监狱警察、社会兼职人员和帮教志愿者相结合的教育改造人员,从而提高罪犯教育改造的社会化程度,增强刑满释放的  相似文献   

4.
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是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监狱在对罪犯改造质量评估的工作中,要重点考察罪犯的重新犯罪问题,较为科学地预测罪犯刑满释放后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建议,同时,社会相关部门应根据监狱提供的预测结果,做好相应的衔接管控、帮教救助等工作,有利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的重新犯罪,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5.
电子探监     
电子探监,是监狱大力应用先进信息技术,科学改革监管改造制度,积极组织社会各方面以及服刑人员家属,有效干预罪犯改造,切实提高改造工作科学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社会帮教文式。一、电子探监的提出社会各个方面和服刑人员家属对罪犯改造的巨大促进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中央在50年代即提出“走出去”、“请进来”的社会帮教办法。当时,战犯们走出监狱参观武汉长江大桥,回乡汇报改造情况,听取各地党政首长、英模来监报告后,思想态度发生了显著变化。[1]但“文化大革俞”前后,由于极左思潮严重,社会帮教一度弱化。而社会生活于80…  相似文献   

6.
社会志愿者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的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帮教活动已进行了近二十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新的形势下 ,现行的帮教活动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和监狱工作的需要。对社会力量帮教监狱服刑罪犯活动应当进行创新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志愿者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的制度。  相似文献   

7.
家访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改造手段,是帮教形式的外延,能有效地稳定罪犯情绪、调整服刑心态、解决实际问题、引导罪犯积极改造,对监管安全稳定、监狱社会形象树立和推动监狱工作社会化进程有着积极作用。它有利于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要求,是对推动社会主义监狱管理制度文明进程的一种积极尝试和探索。  相似文献   

8.
志愿帮教在改造罪犯中具有重要意义,并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和实践基础。针对志愿帮教活动“对象特定性、罪犯心态复杂性、目的特殊性、活动受制约性”的基本特点,必须建立一支志愿帮教队伍,确立集体性帮教和个别性帮教两种基本形式,重点实施法律援助、狱内“三项教育”及其他帮助等帮教内容,并注意解决好四个问题,规范志愿帮教活动,才能充分发挥其在监狱教育改造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  相似文献   

9.
监狱是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的专门机构,罪犯刑满以后是否重新犯罪是体现监狱改造职能体现的一个重要方面。笔者就现在刑释人员的状况和监狱对改造罪犯的现状提出在服刑人员中设置“特种社会保险”的设想,构思如下: 一、“特种社会保险”是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大问题。 (一)目前,社会对刑释人员社会安置帮教的现状: 我国《监狱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对刑释人员的社会安置和生活保障,近几年来在国家法律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司法》2006,(1):108-108
64罪犯会见的有关规定问:我的一个亲戚最近被判刑投送监狱改造,请问,我们作为他的亲戚是否可以去监狱看望他,有什么具体规定?(山西梁启东)答: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是罪犯的一项法定权利;同样,罪犯的亲属、监护人也可以按规定去监狱探视罪犯(即通常所讲的“探监”)。会见是罪犯维系自己与家庭关系的重要渠道,也是亲属、监护人了解罪犯改造情况并对其进行规劝、帮教的重要途径。《监狱法》第48条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这里所指的“规定”,是指监狱和监狱管理机关为保证罪犯…  相似文献   

11.
监狱是对罪犯进行惩罚和改造的场所,罪犯由社会进入监狱,再由监狱重新回到社会,经历了改造的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各阶段改造工作的开展各具特点。本文着重对罪犯出监前(后期)的心理和监狱在这一阶段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探讨,指出罪犯出监前心理是复杂多变的,改造工作应随罪犯这些心理而逐步展开,以巩固改造质量。  相似文献   

12.
文化改造罪犯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的犯罪是由于人的自然属性与人的社会文化属性的矛盾,使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了障碍,个性是影响犯罪的重要变量。文化改造罪犯就是通过建立监狱文化改造罪犯的文化改造体系,发挥文化的认同功能,使文化作用于罪犯整个服刑期间、作用于改造罪犯活动的各个方面,使改造罪犯的过程成为人的再社会化的过程。将文化内涵植根于监狱的一切活动中、扎根在监狱土壤中、生长在监狱发展里,并且有目的地将中华文化作用于罪犯,形成监狱的行为习惯、价值追求、信仰信念是文化改造罪犯的总方法。  相似文献   

13.
社会帮教工作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内容。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种通过政府主导、民间参与、亲友渗透武的教育手段,对转化罪犯的不良思想,促进其积极改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其长效机制的缺失,影响了其功能的充分展现。  相似文献   

14.
人性化:改造罪犯的全新维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造罪犯人性化的实践,迫切需要理论给予必要和确实的回应。其实,人性化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维度。监狱改造罪犯正是对罪犯人格的确认、对罪犯合理需要的满足、对罪犯权利的尊重。监狱改造罪犯的模式是:源于报应,表于惩罚,载于改造,止于自由。人性化,是改造罪犯的全新维度,监狱要重写人性化。与之相适应,应大力推进监狱职能单一化、监狱制度法治化、监狱警察现代化。  相似文献   

15.
为社会监管罪犯和为社会改造罪犯是监狱的两项职能和产品。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社会对监狱工作的绩效一直没有办法进行科学的考核,这就意味着改造绩效的好坏不会影响监狱得到的实际利益,这使得“重生产、轻改造”在监狱系统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监狱体制改革后,如果不能实现对监狱绩效的科学考核,“轻改造”现象仍会继续存在。监狱的改造效果是有时效的,这和所有企业的产品都有一定的保质期的道理是一样的,罪犯释放后超过一定时限后,因为社会原因造成其重新犯罪,就不应当简单地归责于监狱的改造不力。  相似文献   

16.
监狱工作社会化的人文环境,主要指公民、企事业单位对行刑活动的参与、支持力度和对行刑工作的认知度。据笔者对某监狱的调查,该监狱当时在押罪犯6500余名,社会上与罪犯志愿建立结对帮教关系的仅为10人,与押犯总数相比微不足道。而西方国家社会志愿者的比例高达10%。  相似文献   

17.
如何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着力攻关的重要课题。2011年年底,衢江区司法局与浙江省乔司监狱携手合作,通过设立"监地视频帮教室"的模式,将帮教工作前移,在"刑释解教后回原籍帮教"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在监服刑期间通过网络视频开展亲情帮教、政策帮教"的做法,组织罪犯家属与罪犯、地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与罪犯之间开展视频通话,达到政策宣传、信息传递、亲情感化的效果,协助监狱提高犯人的改造质量,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截止目前,衢江区司法局已开展了三  相似文献   

18.
我国各地监狱在罪犯管理中贯彻人道主义精神缺乏适用全国的统一规范,客观上造成了各自为战、各行其是的局面。为此,司法部应尽快出台一个明确的、便于操作的规范,提高我国保护罪犯人权的水平一建议各级人大或检察部门建立弱者保护中心,广泛宣传罪犯人身保护、人权保障、人文关怀的意义,组织更多的社会团体和公民参与罪犯帮教工作。监狱要加大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快布局的调整,为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创造物质条件;加强监狱警察的精神文明建设,为实行监狱人道主义准备条件;将狱务公开落到实处,为保障罪犯权利提供程序条件。  相似文献   

19.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提出的新时期、新阶段社会建设的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承当着“社会净化器”作用的监狱机构及广大监狱警察,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充分发挥监狱的职能,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将消极破坏因素转化为积极建设因素,以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是当前监狱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报告即针对目前监狱罪犯改造质量的现状及问题,探讨罪犯改造质量与构建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寻求更加有效的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途径。  相似文献   

20.
杨静 《法制与社会》2013,(20):205-206
完整的罪犯改造质量包括前行司法环节的质量、监狱罪犯改造质量和罪犯改造的社会巩固质量三个部分。本文在此就如何提高监狱罪犯改造质量作了简要的阐述,以期对监狱罪犯改造工作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